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打工女工哭诉: 他们不把你当人待


  没去深圳以前总认为那里非常好,甚至梦中也多次梦到了那里,想象着那里社会一定是人人有理想、有正义、有人性。国家改革开放使这座城市创造了许多奇迹。我曾想如果自己能够在那里自由平等幸福的生活该多好!然而,真正到了那里以后,通过自己的经历,这个美好的梦,如今变的越来越虚幻,终于破灭了。

河南省在深圳打工的邓斌林

 来自河南省的38岁女工邓斌林说起在深圳遭遇的经历,泪水夺眶而出。她说:“那里的工厂对待外地打工的简直不当人待。”

2004年经当地商水县劳动部门介绍,说我们到了深圳后由新路程职业介绍服务公司负责安排工作,下火车出站口。新路程工作人员对邓斌林她们说:我们已给你联系好了工厂,你去上班的这家企业待遇都已谈好,每月底薪530元,超过8小时以外每小时付3元加班费,有双休日,公司负责全程跟踪服务等……

 

深圳新路程职业介绍服务公司跟踪服务证

1230,我与10多名来自不同省份的打工者来到宝安区观澜镇第三工业区明司车料(深圳)有限公司上班,这家公司是广美国际有限公司在深圳投资的外商独资企业,董事长陈辉雄,本以为来到外资公司上班是十分幸运的事,将来生活也有了保障,谁知我要面临的是苦难才开始。 

我第一天来到明司车料上班工作,主要做擦拭自行车前叉架的油污,第一天中午时间不让休息,晚上加班到2330分,原来擦拭有三人做,后改为二人,到最后就剩下我一人做这三个人的工作,实属超强度、超负荷工作。1231之后,每天从早晨8时工作到凌晨330分,为了家中的孩子将来有钱上学,我苦苦支撑着体力坚持上班,就这样,还时不时挨工头老大的打骂,期间,我多次向厂长和协理反映工头的行为,协理说等我调查一下,可过几天他告诉我说,你是一面之词。工头老大得知后,当面威胁我,等你出厂后我整死你!

到了月底该发工资了,等来等去工厂也不给发工资,工头老大还是打骂,实在无奈,我看这厂子工作环境太差,便向工头老大提出辞工,当我把第一份辞工书递交给工头老大时,被他扣押下并未交给协理,因为我在辞工书里把工厂的遭遇实话实写上,他很不满意,后来协理让我重新再写一份辞工书,让多写工厂的好,我只有按照他们说的重新写,并把亲身经历的一切录了两盘磁带给协理,经过9个人批准,我在深圳工作的第一家工厂在做了一个半月后,一分钱工资没拿到手就被迫出离开。

  

  邓斌林在明司车料(深圳)有限公司上班办的暂住证

   经济上的损失并不可怕,最让我感到害怕的是这里经常有工人被打,每天挨骂是家常便饭,最可怜的是贵州一个20岁左右的女孩子,她在工厂大门口站着被别人抢走,身上所有带的工资全部被抢走,这个女孩子也被带走的人强奸,第二天才被放回来,她当时就住在我的隔壁房间,回来后正赶上菲利浦来人到工厂检查,东威工厂派人把她关进房间锁住不让出来,这个女孩最后神经了,工厂也未给任何赔偿,至今也不知道这个女孩怎么样了。

     2005313,新路程职介公司跟我说,有一家公司月工资800元,包吃包住你愿意去吗?我说可以,就这样我和其他几个人被安排到龙岗区坪地镇深圳明兴电子有限公司上班,明兴工厂是生产电话和手机,我主要做些杂工,在这家工厂我做了六个月,每天工作时间从早晨8时至2330分,有时要做到凌晨2时到6时不等,从未有过双休日,第一个月发工资,我只领到275元,每月需付给工厂5元喝水钱,另付工作鞋6元(旧拖鞋),工衣费22元,有10多名工人对工厂的做法不满,到坪地镇劳动站投诉,劳动站不予登记。为了等待与明司车料公司打官司的结果,我只有在这里忍。第二个月发工资,我只领到320元,第三个月领到415元,最后三个月总计领到670元工资,平均月工资220元左右,这家工厂不但工资开的低违背承诺,而且经常打人骂人,他们根本没有把工人当人看待,时不时的加班到凌晨12时,第二天虽然疲劳也只能硬挺着上班,“这么拼命干,收入却少得可怜。”邓斌林说,工厂说是包吃住,其实只管午饭晚饭,菜很差,一般都是白菜、萝卜汤,基本吃不到肉,为了自己和工友的合法权益,我去深圳市社会保障局反映工厂问题,可没人过问,我被迫再次离开这家工厂。

惠阳东威电子制品有限公司工作证

20059月中旬,在新路程的再次介绍下,我来到离深圳不远的惠州市惠阳东威电子制品有限公司上班,还是做一些杂工,每月494元底薪,说是包吃住,有双休日,但从来没有休息时间,星期天请假也不准,在东威电子正常工作时间以外,每天加班同样是到23时至凌晨130分,到领工资的时候却看不到加班的工资单,工头说工厂有规定加班工资刷卡不能超过36小时,因此另外加班时间从不往工厂报,别说每个月8个星期天休息日不算,其他加班时间也等于把我们应得的报酬敲诈掉,让我们的心血和付出都白白奉献给工厂,这里比原来工厂还辛苦,工人由于加班时间过长,营养不良经常晕倒,这日子就这么一天天熬着。

