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银行对在特约经销商处申请购买个人大额耐用消费品的借款人发放的人民币担保贷款。大额耐用消费品是指单价在3000元以上(含3000元),10万元以下(不含10万元),正常使用寿命在两年以上的冢庭耐用消费品。包括家用电器、家具、健身器材、乐器等。
贷款对象(借款人)
在中国境内有固定住所、本地区居民常住户口、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和贷款偿还能力的中国国籍的自然人。
贷款期限
最长不超过5年(含5年)。
贷款利率
执行人民银行规定的贷款利率。自1999年4月1日最高上浮幅度起可扩大到20%。县以下营业机构发放的贷款利率可上浮到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