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严蕊、唐与正、朱熹


 

 

关于严蕊、唐与正、朱熹

 

赵华先生,这是老早就听说的。下面的两篇来自网上。和你一样,我自然也看不起假道学,不喜欢朱熹,正是希望能写出既有光明又有阴暗的人的心理、某种较真实的古代社会生活。——你看第二篇,作者号称要为朱熹翻案,似乎也是很相信道学,可是看他作为证据的洪迈两段话,那里有具体不利于严蕊和唐与正的重要罪证?真是“莫须有”的罪名和——翻案了。文中最后一段倒真是新的假道学例证。

2007-6-22

赵华评论:小说总是添油加醋的,文献又不详,鲁迅不过是随口讽刺一下朱熹,当不得真的。

2007-6-23

今天看到了一篇关于严蕊、唐与正、朱熹的好文章:《多元的朱熹道德形象》,一并引在下面,却看不出来该文作者是谁。我所看重的是该文对社会问题的分析,这些社会问题实在值得思考,反映着中国社会的深层关系,文学作品也是如此。

                   2007- 7-21

“一清堂堂主”关于朱熹、严蕊的评论:

道学先生是躬行仁恕的,但遇见不仁不恕的人们,他就也不能仁恕。所以朱子是大贤,而做官的时候,不能不给无告的官妓吃板子。------我们应仔细体味一下鲁迅的话,鲁迅并未说朱子是假道学,其意乃是举了一个例子叙说人们处事之法,即对待不仁的人,没有必要用仁的方法,那反言之朱子必为大忠大恕之贤者。鲁迅先生之言论半个多世纪以来多为人所误解,乃至断章取义,歪曲意思,千余年前之朱子又何尝不是。随而我民族骨鲠忠砎之士被误者不知几何,此国所以不昌也。

2007-7-29

回复“一清堂堂主”:

先生是匿名,似乎在某个地方看见过署名。以下一些话算是交流吧。

我写的文字,自问都是就社会现象分析之后的看法,而非从本本到本本。中国两千多年来的历史里,要求人极严酷,不得越过他们自以为正道的规矩,无论其本人是伪君子还是古板的所谓正派人,对社会的危害之巨大,是无法否认的。历史是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

至于鲁迅的话,我以为也没有误解。例如,他说过大致与此类似的话:刽子手杀人不算犯罪。我以为他表达的,正就是指在那种社会下,法律、规矩所体现的是统治者的意志,并且必然是以统治者的解释为准则,被统治者是动辄得咎的。

                      2007-7-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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童玲.:天台严蕊

不是爱风尘_______宋朝*女:严蕊

不是爱风尘,似被前缘误。花落花开自有时,总赖东君主。去也终须去,住也终须住!若得山花插满头,莫问奴归处。

这首《卜算子》是宋朝*女严蕊在被朱晦庵<即:朱熹>惩治的过程中,进行了不屈的斗争,甚至惊动了皇帝____高宗。最后,因为写了这首词得到了新官岳霖的赦免。

严蕊何许人也?几年前,我从一文友的书架上见到此词,从书的附释中只得知她是一位宋朝的*女,其它一无所知。直至昨天我花了通宵看完福建教育出版社出版的《唐宋传奇选》一书,对她才又有了更进一步,更深一层的了解。

据书中记载,出生在今浙江省天台县的严蕊,擅长弹琴,下棋,唱歌,跳舞,吹笛,书法,绘画,容貌和伎艺在当时都是最好的。由于她喜欢闲暇之际作些诗词,往往她写的诗词又有新颖的词句,又颇通晓古今的知识,又善于应酬客人,因此四面八方都知道她的名声,甚至有不远千里来登门求见,以为一睹她的芳颜。

有个叫唐与正的,正是严蕊当时的现任太守。他曾在一宴席上叫严蕊赋诗咏红白桃花,她立即作了一首抒发自己淡淡哀愁的《如梦令》:

道是梨花不是,道是杏花不是。白白与红红,别是东风情味。曾记,曾记,人在武陵微醉。

后来有个叫朱晦庵的,他因受皇帝特命巡视今浙江省,他到了天台后,因为朱晦庵想收集唐与正的罪证,就指控他与严蕊的不正当的关系。那次宴会上她与唐与正的初逢,还有那首诗词,严蕊理所当然受牵连了。在狱中,严蕊虽然受尽了杖责刑罚,但她始终没有一句话涉及唐与正三个字。