我走出工厂后感到委屈,偷偷的流了许多眼泪,在深圳我是人生地不熟,又没文化,只感觉做人真的太难了!没办法,我只有再次来到新路程职业介绍服务公司,向他们诉说自己进明司厂后的遭遇,新路程工作人员说,你再拿100元我们给你介绍一家好的工厂,我听后气愤的说,当时我来时你们为什么不介绍一家好厂,你们说是跟踪服务,当我在工厂遭遇苦难时,向你们打电话投诉也没人理,现在我是身无分文,你让我上哪里给你拿100元钱?

2005311,想到自己没日没夜的苦干这么长时间也未拿到工资,心中不平,在其他人的指点下,我先后去观澜镇司法所、劳动站反映工厂问题,接待人员说,好了你就干,不好你就不干,你出厂可以再去找其他厂干,我提出工厂不给发工资及加班费还虐待我们,一位女同志及时给工厂打电话谈我工资的问题,她放下电话后,对我说,你去工厂领工资吧!当我到工厂后,保安不让我进厂,工头老大得知我在厂门口,对着我破口大骂,我随后又多次宝安区劳动局、观澜镇劳动站反映情况,我跑了一个多月虽经劳动部门的过问,分两次时间才领到不足1个月的工资。

2005517,我向劳动局申请仲裁,劳动局以我超过60日为由不予受理。

2005531,我向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法院起诉明司车料(深圳)有限公司,请求法院依法判决明司车料公司发还拖欠我的工资及一切损失,经过多次交涉法院才给立案。开庭期间工厂也未派人出庭,我却被不知来历的人莫名其妙的打了一次。

200581,宝安区人民法院作出(2005)深宝法民一初字第2634号民事判决书,法院审理查明,认为我与工厂劳动关系清楚、明确,应受法律保护。被告工厂却说未违反法律规定,对我提出诉讼请求不予支持。法院只判决工厂赔付给我125元,诉讼费50元由被告工厂负担,我对此判决不服,要求上诉。主办此案的黄日泉法官说,你不要上诉了,人家老板一天多少钱,你一天才多少钱,根据判决你现在还赚了50元钱诉讼费。我说你是人民法官,是执法人员,怎么帮着工厂欺负外来打工人员,我一个外地的弱女子、一个文盲,一个打工者,到法院本来希望你们依法办理,没想到你还帮着工厂欺负我。

随后,我向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20051216日早晨,上诉期间,我在龙岗汽车站附近,突然被两个人绑架到一辆小车上,他们把我带到龙岗外面一个空地处,下车就对着我胸部、头部一顿拳打脚踢,眼看快把我打死了,其中一个年龄大一点的说,不要再打了,否则死了不好办,年轻那个对我说,你身上有钱吗?吓的我连声说有,我把身上仅有的现金800元,还有中国银行卡也拿出来给他们,并告诉说卡里有1600多元钱,同时把密码告诉他们,接过钱和银行卡后,他们大声说到,你今后滚出深圳市,再也不能在深圳出现,接着坐上开来的车跑掉了。

2006218,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2005)深中法民六终字第1730号民事判决书,法院认为这是一起劳动争议案,说我上诉请求未经过仲裁裁决程序,依照法律规定不应受理,故上诉请求不予审理,驳回上诉,案件受理费50元由我负担。

 

不熟悉深圳很难认清这里真相,对于我打过工的工厂他们的胡作非为做法,员工们对工厂违法行为大都表示不满,面对工厂的虐待侮辱以及侵权做法,员工只有选择不想做了,希望工厂能结清自己的工资,以便走人。个别工厂不是没钱就是扣应得的钱,有的打工者没办法只有继续在这些工厂干下去。

目前,我国法制是比较健全的,为什么象邓斌林这样的打工者有些部门却无法可依?国家制定的成堆法律文件摆在那里,对她这样的打者却发挥不了作用。法律在那些黑心工厂老板那里等于跟没有一样,毫无作用。我们多么希望国内那些主管部门、执法部门,在“依法治国”的今天多帮助她们呼吁,共同维护她们的权利不受侵害!

2006123,邓斌林从深圳踏上了来北京的火车,她先后向国家有关部门反映了在深圳的遭遇,她说:国家是人民的国家,党是人民的党,而我们在深圳却成了任人宰割的羔羊,政府应当掀起一场风暴,彻底铲除那些违犯中国法律的吃人者,让所有人都能享受到和谐社会的阳光,人人都变的纯洁而聪慧,友爱而平等。

邓斌林所工作过的这三家工厂,他们为了牟取公司利益,竟然不顾国家法律和伦理道德,丧失人性,丧尽天良,工厂将自己的赚钱牟利建立在恣意奴役凌辱他人的基础上,他们的所作所为,严重违法,理当依法处理。国家应立即着手对那些违法犯罪问题再不能不闻不问,对那些失职渎职充当黑心厂主保护伞的工作人员和打手,依照党纪政纪国法严厉惩处,追究责任。

 

明兴电子有限公司发的工作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