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对申请进行房屋装修的借款人发放的人民币担保贷款。个人房屋装修是指价值在5000元以上(含5000元),10万元以下(不含10万元)的城镇常住人口对其城镇个人住房进行的装修。
贷款对象(借款人)
在中国境内有固定住所、本地区居民常住户口、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和贷款偿还能力的中国国籍的自然人。
贷款期限
最长不超过5年(含5年)。
贷款利率
执行人民银行规定的贷款利率。自1999年4月1日最高上浮幅度起可扩大到20%。县以下营业机构发放的贷款利率可上浮到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