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员或是“高危人群”


官员或是“高危人群”

 

欧阳君山

 

本文载于《中国财富》杂志第5期

 

 

今年3月11日,全国人大委员长吴邦国代表全国人大常委会向十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作工作报告,大约1.5万字的篇幅内,“监督”二字出现89次,频率之高是前所未有的。

 

但并不值得大惊小怪,去年8月27日,“廿年磨一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在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上终获通过,第一次系统地规定了各级人大常委会的监督内容与监督程序,2007年1月1日起施行。

 

在近一段时期的党委改革中,纪委书记受到格外的重视,不但任职年龄放宽到63岁,有别于其它普通常委的60岁;更重要的是,沿用数年的党委副书记兼纪委书记模式被舍弃,纪委书记不再由党委副书记兼任,以便集中精力专务纪检工作。

 

可以期待,今年是中国一个监督大年,在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历史上,或许会具有一定的开创性或标志性意义。

 

说来痛心疾首,我们已经为监督付出太多的代价。2006年9月19日傍晚,湖南省郴州市北湖区国税局附近,突然响起鞭炮,持续达10分钟之久。第二天,郴州市区“举城狂欢”,20时30分左右,城市上空一度被烟花的火光映红。

 

在郴州下辖的宜章县城,同样是欢天喜地,有人致电《南方周末》记者称:县城里欢庆的人流、车流塞满街道,许多人“要放通宵烟花庆贺”。在郴州街头,庆贺人流还打出象当年粉碎“四人帮”那样、横幅上写着:“感谢党中央为郴州人民除害!”

 

究竟发生了什么事?原郴州市纪委书记曾锦春被湖南省纪委专案组“控制”,在郴州人的心目中,这标志着盘踞郴州的贪官集团的倒台,理当大庆特贺。

原市委书记李大伦是郴州贪官集团的首祸,发人深省的是,李大伦“双规”期间表示: “希望党组织能够保留我的党籍,让我回常德桃源老家种田悔过。”是不是有点可怜兮兮?

早知今日,何必当初,看一看李书记当年的豪言壮语吧,2004年3月8日,“李树彪住房公积金案”被媒体曝光,李大伦公开在一次党政联席会上说,“如果媒体来曝光,就把他们的照相机、摄像机砸了再说!” 

邪恶的效率是最高的,在李书记发话后,郴州市纪委、市委宣传部共同下发《关于接受新闻采访、提供新闻线索及新闻发布的有关规定》,提出“四个不准”:在未经市纪委或市委宣传部的批准下,各单位一律不准接待市外媒体记者;不得通报重大案件、突发事件的进展情况;不得对外提供新闻线索;不得随意召开新闻发布会。

如果没有这四个不准,如果没有当时的砸相机之说,不要说闻过则喜,哪怕只是能够兼听一下,被人称为“官文人”的李大伦或许也不至于身陷囹圄,更不会可怜兮兮地要求打回老家种田悔过。

 

或许正因为此,2007年1月11日,郴州市委、市政府以郴办字「2007」1号文转发一份“特殊”文件,即后来被广泛报道的郴州市委宣传部《关于进一步支持新闻媒体工作的意见》,其中特别提到设立“舆论监督奖”,“专门奖励主动把舆论监督线索交给郴州调查处理或通过舆论监督对郴州工作产生重大推动作用的中央、省级媒体记者”。

 

没有监督,是万万不可能的,尤其对于权力而言。这里面的道理十分简单,用孟德斯鸠那句时不时要被人引用的话说就是:“一切有权力的人都容易滥用权力,这是万古不易的一条经验。有权力的人们使用权力一直到遇有界限的地方才休止。”

 

的确,人天生有一种惰性,能腐败时难高尚。有关方面曾在网上作了一次关于腐败的问卷调查,所设计的问题是:如果你有腐败的条件,但腐败了就可能受到惩罚,你怎么办?答案包括四项:不腐败;腐败;坚决腐败;无法确定。结果选择“坚决腐败”的占到参与调查者的70%。这就是人的惰性,甚至惰到管不得事后的惩罚!

 

应该说,共产党的领导干部都是精英,说是“特殊材料铸造的”,亦不为过。在2002年的反腐中,有一个人特别耀眼,这就是自命为“荆楚一帅才”而人称为“五毒书记”的张二江。平心而论,张二江的确卓尔不凡,武汉大学历史系78级高材生,担任武汉大学学生会主席,当选全国学联委员,基本上达到了一个学生干部所能做到的极限。当年一位同学回忆张二江说,“他有细微之处,哪位同学病了,家里有困难,都很关心”,“我们同学对他印象都不错”。即便是张二江东窗事发,丹江口市纪委一位领导还表示:“就工作能力而言,在同级干部中算是优秀的。”

 

像张二江这样“根红苗正”而走上贪腐之路的领导干部为数相当不少,甚至占到大多数,程维高、慕绥新、王雪冰、李纪周……都可以归入此列,陈良宇可能亦不例外。再拿卷入“远华”案的原公安部副部长李纪周来说,他虽然出身干部家庭,但也是一步一步升迁的。李纪周有没有得到过父亲的“帮助”?这是一般人可能都想问的,但无论是李纪周曾经的上司,还是后来接任他位置的官员,对这一问题的回答几乎异口同声: “没有!”

 

一个个人中之杰,而且“根红苗正”,可为什么却一个个都堕落了、乃至成为大贪腐、而且形势愈演愈烈呢?在最近的“两会”答记者会上,温家宝总理坦率承认:中国的腐败现象接连不断地发生,而且越来越严重,甚至涉及到许多高级领导人。

 

原因正在于缺乏有效的监督!江西大贪官胡长清曾有过一句实话实说:“我们现行的监督,就像‘牛栏里关猫’,没有多大作用。”无独有偶,广西大贪官李乘龙也快人快语:“我的权力太大,稍不注意,权力就会转化成金钱,监督机构对于我形同虚设。”

 

有官员在法庭上嗟悔莫及:“假如我当年第一次利用职权,将国家的房子无偿送人的时候,报纸把我揭露出来,或者检察机关马上设立特别检察官,对我进行调查,我何至于弄到今天这步田地?大不了二三年徒刑而已,更不要说如果有严厉的监督机制,我压根儿就不可能有腐败的开始。”

 

灾难是深重的,教训是深刻的,对干部缺乏监督,表面上是充满信任,实质上是漠不关心,没有对干部的爱,缺乏对干部的保护,无论是对国家,还是对干部本人,这都是在犯罪!别无选择,我们必须把监督担当起来!

 

2004年2月,在中共中央颁布《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之际,著名社会学家、中纪委特邀研究员邵道生先生曾写下这样一段评论:

 

    监督不仅仅是“找麻烦”,不仅仅是“找问题”,不仅仅是“找别扭”,不仅仅是“过不去”,而是一种“关爱”,是一种“爱护”,是一种“帮助”,是一种“真正的同志式的关心”,是为了让一些干部避免最后的“人财眥空”、“家破人亡”。

 

——真良言也!在监督法已经实施的今天,但愿有所有公权力机构和执掌公权力的人士都得到爱护和帮助,都得到真正的同志式的关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