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种不同性质的为汽车开光


 

      尽管我不相信鬼神,但我尊重别人的宗教信仰。

 

      车主为自己的汽车请和尚开光所引发的争议,在我看来,并没有什么大不了。中国人素有求神拜佛的传统,乞求神明的保佑,寄托一种希望,本是一件再正常不过的事情。只是因为形式上的不同,才变得超乎寻常,吸引了大众异样的目光。而实质上,这与我们所熟悉的那些求神拜佛并没有什么两样。

 

      有人认为为汽车开光很搞笑。如果这算很搞笑的话,到佛教或者道教寺庙去烧香,在基督徒看来同样不是味道。不同的信仰之间,无神论者也好,有神论者也罢,都应该学会尊重和宽容,才能有一个和平的世界,否则,源于信仰不同产生的战乱纷争,将使世界变得非常可怕。

 

      车主为自己的汽车请和尚开光,不同于搞封建迷信。搞封建迷信首先是违反了国家的法律,损害的是公共利益,让那些别有用心的人从中渔利。根据中国的宪法,每一个人都有宗教信仰的自由。这是公民的宪法权利。当他行使这项权利而对国家、社会、集体和其他公民的权利并没有造成任何损害时,他将得到最充分的宪法保障。为自已的汽车开光当然无损国家、社会、集体和他人的权利,所以它是合法的,不应该受到任何干涉。只要车主愿意,寺庙接受,尽可以自由地去请求开光。

 

       今后为汽车开光会不会变得很平常?我认为会多起来,但不会多到使它变得很平常。毕竟汽车不是一个小饰物,在现场开光时会不方便,况且费用不低,这就决定了大多数人不会选择为汽车开光。其实,凭生活经验可以想象得到,为汽车开光很可能与自己或者身边的人发生过交通事故有关。请佛开光不外乎求得一个心理上慰籍,早出晚归时能够保佑自已平安。而心理上没有交通事故余悸的人,可能不会主张为汽车开光。 因此,为汽车开光不会变得很平常。

 

   这是车主为自己的汽车请和尚开光。还有一种开光倒是值得警惕了,那就是厂商的为汽车开光。中国车市有“饥饿营销”、有“血统营销”、还有“音乐营销”,层出不穷,让人目不暇接,中国的营销策划人员拥有无人可及的智慧,他们的才智保管叫你直呼“怎么自己就没有想到”,接下来,会不会出现一个“开光营销”?

 

   某地的汽车销售商将108辆迈腾浩浩荡荡地开进了寺庙,去请和尚开光。如果是汽车卖不动了,销售商才想出这么一个主意,似乎是很为有着同样宗教信仰的消费者着想。然而,情况却并非如此。在此次活动中,销售商的赢利动机非常强烈。显然,销售商想通过对开光后的汽车拍卖,来获取超过汽车平常利润的利益。这就超出了宗教信仰的范畴,成为一种敛财的商业活动,其合法性就大打折扣,甚至可以认为与搞封建迷信活动没有两样。

 

   现在的厂家很看重风水。风水不好,流年不利,再怎么努力,都不行。怎么办呢?找高僧开光。有人曝光称,某某国产著名品牌就曾被和尚“开光”。这一招看起来很有效,估且不说汽车卖得好不好,跟价格、质量和服务关系密切,只从另外一个方面看,这却是一个烂招。

 

  中国有不同的宗教信仰,有佛教、有道教、伊斯兰教、基督教等等,总的说来大家相安无事,但相互之间也有排斥和禁忌。厂家请的是哪一位高僧大德,他信什么教?深究起来,经过一位佛教高僧开光的汽车品牌,在不知情的情况下,卖到了一个道教徒消费者,或者一个严格的无神论消费者的手里,很可能侵权了他的精神权利。只不过,中国目前的法律暂时不承认这个侵权损害,而这在国外很可能要吃官司的。可见,从长远看,厂家还是不要轻易开光的好。

 

      车主为自己的汽车请和尚开光,与厂商为了赚钱请和尚开光,应该是两种不同性质的活动。前者因为无损他人的利益而无可厚非,后者因为滥用宗教信仰而值得警惕。对前者宽容,对后者严厉,我理解应该是这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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