为此,审讯她的人见硬的不成,就用好话骗她道:“你为何要受这个苦呢?你如果招供了,按法律,也只是判杖刑,何况你已经被杖刑过了。”严蕊答道:“我虽然身为世人所耻的*女,纵使与唐与正有不正当关系,按法律也不罪于至死吧?何况真真假假,我怎么可以沾污一个并没有与我染指,做官的人呢?我就是死,也决不能诬蔑他人。”

由于严蕊说话的态度之坚决,于是,她又被痛打一顿。在她被关押的两个月里,她一而再,再而三地遭受到毒打,疲乏得几乎死去。

但她在狱中进行不屈的斗争精神,却越来越传将开来,甚至传到了皇帝高宗那里。

后来,朱晦庵调离到别处去,新官岳霖来接替他的位置。当新上任的岳霖将旧案重新审讯时,他因怜悯严蕊的伤病虚弱的身体,故让严蕊作词一首,申诉自己的情况。

严蕊不假思索,脱口而出一首就是本文开始提及的《卜算子》。

《卜算子》整首词感情委婉而又强烈,语言犀利明快。词中,首先述说了自己由于社会的种种原因而身陷囹圄,她希望岳霖为自己作主,拯救她脱离苦海,以坚定的语气,表达了她对自由对幸福的渴望。岳霖看了这首诗后,当天就判她去掉了*女籍,可以自由嫁人。 

出狱后的严蕊,最后被皇族的一个亲近娶去做了小妾,就这样,度过了她的一生。

朱熹是南宋时期的理学大师,后世盛行的《四书集注》(大学,中庸,论语,孟子)就是出自朱熹之手。

这则天台太守与*女的逸事,显然是讽刺朱熹假道学的,不过这首卜算子写的的确不错。正是这首小词,才是后人知道了,中国的文人自古以来就有窝里斗的传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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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蕊故事的变迁

玉儿

 

鲁迅先生在杂文里曾挖苦朱熹,说他这个大儒是讲“恕”道的,然而却不能不让无告的官妓吃板子。这个官妓指的是严蕊,《二刻拍案惊奇》中的《硬勘案大儒争闲气 甘受刑侠女著芳名》这回书,就是写她的事。其实,鲁迅先生在这件事上过于相信小说的编造,今天似乎应该替朱老夫子说几句公道话,做一做翻案文章的。

历史上的严蕊是实有其人的。关于这个台州营妓受杖(应该是捱荆条抽打,不是鲁迅说的吃板子)的事,唯一的第一手史料,是《朱文正公(也就是朱熹)全集》中收录的朱熹参劾唐与正(字仲友)的六个折子中提到的她的事,以及奏折中摘引的她在台州和绍兴两地司理院受审时的口供。

基本事实是:因为天灾,皇帝请朱熹出山做浙东赈灾和恢复农业生产的提举使,他在巡察途中,遇到台州(即天台)外逃的灾民,向他倾诉唐太守的劣绩,他才赶到台州查办唐与正,向朝廷上奏本要罢唐的官的。他参唐与正不法的事很多,有刻剥百姓、搜括民财、贪污公库、受赃枉法、生活腐化等,不过这都是当时官场的通病,唐与正也并不比别的官坏多少,加上他和朝中宰相是姻亲,所以朱熹连上六本也告不到唐与正,最后这个迂老夫子急眼要辞官,皇帝要照顾他的面子,也不过把唐与正平调到别处做官而已。

严蕊确实是唐最宠爱的官妓,经常出入唐的内宅,还和别的官妓一起侍侯唐与正洗澡。受审时自已供认不止一次和唐做爱(供状上作“逾滥”)。唐要收他作妾,所以用太守的职权准许她脱籍。叫她到外地去住。可是唐与正要升任江西提刑使了,怕严蕊真的脱了乐籍不跟他去江西,所以并不给她在妓乐司衙门正式办脱籍手续。朱熹参唐的不法之事之一是滥用职权,私放官妓。而严蕊在没办正式手续的情况下,以台州官奴的身份到外地居住,如按“逃亡律”治罪要判徒刑。就算事出有因,最轻也要按“浮浪律”判“杖八十”。所以严蕊从黄岩捉回台州,不必审问,至少就是杖罪。这完全是唐与正害她的。朱熹在台州调查唐案时,唐与正虽已停职,势力还很大,一直刮翻案风。司理院衙门要对严蕊决杖,其实是借此打击唐党的气焰。唐昕说严蕊要受杖,竟派手下的打手到司理院去抢人。没抢到严蕊,却更使严蕊非捱打不可了。这就是严蕊第一次受杖。

