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妇让多少有前途的官员身败名裂


情妇让多少有前途的官员身败名裂

李华新

     日前《财经》杂志采访了中央纪委常委、最高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王振川深谈最新“两高意见”背后的反腐败新策略, 作为中国反腐战线最前沿的重量级人物,《财经》选择此时采访王振川,是因今年入夏以来,反腐败问题再次成为全社会关注的焦点。尤其是原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郑筱萸于7月10日被处以极刑,被舆论普遍视为高层加大惩治贪官力度的一个信号。 (《财经》2007第15期)

  
  因应受贿犯罪日益复杂化、隐蔽化的形势,“特定关系人”概念首入中国反腐败法律框架。    
。而使得中国的反腐工作在向纵深发展,因为在我们得知中纪委对官员包养情妇等问题给予了明确解释之后,“两高”对其的回应也是很直接的。其中要实现的就是司法和党纪直接的无缝对接,而且党纪的处分和进入司法程序的审判并不矛盾。

    在同一期的《财经》杂志中对情妇问题进入司法视野的分析是很到位的。

    “情妇”进入有关受贿罪的司法解释,一个直接结果就是增加公众对政府高级官员私德的关注。不过,将政府高级官员的私生活与其公共角色相联系,并非中国首创,在完善的法治社会中,有着更加严格的制度安排。身为政治人物而适当牺牲隐私也属必然。在民主状态下,政府官员的隐私生活所受到的法律保护,往往低于普通公民的隐私生活。如果媒体报道一个普通公民的婚外性生活可能会吃官司,被诉侵犯隐私权。但是官员的婚外情感、性生活就会成为社会质疑的对象,一旦媒体报道,经常会成为丑闻。在民主状态下,政府官员理应更具道德自律性,而社会对官员的道德要求比对普通公民要求更高,这是社会清明、道德风尚严谨的必备条件之一。中国理应在这一层次上更多一些对于政府官员的监督和约束。 
 
   因为情妇使得多少很有前途的官员身败名裂,使得多少经过自己的努力和组织的培养成为只是作为惨痛记忆的事例,屡见不鲜。因此选择我们对情妇问题的态度,其实已经最直接的反映了人们对某一官员的一个形象的定位问题,因为一个人的官场形象是否真实,有无情妇(情夫)似乎也是一个衡量的标准。

  “情妇”进入司法解释,多数人表示赞同,认为权-钱-色交易轴心既然事实存在,法网不应疏漏;少数人也表达了担忧,觉得“情妇”本身难以准确定义,实践中易出误差。显然来自民间的声音对于前者的态度是明朗的。因为情人现象,并非是一种对官员对两性关系的一种新的解读,而是更直接的进入官德的视野。因为情妇问题已经是当下的中国官员导致政治仕途覆没的最直接的因素。

  无论是天津市政协前主席宋平顺自杀身亡案,还是济南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段义和涉嫌谋杀案,乃至内情尚未公之于众的山东省委副书记杜世成经济案,“情妇”都为相关事件的中心角色或中心角色之一。虽然中国公众对于贪官养情妇现象之普遍已不吃惊,但情妇在涉嫌腐败官员活动中的作用如此突出,乃至“贪”与“色”相关联,最终使“色”全然超出个人私德的范畴,而成为酿成刑罪的一大渊薮,还是相当触目惊心。回想近年来同类案件,可见贪官以权贪色霸色,再经色路而贪钱洗钱,已成为一种富有“中国特色”的腐败模式。

  由此,在2007年7月8日由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联合发布的《关于办理受贿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下称“两高意见”)中,在“特定关系人”里加入了“情妇(夫)”的概念。

     其实,对于情妇问题进行如此解释,并非是在对人们感情的隐私性的剥夺,实在是现在的情妇和情人之间的关系,既不是那种纯粹的肉欲情欲之间的满足,而是一种用情欲和肉欲的在进行交换,这样的一种交换,最直接的就是那些在得到了性满足的官员,用权利进行的交换。因为情妇问题进入反腐视线,是适应了中国当前反腐败的需要。事实上,近年来贪官借情妇受贿早已纳入打击范围。

    因为有了情妇的官员,就会贪污腐败,这样的贪腐最直接的满足就是为了情妇,因此在情妇的身上所出现的违纪违规触犯党纪国法的事情,也就是不难理解的问题了。最终不仅导致了这些官员的身败名裂,也给当和国家的事业造成了极大的损失。同时在百姓中的影响也是极坏的。

   人们已经看到,当今屡见不鲜的“贪官-情妇”模式,在腐蚀官员的同时,也在腐蚀正常的政治行为、经济行动以及社会道德观念,危及了三个维度的健康运行,使国家与社会全方位受损。在这一背景下,以司法解释的形式昭示官员情感私德的严肃政治意味,具有强烈的现实积极意义,极具警示性。

  如最高检副检察长王振川指出的那样,“反腐败是一个系统工程”。割除当代中国政治经济生活中的“贪官-情妇”毒瘤,必然是一个长期复杂的过程。但无论如何,情妇这类在权-钱-色腐败链扮演枢纽角色的“特定关系人”,从此不在法律的威慑之外。

   这样的一个新规则,或许对于那些以为自己包养情妇,不过是个人的道德问题的某些有此嗜好者,是一个警醒,因为情妇的事情,使得一些人无法继续掩饰政治上的虚伪和作为人道德素质的贪色本性,都使得情妇问题进入司法界关注的范围内,而由此而对党内腐败分子的清除和罪行认定,也是和司法的解释是一致的。而如此伺候的“大刑”,除了威慑之外,还有一种必须要付出的身家性命。

   (济南 李华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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