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民间组织应有更多作为
07年05月29日
■四川 周晓翔
中国民政部近日发布统计报告称,截至去年底,全国共有民间组织35.4万个。
另有消息说,中国社会科学院主持的调查显示,民众最关心家庭收入、医改及住房问题,在信息获取方面,民众对中央政府的信任程度最高,社会支持系统主要来自亲友。
对比这两则消息,至少有这样一些信息值得警惕:首先是各级政府从管制到服务的转型没有做好;其次是非政府组织的缺场;第三是公民意识尚未形成,需要社会支持时首选的是亲友和“单位”(服务处所)领导,而没有习惯于作为社会人的角色。
就第一点而言,可以说,当前各级政府都在努力之中。第三点成因比较复杂,需要较长的时间才能让公民意识回归。而第二点,传达出的似乎是民间组织数量不够的信息。可对照官方发布的数据显示,全国共有民间组织35.4万个。这个数字已不算少,而且,近年来的增长速度也很惊人。问题在于这些民间组织的质量大多不高。
在大陆,民间组织是指除党政机构、政府主管的企事业机构以外的社会组织,包括社会团体、基金会等,被视为构建和谐社会的润滑剂,个人与政府的中间带。如今,民间组织“第三方力量”的角色定位越来越被认同。但由于各种历史因素,民间组织定位不准、质量不高是有目共睹的。其中有的是政府职能的剥离,成为政府或者其他公共机构的衍生品、附着物、应声虫,甚至成为寄生虫——刚刚被穷追猛打的“牙防组事件”就是典型的例子。它们大多患有政府依赖症和软骨病,很少能够承担社会支持系统中的责任。真正独立、公益、非赢利的很少,介入社会事务和公共服务的更少。
进一步探究民间组织质量不高的原因,除历史的经验匮乏外,更重要的是政府对民间组织的管理智慧不足:
在放手让各类民间组织更广泛地参与社会公共服务活动方面,政府做得不够,且没有对民间组织实行分类管理——如卫生、教育、科研、慈善、社区、文化、福利之类的划分,并制定不同的政策;也没有相应的鼓励措施,让从事社会服务的民间组织迅速发展,在法律框架内最大限度地发挥其积极性和创造;总把自己当成是管制者和公益服务的唯一提供者,忘记应该转变为保证者,从直接拥有和管理转变为制定规划规则和监督评估。
当然,指出民间组织质量不高,不是说30多万民间组织都如“牙防组”。客观地说,这些年民间组织不仅数量发展快,质量提高也不慢,只是离飞速的社会发展要求,离和谐社会的需要还有很大的差距。进一步缩小其中的差距,不再视民间组织为洪水猛兽,放手让大量的中介性、非赢利性和公共性特色鲜明的民间组织参与社会公共事物的服务上来,才能够让社会结构更趋合理,让社会成员早日摆脱亲友与“单位”的束缚,真正成为和谐社会中的和谐公民。
(作者系媒体从业人员)
http://www.chinapressusa.com/luntan/200705290153.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