当时唐案涉及人犯很多,朱熹要进一步查唐的问题,认为在台州受唐党的干扰,所以把一干人犯都送到绍兴司理院再审。并不只是严蕊解去绍兴,单是妓女就有沈芳、王静、张婵等好几个。在绍兴严蕊又供了恃宠干涉公事,替人说情收人财物等事。但在绍兴再审出的事加在一起也没有告到唐与正,倒是严蕊这样的涉案人员,到结案时少不得还要因为犯了“不应律”等罪名,又受一次杖刑。而且至少是“杖四十”。这就是严蕊在二月之间一连受到两次杖刑的实际情况。

南宋时记载这件事最早的笔记小说是洪迈的《夷坚志》,也是最接近事实的记载,现在抄录如下:

台州官妓严蕊,尤有才思而通书,究达今古。唐与正为守,颇属目。朱元晦提举浙东,按部发其事,捕蕊下狱,杖其背,犹以为伍佰行杖轻。复押至会稽,再论决。蕊堕酷刑,而系乐籍如故。岳商鲫霖提点刑狱,因疏决至台,蕊陈状乞自便。岳令作词,应声口占云:不是爱风尘,似被前身误,花落花开自在时,总是君主。去也终须去,住也如何住,若得山花插满头,莫问奴归处。岳即判从良。”

洪迈把那个家贫而做富家子小姘的吴秀才女和严蕊合在一条里写,显然认为严蕊并不冰清玉洁,也不是什么侠女。只是因为她俩都能写很好的词,才摆脱了悲惨的遭遇。洪迈的记载很简略,有容易引起误解的地方。比如说杖其背。犹以为伍佰行杖轻都没有主语,很像是朱熹就是主语。其实宋朝法制,审理和处决犯人是各地司理院的事,台州当时是一个姓吴的通判(积极倒唐的)主管此事。以朱熹的地位和身份,根本不可能坐堂审问一个妓女,或是亲自监临光背裸臀的女犯捱荆条。又比如把“复押至会稽,再论决”和上文连读,很像是因为第一次打得轻了,才发到绍兴再打一遍。其实“罪不重科”是各朝法律的通则,严蕊到绍兴又受杖,是因为她还犯了别的罪。只是一个柔弱的年轻女子在不到两个月就两次受同样的肉体刑罚,的确称得上酷刑

还要强调的是,那首“不是爱风尘”的词,据严蕊在受审时交代,其实是唐与正的一个亲戚高宣教替她做的。古时的文人常常代妓女写诗作词,借她们的美貌和名气得到流传。所以不必说严蕊是剽窃。倒是她把高宣教在她要到黄岩去暂住前替她做的词,用在岳霖要给她脱籍之际,确实比较应景,真是才思敏捷得很。

不过,因为朱熹毕竟没有告倒唐与正,而且唐与正在官场上也没有什么与众不同的坏名声,倒是朱熹不久以后就辞了官又回山里教书了,所以当时朱熹为什么要告唐与正,在人们传说中就越说越离奇,迂夫子的为民请命之举,最后竟落得个“秀才争闲气”的评价。而严蕊这个很出名的妓女(她曾是台州的“都行首”,也就是头牌妓女),确确实实捱了两顿毒打,却是很多人都会挤到司理院大堂前参观,很快就成为不胫而走的谈资。于是就附会出不同的传说。到南宋晚期周密写《齐东野语》时,他记录的从“天台故家”听来的故事,就和《二刻拍案惊奇》中的差不多了。——严蕊成了保全唐与正名声的“侠女”。

