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在深圳打工的邓斌林
来自河南省的38岁女工邓斌林说起在深圳遭遇的经历,泪水夺眶而出。她说:“那里的工厂对待外地打工的简直不当人待。”
2004年经当地商水县劳动部门介绍,说我们到了深圳后由新路程职业介绍服务公司负责安排工作,下火车出站口。新路程工作人员对邓斌林她们说:我们已给你联系好了工厂,你去上班的这家企业待遇都已谈好,每月底薪530元,超过8小时以外每小时付3元加班费,有双休日,公司负责全程跟踪服务等……
我第一天来到明司车料上班工作,主要做擦拭自行车前叉架的油污,第一天中午时间不让休息,晚上加班到23时30分,原来擦拭有三人做,后改为二人,到最后就剩下我一人做这三个人的工作,实属超强度、超负荷工作。
到了月底该发工资了,等来等去工厂也不给发工资,工头老大还是打骂,实在无奈,我看这厂子工作环境太差,便向工头老大提出辞工,当我把第一份辞工书递交给工头老大时,被他扣押下并未交给协理,因为我在辞工书里把工厂的遭遇实话实写上,他很不满意,后来协理让我重新再写一份辞工书,让多写工厂的好,我只有按照他们说的重新写,并把亲身经历的一切录了两盘磁带给协理,经过9个人批准,我在深圳工作的第一家工厂在做了一个半月后,一分钱工资没拿到手就被迫出离开。
邓斌林在明司车料(深圳)有限公司上班办的暂住证
经济上的损失并不可怕,最让我感到害怕的是这里经常有工人被打,每天挨骂是家常便饭,最可怜的是贵州一个20岁左右的女孩子,她在工厂大门口站着被别人抢走,身上所有带的工资全部被抢走,这个女孩子也被带走的人强奸,第二天才被放回来,她当时就住在我的隔壁房间,回来后正赶上菲利浦来人到工厂检查,东威工厂派人把她关进房间锁住不让出来,这个女孩最后神经了,工厂也未给任何赔偿,至今也不知道这个女孩怎么样了。
惠阳东威电子制品有限公司工作证
2005年9月中旬,在新路程的再次介绍下,我来到离深圳不远的惠州市惠阳东威电子制品有限公司上班,还是做一些杂工,每月494元底薪,说是包吃住,有双休日,但从来没有休息时间,星期天请假也不准,在东威电子正常工作时间以外,每天加班同样是到23时至凌晨1时30分,到领工资的时候却看不到加班的工资单,工头说工厂有规定加班工资刷卡不能超过36小时,因此另外加班时间从不往工厂报,别说每个月8个星期天休息日不算,其他加班时间也等于把我们应得的报酬敲诈掉,让我们的心血和付出都白白奉献给工厂,这里比原来工厂还辛苦,工人由于加班时间过长,营养不良经常晕倒,这日子就这么一天天熬着。
我走出工厂后感到委屈,偷偷的流了许多眼泪,在深圳我是人生地不熟,又没文化,只感觉做人真的太难了!没办法,我只有再次来到新路程职业介绍服务公司,向他们诉说自己进明司厂后的遭遇,新路程工作人员说,你再拿100元我们给你介绍一家好的工厂,我听后气愤的说,当时我来时你们为什么不介绍一家好厂,你们说是跟踪服务,当我在工厂遭遇苦难时,向你们打电话投诉也没人理,现在我是身无分文,你让我上哪里给你拿100元钱?
随后,我向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2005年12月16日早晨,上诉期间,我在龙岗汽车站附近,突然被两个人绑架到一辆小车上,他们把我带到龙岗外面一个空地处,下车就对着我胸部、头部一顿拳打脚踢,眼看快把我打死了,其中一个年龄大一点的说,不要再打了,否则死了不好办,年轻那个对我说,你身上有钱吗?吓的我连声说有,我把身上仅有的现金800元,还有中国银行卡也拿出来给他们,并告诉说卡里有1600多元钱,同时把密码告诉他们,接过钱和银行卡后,他们大声说到,你今后滚出深圳市,再也不能在深圳出现,接着坐上开来的车跑掉了。
不熟悉深圳很难认清这里真相,对于我打过工的工厂他们的胡作非为做法,员工们对工厂违法行为大都表示不满,面对工厂的虐待侮辱以及侵权做法,员工只有选择不想做了,希望工厂能结清自己的工资,以便走人。个别工厂不是没钱就是扣应得的钱,有的打工者没办法只有继续在这些工厂干下去。
目前,我国法制是比较健全的,为什么象邓斌林这样的打工者有些部门却无法可依?国家制定的成堆法律文件摆在那里,对她这样的打者却发挥不了作用。法律在那些黑心工厂老板那里等于跟没有一样,毫无作用。我们多么希望国内那些主管部门、执法部门,在“依法治国”的今天多帮助她们呼吁,共同维护她们的权利不受侵害!
邓斌林所工作过的这三家工厂,他们为了牟取公司利益,竟然不顾国家法律和伦理道德,丧失人性,丧尽天良,工厂将自己的赚钱牟利建立在恣意奴役凌辱他人的基础上,他们的所作所为,严重违法,理当依法处理。国家应立即着手对那些违法犯罪问题再不能不闻不问,对那些失职渎职充当黑心厂主保护伞的工作人员和打手,依照党纪政纪国法严厉惩处,追究责任。
明兴电子有限公司发的工作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