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公司治理结构有关数据


公司治理的研究角度及其主要内容

角度

主要内容

具体形式

机构投资者,市场竞争机制,控制权市场,董事会

制度构成

公司治理制度结构(三会),公司治理市场结构

制度功能

一套制度安排:处理各参与方的责权利关系

理论基础

委托-代理理论,管家理论,利益相关者理论

基本问题

谁从大股东、管理层决策中受益和受损

潜在冲突

所有权和控制权分离后的冲突

 

不同股权结构下公司治理传导机制的作用效果描述

      股权结构

传导机制

股权集中/绝对控股

股权较集中/相对控股

股权分散

激励机制

一般

监督机制

一般

外部接管机制

一般

代理权竞争机制

资料来源:孙永祥,上市公司的股权结构与绩效,《经济研究》,1999年第12期。

美国、德国、日本上市公司股权构成情况

(单位:%

国家

股东

美国

德国

日本

个人

51.4

16.6

22.4

银行

0.1

14.3

18.9

其他金融机构

44.4

14.7

29.1

非金融公司

0

38.8

24.9

政府

0

3.4

0.7

外国投资者

4.2

12.2

4

资料来源:转引自龚艳萍、饶育蕾,各国公司治理机制的分类与比较研究,《经济学动态》9811期。

德日股权结构模式和英美股权结构模式比较

比较指标

德日模式

英美模式

别称

银行主导型

市场主导型,信息披露基础,股东治理模式

 

 

股权

结构

特点

集中度

股权集中

股权分散

控股股东

法人相互持股

机构持股

持股性质

最终投资者

受托投资者

持股目的

加强资本和业务关系,不以股票投资收益为目的

以股票投资收益为目的

持股行为

稳定性高,周转率低

稳定性较差,周转率较高

股价特性

股价容易涨,与经济相关性弱

股价较为合理,与经济相关性强

 

融资成本

相对较低,股利支付率低,资产负债率高

相对较高,股利支付率高,资产负债率低

管理层经营行为

注重企业长期业绩和利益

注重企业短期业绩和利益

政法体制

政府定位

间接管理,行政指导

宏观调控

法律框架

德国法系,完善

英美法系,完善

市场机制

生产要素市场

证券市场

有效性

较低

较高

控制权功能

不太发达

很发达

银企关系

主银行和全能银行制,间接融资为主

银行对企业无控制关系,证券市场直接融资为主

经理人市场

较发达

很发达

产品市场

完善

完善

 

东亚地区和国家公司控股权结构

(单位:%)

国家或地区

公司家数

股权分散

家族

国家

公众化金融公司

公众公司

中国香港

330

7

71.5

4.8

5.9

10.8

印度尼西亚

178

6.6

67.3

15.2

2.5

8.4

日本

1240

85.5

4.1

7.3

1.5

1.6

韩国

345

51.1

24.6

19.9

0.2

4.3

马来西亚

238

16.2

42.6

34.8

1.1

5.3

菲律宾

120

28.5

56.4

3.2

8.4

13.7

新加坡

221

7.6

44.8

40.1

2.7

4.8

中国台湾

141

28

45.5

3.3

5.4

17.8

泰国

167

8.2

51.9

24.1

6.3

9.5

平均值

331

26.5

45.4

17.0

3.8

8.5

资料来源:Stijin Claessen Simeon Djankov and Larry H.P. Lang: Who Controls East Asian Corporation? World Bank Working Papers P30 USA Feb. 19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