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枪支”短信应由那个部门来管?
今天凌晨,大概是四点多钟,笔者被一条短信声从睡梦中惊醒。一看,原来是一条广告短信。笔者看后心想,这真的是可以用一句人们常说的话“不看不知道,一看吓一跳”来概括的。
这条广告是这样写的:“本公司代办一切证件,供应各种黑车(轿车、面包、摩托车)快速贷款:枪支、迷药、窃听器、赌具、复仇、假币。电话:13656677651李锋。而发短信的号码是:10605585811477。”
笔者不知此广告是真是假。但是,笔者以为,无论此广告是真是假,我们的相关部门都要对其进行管理。比如,这个发短信的用户是一个“小灵通”用户,那么我们的电信部门对其是否要管呢?是否在技术上对此类短信做些技术处理呢?而对这样的危害社会的信息,公安部门是否也要加入侦察呢?
其实,在这条广告中说到的那些物品,在我们的生活中是经常碰到的,也有犯罪分子曾经使用过这些物品,进行过犯罪活动的。
可以说,这样的广告短信如果任其在社会上到处发送,那么我们的社会还会有什么安全可言呢?
也许电信部门取消这样的广告短信,对其的收入有影响,但是,如果我们的电信只从部门的小利益出发,而不处理此类危害社会的广告的话,那么从另一个角度来看的话,我们的电信不也就成了犯罪分子的帮凶了吗?
所以,笔者建议电信、公安等相关部门,对此类危害社会的短信广告进行核查,消除危害社会的隐患。
龚玉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