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让无偿献血走进尴尬的境地


          有网友在大洋论坛(http://club.dayoo.com/)上发了“珠三角某市血站普通员工年薪25万”的帖子,如重磅炸弹引起轩然大波。这是继大洋网友爆出殡仪馆普通职工年收入18万的行业薪水的惊人内幕后,行业高薪再受到关注。
       我打开大洋论坛阅帖时,发现是这样的帖子放在了跟帖的前面:(注:原贴已删除)前二天,我有一个朋友从外地到我处玩,利用我的电脑进入大洋论坛,看到广州殡仪馆的高薪内幕,出于一时的兴奋,把他自己前一段时间在珠三角某市听到的二个人的对话场景换了个称呼发表到大洋论坛上,想不到会引起如此巨大的反响,到今晚(19日晚),我们忽然意识到,必须要删除此贴,因为如此下去,势必影响到无偿献血的工作。每一天,可是有不少人在等待用血救命的哦。
  诚然,无偿献血政策是正确的,绝大部份的血站是清白的,但不否认有少部份是有问题的,正如58楼所说的,哪个血站有问题"或者向审计、纪检、检察部门递交您的疑问",我们会采取这个方法,及时删除此贴,将我朋友所听到的,向有关部门反应。
  由于此贴所造成的,对无偿献血工作的不良影响,在此深表歉意!
  我也是一个无偿献血者,曾献过900CC的血,今后也会一如既往地支持无偿献血,希望广大群众继续支持无偿献血政策,不要因为它在执行的过程中出现一些问题而持反对和抗议的态度。
  无偿献血光荣!
    笔者感到这是一个应该得到社会普遍关注的问题,发帖者其实不需要把帖删除掉,正因为你的声音,反映出某些血站与医院之间,在使用通过公民无偿献血方式所采集的血液时存在某些问题,有暗箱操作、金钱交易和腐败现象存在,既然问题存在,就不应该遮遮掩掩。我们很多同志就是吃了“出了问题捂着盖着”这个亏,等到东窗事发,才知道后悔。成绩不说跑不了,问题不说不得了。在这件事情发生后,我又亲闻这样一件事:
    有亲兄弟刚20岁左右,还有一妹妹,农村人,2006年他们的父亲不幸得了重病,在某市医院接受治疗,需要手术。手术定下来后,但迟迟没有实施,问该医院后得到的答复是:医院规定家里人必须先献血才能给病人输血,即使拿钱买也得先献血,否则手术不能做!两兄弟为救自己的父亲,只好献血,每人抽了200CC血,妹妹不到20岁没有献,之后医院才给病人动手术。而手术中给他们父亲输的血钱该怎么收还是怎么收。
    开始我还不太相信,又问了一位知情人,他也说是这样的。我哑然:那以后独生子女的父母,手术要输血可怎么办?有钱你买不来血呀,总不能将自己这么一个孩子的血抽抽,来救父母们的命吧!于情于理似乎都不通!我查来查去,没查到医院有这么一个规定,或者是内定。若有的话,有觉得它与无偿献血的本义是不相符的。
    无偿献血是指为了他人生命,志愿将自己的血液无私奉献给社会公益事业,而献血者不向采血单位和献血者单位和献血者领取报酬,无偿献血是无私奉献,救死扶伤的崇高行为,是我国血液事业的总方向,无偿献血是不以金钱为目的,是奉献爱心的体现,是保证医疗安全用血的必由之路。只有以人道主义无私奉献而不是经济报酬为目的的无偿献血,才能从根本上消除有偿供血带来的各种弊病,血液质量才能得到保障,才能保护受血者的安全,才能最大限度的降低经血液传播疾病的危害。 《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的开始实施时间是1998年10月1日。
   《献血法》规定我国实行无偿献血制度,也就意味着公民献血是无偿的,公民生病用血时需要支付血液采集、检验、储存等费用。
  《献血法》提倡有些人要做无偿献血的表率,他们是-------在校大学生、机关干部、军人。
    无偿献血制度的建立,无疑是人类历史进程中一个文明的进步,它的确立,终结了个人有偿卖血。但一个新的制度,要很好地适应时代的发展要求,就要与时俱进、不断创新,《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于1998年10月1日开始实施,至今已有6年多的时间,我觉得为使《献血法》得以更好地实施,应该对它实施情况进行总结,并进行充实和完善,让它更好地服务于人民、服务于医疗事业。
    按理说个人有偿卖血取而代之为无偿献血后,医院血源的价格应该低一些才对,毕竟这些血是为了他人生命、无私奉献来的,恰恰相反,怎么等到病人输血时还得让自己的儿女再献血才给动手术?如果没有这么个规定,那这背后还隐藏着什么文章?血站通过无偿献血得到的血液要采集、检验、储存等,需要费用,这些费用到底是谁在付?是国家财政?还是从而医院转来的由输血病人交纳所得?怎么转又转来多少?血站的经费收入到底是怎么在消费?到底有多少血站工职人员拿高薪?他们又拿些什么样的薪水?……这些应该向社会进行公示,无偿献血是爱心的放送,但绝不是滋养吸血鬼的工具。相关部门不能坐视不管了,要把问题大胆暴露出来,还无偿献血一片洁净的天空。
    无偿献血不会因为某些血站把无偿血源当成敛财工具这一丑闻而停止工作,无偿献血已经得到社会的认可。在这里建议:对曾经无偿献血的人手术输血时可否免除血费,或者只收取所输血液相应的采集、检验、储存等费用,真正体现“以人为本”的人文环境和“取之于民,用之于民”的思想理念。同时加大这一制度的管理力度,不要让它成为社会的“盲点”,尤其是血站、医院等与之相关单位的管理,把加强血液管理提到重要的议事日程上来。别让爱心行动变成高校、党政机关、部队指令性的东西,别让无偿献血走进尴尬的境地。我呼吁:请让无偿献血这一公益行动在全民中开展起来吧,无偿献血光荣。
(程一叶     2007年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