谈谈内资企业房地产开发税收(34)


  
  四、其他税及附加

  (一)城市维护建设税

  房地产企业以实际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为计税依据,计算缴纳城市维护建设税,税率为7%、5%、1%。

  (二)房产税

  1、房地产企业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范围内的房产应计算缴纳房产税。

  2、对自用的房屋(包括售楼处),按房产原值一次减除30%后的余值作为计税依据,税率为1.2%;对于出租的房屋,以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税率为12%;

  3、房产税按年计算、分期缴纳。由房产所在地地税机关征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