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人造字之妙——咬文嚼字(2)


古人造字之妙

 

───咬文嚼字之二(李壮鹰)

 

 

 

 

 

接着咬。上次咬了一个字,这回多咬几个。

汉字字形源于画画,正如汉字字音源于音乐。书画同源,言音也同源。所以“書”与“畵”两字差不多,“言”与“音”两字也相似,这说明它们是同胞亲兄弟,所以几千年了,模样还是象。言音的关系先不说,这篇且说书画,说说古人以画造字之妙。

       有人说,上古之人以画来当字,那字义肯定是模糊不清的。其实倒也不见得。比如“看”与“见”这俩字儿,现代人经常合着用,字义也混为一谈,但造字之初它们之间却有明晰的区别,看,古写为“”,下边是眼睛,上边添上一只手,表示手搭凉棚,抬眼观瞧,像孙行者机警瞭望的模样。它的意思是人主动地视物,用古德的话说就是“眼去物边”。而“见”,古写作“”,它画一个人,光突出一个眼睛,眼睛上边没有手。这只表示眼睛被动视物,本来没想看,物闯到眼睛上了,此古人所谓“物来眼底”。

       “开”与“辟”,如今人们也合着说,但造字之初义也泾渭分明。开,古写作“”,“门”下“一”,“一”下双手,表示一个人用双手移去门插。很显然,这是人在屋里开门的意思。而辟,古写作“”,光画门上有两只手,没有门插:这表示人在屋外用手把门推开的意思。故“开”有走出之义,“辟”有进入之义。

       “陟”与“降”,这俩字儿的初文很像,陟作“”,降作“”。“”是台阶,“”是脚丫子。乍看起来,二字都是一串台阶上有俩脚印;但仔细看来,一个字脚印朝上,另一个脚印朝下。盖“陟”者登也,它是从下面走上台阶,所以朝上;“降”者相反,是从上边走下台阶,所以朝下。这些个字,都说明古人造字用心之细。

       但话总得说回来,因为汉字起源于画,画在静态上写物可以细致入微,然用以表示事物的动态过程,就显得捉襟见肘、无能为力了。所以古字的涵义并非老是细致,也有相当一部分的字义模棱、含糊。

       还以脚丫子为例:“”是一只脚,初民们用它来表示“足”,也表示脚趾(“止”)。后来一直到“足”有了“满足”的引申义,“止”字还跟着它,所以“知足”又叫“知止”。人到哪儿去,都得用脚走,所以“”又表示“去”(之)。人停下来,站在那儿,也用脚,故“”又训停止的“止”。从脚的组成上来说,整个脚丫子与脚趾头有全体与部分的区别,但要是画在画上,只画脚趾头,人家没准儿以为是大豆、花生之类,故不得已连脚掌一块儿画,这就与“足”没有区别了。走与停,一动一静,这在静态的画面上更无法表现,只好以走与停所用的同一种工具“”来表示了。这就造成了古字一字而多义、同字而反义的情况。此例不限于独体字,比如“志”这个字,古写作“”,上边一个“止”,下边一个“心”,它既可训为“心之所之”,亦即意念之所向、所往,也这就是志向、欲求之义;亦可以训为“止于心上”,亦即把东西记在心里,不使忘记。孔子一次对徒弟们说:“可各言尔志!”是让每个人汇报一下自己的志向。可又有一次说:“子志之心也”,则是让对方把话记在心里。他的“志”没有固定的意思,只能靠听着去“神而明之”。被现代人、尤其是现代诗人看得极为高雅的“诗”字,古代与“志”是一个字。而“志”的主体就是个脚丫子——这话让诗人听了可能有点不高兴,其实呢,有些现代诗的那股味道也就是脚丫子。说笑话,别当真——因为“诗”字的主体是脚,所以古人对“诗”起码有两种训义,一是《毛诗序》:“诗者,志之所之也”,他强调“之”,说诗表达的是人主观的一种追求;而荀子说:“诗,中声所止也”,他强调“止”,说诗是人对客观事情的一种记录。之耶止耶?主耶客耶?令人举步不定,无所适从。有人说,这就是汉语的博大精深之处,一个概念能够涵括多义、兼容反义,还不够博大、不够丰富么?其实,这多少有点儿强词夺理。古文化有它的精致、也有它的简陋;古人固然聪明,但又难免稚拙。所以研究古人,不可自薄,也不能护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