 朱熹在南宋并没有多高的威望,是元朝皇帝为了笼络汉人才捧起来的。捧高了,老百姓就有逆反心理,这就是《二刻拍案惊奇》里把朱熹越描越丑的群众基础。像把审问严蕊的绍兴太守编造为朱熹的门生,叫南宋的严蕊受明朝才流行的拶指和夹棍拷问,都是无中生有的。

严蕊是实有其人的,不知道苏三是不是真的也有其人。她们都出现在《二言三拍》中,但是苏三后来红得不得了,几乎没有一种地方戏里没有苏三的曲目,“苏三起解”和“三堂会审”几乎人人会哼几句。到现在,还有电视连续剧拍出来。恐怕除了别的原因,民众普遍潜在的喜欢看俏丽的小妓女受刑虐之苦,是很起作用的。严蕊却没有苏三走红,我想这恐怕尊孔的传统意识不允许把丑化朱熹的故事搬上舞台之故。要不然,洪洞县现在还有相传是苏三住过的死囚牢,天台人怎么会忘了给严蕊造几个旅游景点呢。

不过严蕊毕竟还是幸运的。她虽然被唐与正害得受了酷刑,要赤裸着如花似玉的娇躯,匍伏在冰冷的青砖地上,香肌雪肤受那无情荆条的反复摧残。但她在老百姓中被美化为“侠女”,终于芳名永驻人世。而同样也要赤身裸体爬在青砖地上捱荆条的王静、沈芳、张婵……呢?可怜“芳名”,还有几人知?

2007-6-5挹秀庄主

不知道国人怎么会有这样的心理~~

 

多元的朱熹道德形象

20070705

朱熹是程朱理学的领袖人物,他认为存在一种超越现实超越社会的标准,是世人一切行为的准则,即天理。从他开始,三纲五常联用(君为臣纲,父为子纲,夫为妻纲,要求为臣、为子、为妻的必须绝对服从于君、父、夫。五常为仁、义、礼、智、信,是用以调整、规范人伦关系的行为准则。)所谓天理三纲五常,所谓人欲即指一切违背三纲五常的动机与行为。他提出存天理,灭人欲,认为每人的言行都应该恪守和体现三纲五常。

他在任地方官期间,力主抗金 ,恤民省赋,节用轻役,限制土地兼并和高利盘剥,并实行了一些改革措施。他的诗文学术,皆有可观成就。

他在道德上对别人的要求异常严苛,但当时与后代人对他个人的操守似乎很有疑问。最广为人知的一个事件,就是朱熹与严蕊的故事。这个案子有很多的学案,文案,野说等等的考证。先看朱熹自己的描述。台州太守唐与正(字仲友)官声不佳,朱熹那时担任两浙东路常平盐茶公事,就整理了唐仲友的诸多罪状,六次上章,弹劾唐仲友违法扰民,贪污淫虐,蓄养亡命,偷盗官钱。其中指控唐与一名叫严蕊的营妓有不正当的关系。有人告发,说严蕊仅穿内衣,服侍唐洗澡,甚至公然与他同居。(古代许多营妓原本是良家女子,有的因父兄破产,被迫失身;有的出身仕宦之家,因父兄得罪,家室被抄没而坠入妓籍。宋代规定营妓只以歌舞侍酒陪座,不得侍寝)。在《朱文正公全集》中收录有这六个折子,其中摘引有她在台州和绍兴两地司理院受审时的口供。朱熹曾给皇帝上奏书说:凡有狱讼,必先论其尊卑、上下、长幼、亲疏之分,而后听其曲直之辞。凡以下犯上,以卑凌尊者,虽直不右;其不直者,罪加凡人之坐。指明是非曲直由地位而定。地位低下的严蕊虽然是被动卷入,并非是主动地“以下犯上”,但命运可知。

对朱熹不利的说法首见于同时代洪迈的《夷竖志》,[台州官妓严蕊,尤有才思而通书,究达今古。唐与正为守,颇属目。朱元晦提举浙东,按部发其事,捕蕊下狱,杖其背,犹以为伍佰行杖轻。复押至会稽,再论决。蕊堕酷刑,而系乐籍如故。岳商鲫霖提点刑狱,因疏决至台,蕊陈状乞自便。岳令作词,应声口占云:不是爱风尘,似被前身误,花落花开自在时,总是君主。去也终须去,住也如何住,若得山花插满头,莫问奴归处。岳即判从良。]

