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企业如何办理税务》(82)


  1.2《税收征管法》违法行为处罚程序

  处罚程序分为简易程序、一般处罚程序和听证程序。

  一、简易处罚程序

  (一)简易处罚程序法定条件

  1、违法事实确凿;

  2、有法定依据;

  3、对公民处以50元以下、对法人或其他组织处以1000元以下的罚款。

  (二)简易处罚程序步骤

  1、向当事人表明身份:税务行政执法人员向当事人出示《税务检查证》。

  2、确认违法事实,告知理由、依据和权利:告知当事人作出税务行政处罚决定的事实、理由和依据,并告知当事人依法享有陈述和申辩的权利。

  3、听取陈述、申辩:听取当事人陈述、申辩意见,并制作《陈述申辩笔录》。税务机关必须充分听取当事人的意见,对当事人提出的事实、理由、证据,应当复核;当事人提出的事实、理由、证据成立的,税务机关应当采纳。税务机关不得因当事人的申辩而加重处罚。

  4、填写《行政处罚决定书》。

  5、将《决定书》交付当事人。

  6、.将《行政处罚决定书》报所属税务机关备案。

  二、一般处罚程序步骤

  1、立案:对税务违法案件进行立案登记。

  2、调查:

  (1)在立案登记之后,对需要调查的税务违法案件,应有两名以上税务行政执法人员进行调查、收集有关证据;必要时,可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三十二至三十六条的规定进行检查。调查、检查的情况应制作笔录。

  (2)税务行政执法人员进行调查或者检查时,向当事人出示《税务检查证》。

  (3)税务机关在证据可能灭失或者以后难以取得的情况下,经税务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先行登记保存,并在七日内及时作出处理决定。

  (4)调查人员在调查取证过程中应当充分听取当事人的意见,并制作《陈述申辩笔录》。

  (5)税务机关在证据可能灭失或者以后难以取得的情况下,经税务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先行登记保存,并在七日内及时作出处理决定。

  3、向当事人告知给予行政处罚的事实、理由和依据。

  4、审理:办案人员全面查明事实,核实证据后,作出处罚建议;进行了调查的,制作《税务违法案件调查报告》,将案卷材料及《税务违法案件调查报告》移送审理环节。

  5、作出处罚决定。

  6、制作《行政处罚决定书》。

  7、将处罚决定书交付或送达给当事人。

  对案件作出税务行政处罚建议时,填发《税务行政处罚事项告知书》,告知当事人已经查明的违法事实、处罚的法律依据、种类、范围、幅度,及其享有的陈述权、申辩权;同时,对公民处以二千元以上、对法人或其它组织处以一万元以上罚款的行政处罚建议,还应告知当事人有要求听证的权利。

  8、听证;

  9、执行(当事人自收到处罚决定书后15日内到指定银行缴纳罚款,到期不缴纳的,每日按税款数额的3%加处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