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当地风俗,姑娘出嫁之前,不能“上轿才扎耳朵眼”。可我们有些企业,却没有接受这句古训。偏偏出了产品,不先去搞商标登记注册,直到卖了三、两年,发现有人“冒名顶替”后,才仓仓促促地去办理手续。
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企业间的竞争日趋激烈。这种竞争包括了人才、技术、信息、服务和产品等各个方面,最终无不体现在这一切的载体─产品本身上。而产品的标志是商标。商标作为企业的一种无形资产,反映着企业的形象、信誉和产品质量等。它既可以树立生产者信誉、开拓竞争市场;又可以用于认牌购货,维护消费者利益。因此,在经济活动中,特别是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商标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但是,有些企业的负责同志,还没有充分认识到这一点。往往在产品出厂后,还未及设计商标、办理商标登记注册手续,就急于去抢占市场。结果,市场倒是抢占了一定的销售份额,后边却跟来了一大批冒牌商品,直搞得鱼目混珠,真假难辨。这样,不仅使企业不能受能法律保护,享受商标的使用权、转让权和制止权等,还使消费者利益受到不应有的侵害。久而久之,必然使企业失去消费者的信任,产品失去市场竞争能力。因此,企业在根据市场需求,开发出新产品后,一定要依照〖商标法〗的有关规定,及时创意、设计出商标,并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商标登记注册手续,为开拓销路,稳占市场,发展名牌拳头产品,奠定良好基础。
别忘了,上轿先扎耳朵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