根据各种记载综合的事件大略是,因为唐仲友抨击过朱熹的学说,在别人面前说过朱熹连字也识不几个,当什么监司。朱借机报复,就将严蕊严刑拷打,逼她承认与唐有暧昧关系。严蕊被关押狱中拷打许久,也未认罪。朱熹和唐仲友互相攻击的奏折纷沓而至,皇帝问到底是怎么回事,有人回答说秀才争闲气耳。文人捻酸,严蕊倒楣。事情闹大了,两败俱伤,唐被免职,而朱熹也乞请辞官奉祠,回家赋闲。被派来接替浙东提点刑狱公事职务的岳霖(岳飞第三子。但有人考证他并未担任过这一职务)让严蕊做词自陈,她略不构思,即口占《卜算子》,岳霖立即判令她出狱,脱籍从良。据传,她后来嫁给一名赵宋宗室为妾。以后她还写道:神女生涯原是梦,小姑居处本无郎,为自己辩白。

到南宋晚期周密的《齐东野语》谈及此事,记录的从天台故家听来的故事,就沿用了这种基本结构,但补充了一些细节。以后在非常流行的《二刻拍案传奇》的《硬勘案大儒争闲气甘受刑侠女著芳名》一篇中,依据这些记载进一步演绎,严蕊的形象就成了保全唐与正名声的侠女,也更有文学色彩。唐与正以红白桃花为题请严蕊填词。严蕊略加思索就填好阕《如梦令》,“道是梨花不是,道是杏花不是,白白与红红别,是东风情味,曾记,曾记,人在武陵微醉。”唐颇为赞赏,赠给她绢帛两匹,两人关系,如此而已。而朱熹问案想当然:仲友风流,必然(与严蕊)有染,况且妇女柔脆,吃不得刑拷,不论有无自然招认,便好参奏他罪名了。不料严蕊坚决不承认与唐有私情,朱熹无奈,又将她送移绍兴狱中,让狱吏诱供,严说:身为贱妓,纵合与太守有滥,科亦不至死;然是非真伪,岂可妄言以污士大夫,虽死不可诬也。”“我出身微贱,即使我跟太守有私情,也不是什么大罪。但事实如此,怎么可以诬陷士大夫呢,我死也不答应。结果又备受棰楚,两月之间,一再杖,几死。

这个事件的真相,历来很有争议。朱熹的学说在南宋并没有多优越的地位,自元朝以后,尤其是在极端皇权极端专制的明清时代,淡化原始儒家人文主义民本色彩,强调维护上下尊卑的朱熹理学上升为官学,影响力超过强调“民贵君轻”的孟子,在日本朝鲜影响也颇大。捧高了,反道学的人士对他就有逆反心理,《二刻拍案惊奇》里抨击朱熹的小说故事就成为主流舆论。鲁迅曾挖苦朱熹,说[道学先生是躬行仁恕的,但遇见不仁不恕的人们,他就也不能仁恕。所以朱子是大贤,而做官的时候,不能不给无告的官妓吃板子。]维护朱熹的人士认为鲁迅过于相信小说的编造,对朱不公道。其实鲁迅学究天人,事情的来龙去脉他岂会不知? 这正说明,对同一事件的看法,取决于论者的立场。

而维护朱熹的人士,则认为唐与正的确是有贪污行为,严蕊并没有直接被朱熹拷打,动手的是台州绍兴官府的人,而且严蕊那首《卜算子》是别人写的。例如王国维先生在《人间词话》中提到这个故事时说,[宋人小说,多不足信。如《雪舟脞语》谓:台州知府唐仲友眷官妓严蕊奴。朱晦庵(朱熹)系治之。及晦庵移去,提刑岳霖行部至台,蕊乞自便。岳问曰:去将安归?蕊赋《卜算子》词云"住也如何住"云云。案此词系仲友戚高宣教作,使蕊歌以侑觞者,见朱子“纠唐仲友奏牍”。则《齐东野语》所纪朱唐公案,恐亦未可信也。] 指出那首词是唐与正的亲戚高宣教写的,让严蕊来为酒席助兴演唱的。王国维先生尊崇朱熹,所以采用的论据,也是朱本人的文字(据朱熹第四次弹劾唐仲友的上疏:五月十六日宴会,仲友亲戚高宣教撰曲一首,名卜算子,后一段云:去又如何去,住又如何住。但得山花插满头,休问奴归处。”)。王国维目光锐利,朱熹上表和审讯严蕊在先,严蕊对岳霖赋《卜算子》在后,如果该词在先前的审讯记录中就已出现,那么说她以后在岳霖面前立马口占显然不能成立。但据此全盘怀疑《齐东野语》所记朱唐公案,未免牵强。而且令人注意的是,王国维先生不提作为其他所有宋人小说来源的同时代人洪迈的原始记载,恐怕也是因为没有过硬证据说洪迈的记载是不可信的。

