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两天网上又开始热议,“70/90原则”是否该取消了?觉得现在的市场情况已经没有限制这个的必要。诚然“70/90原则”是在房价飞涨、民怨载道的情况下政府做出的宏观决策,但是我倒觉得,“70/90原则”还是应该坚持的,“70/90原则”出台的主要目的是为了调整住房的供应结构,而非限制房价。
我认为,在目前的大环境下,政府前几年针对房地产出台的宏观调控政策应该有选择的坚持。
首先,对市场长期发展有保障、引导和推动的政策应该坚持。比如:开发商开发项目自有资金不能低于35%;土地招牌挂政策;大力投资建设满足低收入群体的保障性住房;加强市场监测,完善市场信息披露制度;房地产开发项目的
“70、90原则”;商品房取得预售许可证方可开始销售;房地产开发贷款管理和规范土地储备贷款管理等。
其次,对短期投资及投机有抑制的政策也必须要坚持。连续几年的宏观调控政策虽然开始取得了一定的成果,但是不能放松警惕,对于短期的投机和炒作行为还应该坚决制止,防止地产业再度出现泡沫风险。这类政策包括:商品房必须取得房产证后方可办理交易手续;二套住房提高首付比例到40%等。
最后,对市场整体长期活跃有抑制的政策可以适当放松甚至取消。比如:提高存贷款利率;对二手房交易有条件征收营业税、个税等税费;房地产市场外资准入和管理制度;非普通住房提高首付比例到30%等。
总之,房地产行业今年的调控效果刚刚开始显现,面对整体经济的颓势,对于房地产市场长期发展有利的措施我们还是要坚决坚持,对促进交易活跃的措施可以大力改善,就比如利率的大幅下调等。毕竟我们的目的是促进房价调整到合理水平,促进交易活跃,努力让居者有其屋。此外,我们还要大力完善对房地产业市场信息的披露制度,规范交易行为,尽量让市场说活,让买卖双方自由调配,房地产业应该逐步向以市场调节为主的管理模式过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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