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三农”问题的再思考


 

当前,“三农”问题成了影响中国社会全局的大问题。“三农”问题的复杂性在于它不仅仅事关农村、农业、农民,而且和城市弱势群体、无保障人员、沿海内陆差距等问题密切相关,这些问题相互影响、彼此依存,是社会不和谐的核心要素。而要从根本上解决这些问题,创建和谐社会,“三农”问题是管理者必须面对的一个核心问题。
农村溃散、农业萧条、农民贫穷引出来的第一个问题就是农民工涌入城市,为城市的发展输入了大量的廉价劳动力,而农民工的存在拉低城市劳动力的价格起点,导致城市弱势群体的收入相应降低,扩大了城市贫富差距,可以说凡是不使用劳动力资源的人,都是“三农”问题的受害者;客观来说,农民工进城为城市发展是做出了巨大的贡献,但同时也加快了农村萧条的过程。在城乡的人员交流的过程中,农村是失血者,农村优秀的劳动力资源大多数都涌入了城市,留给农村的基本上是老弱病残。
三农问题引出的第二个问题是国家内需乏力,由于“三农”问题拉低了所有弱势群体的收入,因此“三农”问题不仅仅导致农村购买力下降,城市购买力也相应下降,内需乏力的结果导致国家经济发展只能依靠出口和基础建设这两条路。由于在技术研发上缺乏“比较优势”,中国的工业出口选择了一条“快速致富”的道路,那就是走劳动力密集型工业加工,既解决了就业问题,又能很快的换得现钞。这实际上是一条资源出口道路,出口的是自然资源和劳动力资源。中国的劳动力的廉价,在国际商业资本的调节下,事实上也拉低了全球加工业的劳动力价格。所以,也可以说中国的“三农”问题让全球的劳动者都陪着忍受相对的低工资。这是早几年有西方经济学家说中国输出通缩的原因。由于中国经济以外向型为主,沿海一带因为区位优越,在经济发展中处于优势地位,导致沿海和内地的差距进一步拉大,内地人才向沿海流动,这又反过来降低了内地的竞争力,从而形成了恶性循环。——沿海为“城市”,内陆为“农村”,从而构成了更高层次的“三农”问题。这实际上是另外一种“城乡差距”
还有一个必须高度关注的问题,就是乡村秩序失衡。当前社会稳定面临的一个突出问题是:农村流动人口特有的不安定因素不仅冲击着城市秩序,同时也冲击着乡村固有的规则和秩序。  
     
那么,为什么农村流动人口并没有为乡村带来安定,反而使乡村陷入新的不安定之中了呢?
    除了极端贫困化引起的农村革命和暴动以外,常态下的农村是稳定的。其原因就是以人和土地的直接联系为基础建立了一整套规则。由于以家庭为基本生产生活单位,首先形成了长幼有序、男女有别的家庭秩序;由一个个血缘性联系的家庭组成一个家族,并建立起一整套家族规则;由一个个家庭或家族构成的地域性社区,会形成一整套社区管理规则,由此形成一个“集体本位”的规则网络,使传统的乡村保持着平静和安宁。但是,这样一个规则网络是建立在个人被束缚在土地上这样一个前提基础之上的。而当农村流动人口脱离乡土时,也就脱离了传统乡村的规则网络,他们面对的是一个崭新世界。 
    许多人认为城市集聚着现代文明规则,农村流动人口进入城市后可受到城市规则的约束,因而不会对社会秩序带来强烈的冲击。但中国城市的规则网络是建立在“单位制”基础上的。农村流动人口进入城市后,并不能进入以“单位”为主体的城市主流社会,也就难以进入城市的规则网络之中。他们作为亦城亦乡、非城非乡的“边缘人”,事实上生活在文明规则的“真空”之中,形成了有流动无规则的态势。这种状况不仅严重冲击着城市秩序,而且也冲击着乡村秩序。 
    
首先,农村流动人口外出的主要动机是挣钱,但是他们不一定能够寻找到正当的挣钱的机会,其预期目的与现实会产生差距。其次,由于经济、社会、文化等各方面因素,农村流动人口往往得不到公正的对待,甚至处于被歧视的地位,从而激起内心的不满。第三,现代意义上的自由是做法律不禁之事的权利,自由必须守法。农村流动人口作为挣脱了土地束缚的“自由人”,对现代自由的真谛理解很少,以为自由就是不受约束。第四,传统乡村较稳定,是建立在有劳有得,欲望不高的基础上。农民进入城市后,发现城市人并不比他们劳累,生活却比他们好得多,城市的繁华生活会使他们的欲望急剧膨胀又难得满足,由此会导致其心理失衡。第五,由于城市管理规则的不完善,农村流动人口的正当权益得不到保护,甚至经常上当受骗,一些人往往只能寻求最原始的方式——暴力来处理各种纠纷。在这一系列因素的作用下,他们很容易走上反社会的道路,甚至铤而走险,从事犯罪活动。
    而在人们关注农村流动人口对城市秩序的冲击时,却往往会忽视农村流动人口对乡村秩序的冲击。在城乡二元结构下,多数的农村流动人口仍然要回到家乡。其中一些人离开家乡后,家乡的乡土文明规则和习惯被遗失了,城市的现代文明规则没有接受到,反而接受了一些反文明的观念和行为。用农民通俗的语言说,就是“好的没有学到,坏的学了不少”。一是不愿再像他们的祖祖辈辈那样艰苦奋斗,恪守有劳才有获的理念;二是不愿再坚守他们祖辈遵循的“集体本位”传统,而为“自我中心”的观念所支配;三是不再如其祖辈那样具有强烈的权威意识,而是蔑视一切秩序和权威,迷信暴力。当他们重新回到乡里时,也会以这样一套规则支配自己的行为。这正是一些地方的乡村宁静生活受到破坏的重要原因。在乡村,事实上已出现了一个在城市找不到工作或者为城市所清退,但又不愿意从事农业劳动的游民阶层。由此为乡村治理带来了新的问题。同时,外出打工者的收入没有用于生产,而是用于非正当性和炫耀性消费,如赌博,这不仅败坏了传统的乡村社会风气,而且引起了更多人的心理失衡。     
归纳起来说,“三农”问题是社会不和谐的根本原因,要统筹城乡发展,要建设和谐社会,必须解决“三农”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