但被拥朱人士回避的问题核心是,严蕊被关押拷打,的确是事实。即使唐与正真的贪污,与严蕊有暧昧关系甚至包养,《卜算子》并非严蕊自作,就该将严蕊往死里打么?许多拥朱道学人士,也只能侧面开脱,无意直接为朱熹拷打严蕊而辩护。但青出于蓝,听说近来有教授考证出严蕊"底细",为朱熹平反,说[馈赠贪污偷盗的官钱官物给最得宠的色妓严蕊、沈芳、王静、沈玉、张婵、朱妙,而这些营妓也完全不是什么被侮辱与被损害的妇女,她们倚门卖笑,为虎作伥,徇私受贿,交通关节,恃宠残害小民,奴才仗着主子](束景南教授语),这种激昂苛厉,给人贴标签的文革语言似乎与“学术著作”风格不合。我觉得这种事情越抹越黑,大家都承认严蕊受了刑,只是意见不同罢了,我说严蕊不该挨打,有人说打得活该。

这里不难看出,树立道德高标准是一柄双刃剑,用来刺人,人也可以用来砍你。所以当时人就着重攻击朱熹的道德品质。朱熹在一位朋友郑鉴死后,写信给郑妻的兄长陈师中,以饿死事小,失节事大的理论劝他的妹妹守节,而据说他自己却有过逼守寡的弟媳妇再嫁,以侵夺亡弟产业的隐事(不知文献出处,存疑)

南宋叶绍翁的《四朝闻见录》记录有当时人弹劾朱熹的文字原文。朱熹控告别人,上纲上线,列举大罪若干,以男女关系问题攻击对方,别人也用同样手法告他。宋宁宗庆元三年(1197),有人奏章弹劾朱熹,除了政治上上纲上线,关于他个人道德品质的部份有,[熹也不天,惟母存焉,建宁米白,甲于闽中,而熹不以此供其母,乃日籴仓米以食之,其母不堪食,每以语人。尝赴乡邻之招,归谓熹曰:“彼亦人家也,有此好饭。”闻者伶之。为其子崇宪执柯娶刘珙之女,而奄有其身后巨万之财。又诱引尼姑二人以为宠妾,每之官则与之偕行,谓其能修身,可乎?冢妇不夫而自孕,诸子盗牛而宰杀,谓其能齐家,可乎?又如据范染祖业之山以广其居,而反加罪于其身;发掘崇安弓手父母之坟以葬其母,而不恤其暴露,谓之恕以及人,可乎?男女婚嫁,必择富民,以利其奁聘之多;开门授徒,必引富室子弟,以责其束修之厚。夫廉也,恕也,修身也,齐家也,治民也,皆熹平日窃取《中庸》、《大学》之说以欺惑斯世者也。今其言如彼,其行乃如此,岂不为大奸大憝也耶?]

检举说他自己吃上好白米,给母亲不堪下咽的劣米吃。又勾引尼姑二人收为小妾,带去上任。儿女嫁娶,利在揽财。专门招收富家子弟,厚索学费。他为将范染的祖业山据为己有以扩大宅居,将范染加以莫须有的罪名。为争风水,将别人父母之坟掘起,任其尸骨暴露。

