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凌晨2时30分左右,经过12个多小时的漫长答辩和评议,台北地方法院裁决再次收押陈水扁。陈水扁答辩时对特侦组起诉他“机要费”、洗钱、龙潭、南港展览馆等案逐一反驳,否认全部控罪。
1、台北地院于29日下午2时在刑七庭传讯陈水扁,由蔡守训、徐千惠、吴定亚三人所组成的合议庭做出裁决。
2、陈水扁答辩时对特侦组起诉他“机要费”、洗钱、龙潭
3、台北地方法院决定再次收押陈水扁。在被告答辩完后,羁押庭进行检方论告、辩方答辩等程序,检辩双方后续仍将就犯罪嫌疑、有无逃亡、灭证等事由攻防,再由合议庭评议是否羁押或交保。最终,台北地方法院决定再次收押陈水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