《办理照顾上海夫妻分居政策》实务


前段时间由于写了一些关于人才引进、夫妻分居、以及人才引进居住证的政策解析,于是咨询的人很多。大家都存在一些关于自己的条件是否达政策以及根据相关的办事情况说明准备材料等存在的问题。现在将大家普遍存在的问题进行解释一下。

针对夫妻分居的情况。

首先需要填写家庭困难登记表。在登记表第一页大家都可以自己正确填写。第二页有一个填写外地单位。在这里需要注意的是外地单位一般是填写具有人事档案保管权的单位。还有在下面有一个上海住址,一般是填写自己的产权房地址,或者你落户在户主那里,必须写一个由户主落户的证明,以及也可以落户在人才服务中心。下面落户原因,一般填写由于夫妻分居两地,给家庭带来极大不方便等等。第三页由被调动人承诺家庭没有参加过法轮功等组织。第四页,第一栏调出单位是具有人事保管权的单位盖章。第二栏是调入单位盖章。第三栏是申报单位盖章。

第二、调入单位以及申报单位必须有介绍信。以前是双方人事一起到人才服务中心办理。

第三、必须开出计划生育证明或者独生子女证。(一般是到街道计生办开证明);

第四、结婚证除了需要复印件以外必须到当时领结婚证的婚姻登记处开证明;

第五、外地方必须在外地企业缴纳过几个月的社会保障金。目前有些地方社会保障中心可以查出打印帐单,有些地方只能开出你交纳过多长时间的证明,这也是认可的。

第六、有些人才中心需要商调函和政治表现证明,有些却不要。现在很难说。其实最主要的是外地方必须有社保证明以及人才服务中心盖章表格。

第七、目前对于外地方有些人才服务中心也需要在上海企业交纳的社会保险单据。

第八、申请单位以及接收单位注册资金必须都超过100万元。

第九、上海紧缺人才专业和行业、外地方硕士以上达到条件者比较好进一些。

第十、提供以下必备材料。

1)结婚证明复印件;
   (2)
双方户籍证明及身份证复印件;
   
3)照顾困难调沪人员情况登记表;
    (4)
学历、学位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和聘任证书复印件;
    (5)
外省市商调函及上海接收单位函(合同制单位须附三年以上期限的聘用合同或劳动合同);
    (6)
调沪人员近期体检表;
   
7)其它必要的有关材料,如:获荣誉称号的证明,硕士、博士学位的学历、学位认定证书及外省市实行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单位的个人养老保险帐户证明等。

以上是夫妻分居中需要注意的一些问题,也是最让办理这个需求的同志们最难处理的事情,因此必须认真对待。希望有一天上海户籍制度放开,大家就没有那么辛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