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1月1日,北京《法人》杂志刊发了记者朱文娜的文章《辽宁西丰:一场官商较量》,文章描述的事件如下:赵俊萍是西丰两家加油站的法人代表。因加油站的拆迁补偿问题———两次评估相差340多万元,赵俊萍赴省里反映此事。县委书记张志国表态:不能给赵俊萍补偿;要把赵的企业从西丰县地图上抹去等。去年3月3日,赵俊萍因“涉嫌偷税”被西丰县公安局通缉,激愤之下,编了一条短信发给县部分领导干部:“辽宁西丰有大案,案主姓张是正县,独霸西丰整六年,贪赃枉法罪无限……”3月21日,西丰警方将打算向中纪委反映情况的赵俊萍从北京抓回。最终因偷税罪、诽谤罪被判刑三年六个月。北京媒体昨天披露,1月4日,西丰县警察赴《法人》编辑部拘传朱文娜。(1月8日《东方早报》)
辽宁省西丰县派警察赴京拘传记者朱文娜的报道,成为今日各大网站的热门话题,《新华网论坛》上更是有多个主题帖将最新消息在第一时间告诉网友,其中《公安进京抓记者续:记协介入当事记者不敢回家》一文已被置顶。毋庸置疑,西丰公安进京拘传记者,已让华南虎事件变得退居次热,挺虎派们也可大大地喘上一口气了。
笔者在想,如果朱文娜真的“涉嫌诽谤罪”,按照正常的法律程序,也应该是由被诽谤者在《法制日报》所在地法院起诉她,《法制日报》社也需要负连带责任。如果公安在一方证词下即被允许以“涉嫌诽谤罪”来拘传公民,那公民哪里还有安全感?反过来说,如果有公民说县委书记“涉嫌诽谤罪”,公安也去抓人吗?
从该事件的发生、发展过程来看,确实不像一个法制社会所应该发生的事情,笔者稍加梳理,供大家分析:
其一,县拆迁办第一次委托县房产局房产评估事务所评估的拆迁物价值是364万,只因开发商不同意,第二次评估的价值就成了22万元,两次相差竟然是342多万元。这样的评估还叫评估吗?傻子也能看出其中的奥妙。开发商怎么就那么牛呢?
其二,被拆迁人赵俊萍因拆迁价值相差太多找县委书记,可县委书记告诉她说:“你还想在西丰混不?要想混,就别跟我提拆迁补偿”、“不能给赵俊萍补偿;要把赵的企业从西丰县地图上抹去”、“帮赵俊萍进行评估的所有人都已经被我们抓起来了,要追究他们的法律责任。”
我都不敢相信这样的话是从一名党的书记口中说出,我总感觉这只能是黑社会老大的口头禅。危险的是,他的口中竟然还冒出“法律”二字。
其三,因赵俊萍编发短信息而被指控犯有“诽谤罪”,这只是中国诸多文字狱中的一朵小小浪花,不评也罢。
其四,法院能够开庭审理赵俊萍涉嫌“偷税、诽谤”罪一案,就暴露了该县司法机关已沦为县委书记的打手了。本来,这样的一个案子,事实已经相当清楚,可赵俊萍已经被羁押九个多月了,案件却迟迟不能了结。
其五,进京拘传记者,实在是狂妄至极了。《法制日报》社属下《法人》杂志的编辑部主任朱文娜对该事件进行了报道,竞迎来了由西丰县委宣传部部长和县政法委书记亲自率领的队伍,不远千里进京,以“涉嫌诽谤罪”为由拘传朱文娜,这实在是有点搞笑了。他们应该知道,《法制日报》是中国最高政法机构的机关报,是政法机关的喉舌,就那么好欺负?他们敢如此行事,实在是太狂妄了,狂妄到了无知的地步。
从近期频频出现的县委书记、县长利用公权力,对“逆我者”肆意进行打击的事例中,我们分明看到了法律在他们治下已经沦丧。
而从本案中,我们不但看到了一片“家天下”的国土,还看到了“国王”肆意扩张“领土”的野蛮行经。
相关报道
辽宁西丰一场官商较量.赵俊萍发短信惹来诽谤罪
公安进京抓记者续:记协介入当事记者不敢回家
记者报负面遭拘传续:西丰否认派警察赴京抓记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