朱熹上表皇帝回应有云,[罪多擢发,分甘两观之诛;量极包荒,姑示片言之贬。所宜恭恪,或逭悔尤,乃弗谨于彝章,遂自投于宪网,果烦台劾,尽发阴私,上渎宸严,下骇闻听,凡厥大谴大呵之目,已皆不忠不孝之科,至于众恶之交归,亦乃群情之共弃。而臣聩_毛,初罔闻知,及此省循,甫深疑惧。岂谓乾坤之造,特回日月之光,略首从之常规既俾,但书于薄罚;稽眚终之明训倘许,卒遂于余生。是宜衰涕之易零,惟觉大恩之难报。此盖伏遇皇帝陛下尧仁广覆,舜哲周知,谓表正于万邦,已极忠邪之判;则曲全于一物,未伤黜陟之公。遂使顽蒙获逃窜殛,臣敢不涵濡圣泽,刻厉愚衷?虽补过修身,无及桑榆之暮景;然在家忧国,未忘葵藿之初心。]

语气软弱,并无辩诬言辞。历朝皆“以孝治天下”,不孝是杀伤力最强的罪名,如果指责不实,出于对自己对君主负责的立场,他应该辩解。《四朝闻见录》是研究南宋史不可缺少的严肃著作之一,作者叶绍翁本人学术上师承叶适,又与真德秀友善,朱熹是他祖师爷级人物。所以这些资料都不象是无根据的编造。今天有人为朱熹辩解说,[朱熹处于百口难辩的不公平的环境,而且对于其中什么儿媳无夫怀孕,以映射自己的无耻之言,又如何辩解呢?所以对于这些种种无耻、无边的指控,不值一驳,而非要回答时,那就是全部应承下来,这是无奈、也是玩世不恭的,更是不屑一辩的幽默耻笑,而这也是最好的回答。 ] 也算是一家之言。

舆论在多大程度上偏离了事实呢?所以“始作俑者,其无后乎”!从男女关系着手攻击别人,并非是近现代才有,朱熹也不是第一个。但他本人因此而被大众舆论妖魔化的遭遇,说明其后果的恶劣。把人物放到历史环境中去考量,即使真有勾引尼姑作小老婆的事,也不是多么了不起,但如果他不激昂地鼓吹“去人欲”的高调,不严刑拷打一个女子,人家可能也不去揭发他这种隐私之事。

宋代理学大师们的人格观都是追求达到圣贤境界作为最高人格理想。其他开山级的人物如周敦颐,张载,陆九渊,程颢及程颐等,也都高调入云。例如程颐,树立苛刻的标准,即男人可以随便再娶,妇女则绝对不可以再嫁。曾有人问他:寡妇贫苦无依,能不能再嫁?程颐断然说:“只是后世怕寒饿死,故有是说。然饿死事极小,失节事极大!”他们对于牺牲别人生命或幸福的事,无不十分地慷慨激昂,大义凛然。

道学家们不近人情的荒谬理论历来都是非常地不得人心,但人们并没有攻击其他理学道学大师们的个人操守,因为他们自己可能是达到了“家无犯罪之男,再嫁之女”的标准。而朱熹作为一个例外,被单挑出来妖魔化,也不会是无缘无故的。他的悲剧可能在于,自己摆脱不了“人欲”,却高举著“去人欲”的领军大旗,处在不能“知行合一”的矛盾中,就难免体验人格分裂,遭人诟病的痛苦。

朱熹是一位很复杂的人物。“观人观其友”。当时的志士陈亮与辛弃疾都与朱熹交好,虽然陈亮是反理学的思想先锋,对朱熹的挑战很激烈,但与朱关系密切。辛弃疾所作的《酬朱晦翁》诗曰:“历数唐尧千载下,如公仅有两三人”。为他所写的祭文:“所不朽者,垂万世名,孰谓公死,凛凛尤生!”对朱熹评价极高。著名学人邓广铭先生被称为二十世纪海内外宋史第一人陈寅恪先生说他,先生始终殚精竭智,以建立新宋学为务,不屑于假手功名之士,而能自致于不朽之域。他写了四部宋人传记,《王安石传》,《岳飞传》,《辛弃疾传》,《陈亮传》。《岳飞传》我读过几遍,觉得他在钩沉史料上态度严谨,史识独到,评论传主客观中肯。据杜维明教授说,1979年他问先生,您研究了王安石,陈亮,辛弃疾,下面该研究朱熹了吧?先生回答,“朱熹的学问大,研究不了”。这话可以有多重理解,但要以客观尺度评价朱熹这种色彩斑斓的多元化历史人物,的确难度极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