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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止免费提供塑料购物袋:是进步?是退步?
记得曾几何时,商场免费提供塑料购物袋成为进步的标志,标志着商场真正考虑了顾客的要求,方便了顾客,是由卖方市场向买方市场转化的标志。甚至在自由市场的小商小贩也都开始免费无偿提供塑料购物袋。塑料购物袋是日常生活中必不可少的易耗品。
但时代又来了一个轮回,塑料购物袋在为消费者提供便利的同时,由于过量使用及回收处理不到位等原因,也造成了严重的能源资源浪费和环境污染。特别是超薄塑料购物袋容易破损,大多被随意丢弃,成为“白色污染”的主要来源。目前越来越多的国家和地区已经限制塑料购物袋的生产、销售、使用。这说明我们的社会又进了一大步,标志着社会生活赶往了一个更新的阶段。
在通知中,强调为落实科学发展观,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从源头上采取有力措施,督促企业生产耐用、易于回收的塑料购物袋,引导、鼓励群众合理使用塑料购物袋,促进资源综合利用,保护生态环境,进一步推进节能减排工作,经国务院同意,对严格限制塑料购物袋的生产、销售、使用作了如下规定:禁止生产、销售、使用超薄塑料购物袋;实行塑料购物袋有偿使用制度;加强对限产限售限用塑料购物袋的监督检查;提高废塑料的回收利用水平;大力营造限产限售限用塑料购物袋的良好氛围;强化地方人民政府和国务院有关部门的责任.
但同时,要真正作到环保,还应该作到:一是真正提高全员的环保意识,使环保成为全体人民的共同自觉行为;二是对塑料购物袋的生产、销售实行高额征税,以抑制生产者和销售者的经济冲动;三是加强塑料购物袋的后续回收利用研究,以减少污染;四是加强替代品、环保品的研究和开发,以在环保的前提下方便人民生活。只有这样,环境保护才能真正产生实效。
抑制不如疏导,节流还要开源,这才是真正的社会进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