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温州市洞头县余荣星
之十一、我的快速发展经济新思维比起何新的新国家主义经济原则更具有快速发展经济的实效性和经济发展上的公平、合理性
(1)何新的新国家主义经济原则介绍
——实施何新的新国家主义经济原则肯定有利于促进中国经济发展
何新的新国家主义的核心原则是两点:
Ⅰ、经济制度是建立混和所有制,而以大型国有制企业居于经济龙头和主导地位的市场经济,但是必须肯定国有制经济在中国国民经济中的主体和主导地位。
就中国来说,不能放弃建国五十年来十几亿人血汗积累的庞大国有资产,使之逐渐分解,沧失、消融而被蚕食,以至被巧取豪夺地落入一小撮以各种名义面目出现的内外蠹虫之手中。所谓“窃钩者诛,窃国者侯”这种局面不应让其在中国发生。
其次,肯定国有资产在国民经济中居主体和主导地位,这首先是质上的主体和主导地位。我认为,全面私有制绝不应被作为构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最终方向和目标。
Ⅱ、国家应是国民经济体制运行的引领者、策划者、规范者、协调者和保护者。
(2)我对何新新国家主义经济原则的评点
Ⅰ、我不同意何新的经济制度是混和所有制的观点,我认为经济制度应是混和所有制和融合所有制,文章要做在如何建立融合所有制达到促进经济快速发展上
无论是老牌资本主义的发展中出现了公有制企业的发展,因而构成了混和所有制的经济格局,还是何新提出的混和所有制,我认为他们的一个共同特点是把公有制企业和私有制独立分开而没有密切相关。骑驴看唱本,各走各的道。我认为要使落后国家加快发展,我认为必须搞除了混和所有制外,还必须搞融合所有制。
所谓的融合所有制,也就是公有制企业的发展是为了推动民营企业的发展和民营资金的投入,而民营投入和民营企业的发展是为了公有制企业的发展,这样就形成了互相循环的融合发展的关系。
只有这样子做就一定能达到促进经济快速发展的目的,我这种观点不劳而获是空想主义,而是得到实践验证的。
Ⅱ、我不同意何新关于建立以大型国有制企业居于经济龙头和主导地位的市场经济,而应建立以大型国有企业和大型民营企业以及大型公、私合股企业为经济主导地位的经济结构
我不同意何新关于建立以大型国有企业居于经济龙头和主导地位的市场经济,这主要是民营企业快速发展速度超过国有企业,必然导致一些企业规模逐渐扩大,这样就出现了以大型国有企业和大型民营企业为主导地位的经济结构。
再加上我的融合经济观点的实施,那么也必然会出现公、私合股为经济主导地位的经济结构。
所以我的观点是建立关于以大型国有企业和大型民营企业以及大型公、私合股企业为经济主导地位的经济结构。
(3)为什么说我的快速发展经济新思维比起何新的新国家主义经济原则更具有快速发展经济的实效性和经济发展上的公平、合理性
Ⅰ、为什么说我的快速发展经济新思维比起何新的新国家主义经济原则具有快速发展经济性
这主要是通过实施融合经济的理论,能引导社会闲散资金快速投入生产,从而必然能取得新国家主义经济原则实施后所意想不到的结果。
Ⅱ、为什么说我的快速发展经济新思维比起何新国家主义经济原则具有经济发展上的公平、合理性
因为通过实施我的快速发展经济新思维对国有企业和矿产资源、村的集体积累、以及很多方面实现“法治管理模式”,从而使经济发展上具有公平、合理性,帮助落后者的发展,防止两极分化的进一步扩大。而新国家主义原则没有对如何帮助贫困人的发财致富上有什么好的对策,因此我认为我的快速发展经济新思维比起何新国家主义经济原则具有经济发展上的公平、合理性。
作者:余荣星,固定电话:0757—26135324,QQ号为:3821630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