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监管新股暴炒支支招


    中国股市向来都有“炒新”情结!

    在一个流行“概念”的市场中,新股、新题材、市场上出现的“新兴事物”等无不成为主力资金的“猎物”,是以逢新必炒已经成为中国股市文化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回首看,几乎每一波行情,无论其级别大小、时间长短,均会有一个炒作的主题。如1996年主要炒作深圳股,一是香港回归在即,二是当时深市个股估值明显落后于沪市,也就是说深市个股更有投资价值;2000年时以网络股为主线,实际上其时靠那些网络股泡沫带领股指冲上了2245点;而从998点起步的这波大牛市,则是以股改为引子,人民币升值、流动性泛滥为背景的。

    一切都是“新”字在作怪。

    而随着牛市行情向纵深发展,个股的表现亦相当火爆。如果与998点时的股价相比,股价翻数倍甚至是十数倍的比比皆是。实际上,市场的火爆不仅仅只表现在股指的大幅上涨与个股行情上,新股发行市盈率的抬高、新股开盘时的巨大涨幅等,同样构成牛市的亮丽风景线。

    监管层的新股发行询价制实施后,刚开始时新股IPO的市盈率一般不会超过20倍,但到目前,则上升到了30倍左右。有统计数据表明,今年新股发行的平均市盈率为29.6倍。而中国人寿、中国远洋更是发出了“天价”市盈率,这两家上市公司的拙劣表演,也让当年的闽东电力相形见绌。

    新股发行市盈率的整体上升,无疑进一步抬高了新股上市的开盘价格。而市场的牛市氛围,又导致市场资金对于新股的疯狂炒作。如果说“新老划断第一股”中工国际被炒作是因为缘于市场对新股的饥渴症的话,那么其后其它新股的炒作则明显超越了理性的成分。深交所中小板上市的股票由于其盘子较小,股价更容易被操纵。

    也正是由于这个原因,去年9月14日深交所发布了《关于加强中小企业板股票上市首日交易风险控制的通知》。《通知》规定,当中小企业板股票(以下简称股票)上市首日盘中换手率达到80%时,深交所发布风险提示公告;当股票上市首日盘中涨幅与开盘涨幅之差达到±50%时,深交所对其实施临时停牌15分钟;复牌后盘中涨幅与开盘涨幅之差达到±90%时,再次对其实施临时停牌15分钟。

    深交所的通知出台后,市场炒新股的行为并未丝毫收敛,“违规”行为仍然时有发生。而且,市场上又不断出现新的现象。有鉴如此,今年8月9日,深交所再一次颁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企业板股票上市首日交易监控和风险控制的通知》,新通知中对于触发盘中停牌条件进行了完善与补充,如新增“盘中涨幅与开盘涨幅之差首次达到±150%时,本所对其实施临时停牌30分钟;盘中涨幅与开盘涨幅之差首次达到±200%时,本所对其实施临时停牌30分钟”等条款。

    上交所亦于8月份颁布了《关于进一步加强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及信息披露监管的通知》,对于触发停牌的条件进行了规定,其中也有关于新股因涨幅出现偏离将遭遇停牌的条款。

    总体而言,这些措施出台后,市场上新股的炒作并没有降温。就在9月13日,中小板的东方锆业全天被临时停牌达四次之多,其它两只股票莱茵生物和红宝丽也分别被停牌了两次。

    暴炒新股、恶炒新股此前也有先例,几乎都没有什么好的结局,但其危害性却不容低估。一方面,跟风的中小投资者利益会受到伤害;更为重要的是,其在市场中形成的恶劣影响。因此,对于市场上的恶炒新股的行为,必须严加规范,对于其中的违规行为,必须严厉打击。

    目前在新股挂牌后计入指数方面,上交所一改此前的当天即计入的方式。沪市新股在上市交易后的第十一个交易日才计入指数,此举意在避免新股上市后由于资金的暴炒从而引起股指的大起大落,特别是像中行、工行等超级航母而言更是如此。应该说,这一举措还是取得了一定的成效的。

    而笔者则以为,要从严监管新股,特别是中小板上市的新股,监管层不妨推出如下措施:即上市新股(主要指中小板新股)在挂牌后的前十个交易日实行T+3的交易制度(包括第十个交易日,亦即第十个交易日买入的股票,第十三个交易日才能卖出,从第十一个交易日开始实行T+1),而不是目前施行的T+1。此交易制度将对市场炒作新股的疯狂行为起到一定的震慑作用,也有助于新股挂牌能开出合理的价位,而且,新股收益率降低了,那些专业的打新股资金必然会有一部分另寻出路,反过来又可以提高中小投资者的中签率,真可谓一箭三雕,岂不美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