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议大家积极参与《上市公司监督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活动


建议大家积极参与《上市公司监督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活动

 

作者:比尔  编辑:知识银行和戴维评论

 

知识银行http://knowledgebank.blog.163.com, http://knowledgebank.spaces.live.com,

戴维评论http://davidsun.chinavalue.net,

 

这次国务院法制办通过网络公开向全国民众征集《上市公司监督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这是中国法制建设的一个进步。民主法制建设是一个国家文明健康持久发展的根本。

2006年以来中国股市迅猛上涨激发了全国民众炒股的积极性,至今全国股民开户数量已经突破了一亿二千万,由于股价不断高速上涨,可以预计更多地的民众将加入炒股大军。事实上今天中国证卷市场跌荡起伏与全体股民利益和民众利益越来越密切,证卷市场能否健康持续的发展不仅关系到中国经济发展命运,更关系到我们普通大众的财富增加和减少。因此中国证卷市场的法制建设不仅仅是政府的事情,更是我们全体民众切身利益大事。

上市公司是中国证卷市场最重要的因素和力量,如何彻底根除中国股票市场长期存在的上市公司虚假报表和大股东侵占小股民利益行为?如何监督管理上市公司?是今天我们证卷市场必须尽快解决的焦点问题。

这次国务院法制办公开向全国民众征求意见是中国全体股民一次机会,我们建议大家积极参与征集意见,积极争取自己的权利。具体参与方法见下面说明:

一、《上市公司监督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及其说明全文,请到中国政府法制信息网查找,网址:http://www.chinalaw.gov.cn。欢迎有关单位和各界人士于2007924前登陆网站首页左侧的《行政立法草案意见征集管理信息系统》就《上市公司监督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提出宝贵意见。
      
二、有关单位和各界人士的修改意见也可以于2007920前,通过信函邮寄或者电子邮件方式送本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或者直接送国务院法制办公室。以信函方式邮寄的,信封上请注明上市公司监督管理条例征求意见字样。
     
三、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负责收集本地区有关单位和各界人士的意见,于2007924日前,将意见汇总报送国务院法制办公室。
      
四、有关机关的意见,请以书面形式于2007924日前送国务院法制办公室。
     
国务院法制办公室通讯地址:北京市1750信箱
     
邮政编码:100017
      
电子邮件:[email protect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