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丰书记脸皮厚才被“责令辞职”
2008年2月5日,辽宁省铁岭市委宣布,西丰县委书记张志国因在“进京拘传记者”事件中负有不可推卸的领导责任,被责令引咎辞职。铁岭市委通过调查认为,在“西丰事件”中,县委书记张志国同意公安部门介入,同意县公安局立案并拘传记者。张志国同志身为县委书记,法制意识淡薄 ,对事件负有不可推卸的直接领导责任。为此,铁岭市委决定,责令张志国同志引咎辞职,并向市委写出深刻检查。
看得出,张志国的“引咎辞职”实属无奈,因为是被“责令”才不得不“引咎辞职”,这种方式决非其本人自愿。
事实上,在全国舆论的一致声讨下,张志国早已意识到自己的违法乱纪行为所造成的恶果,可是为了得来不易、炙手可热的权力,他始终没有表现出来引咎辞职的态度和勇气,这是因为他更怕在失去权力之后,因为屁股上的屎多而遭到审查,所以才千方百计赖在位子上不肯下来。讲的“客观”一些,张志国就是用拖延战术达到免责的目的,实在撑不下去的时候再找个“替死鬼”垫背。他天真的认为,只要自己还在位,就能千方百计将大事化小、小事化了,不到万不得已时,位子是决计不会让出的。
令人们高兴的是张志国被“责令辞职”,遗憾的是,铁岭市委通过调查认为,拘传记者时张书记只是“同意”,而我们看到的事实上就是张的“指使”,同意和指使在性质上却有着天壤之别。
西丰事件发生后,一些网友认为一个小小的西丰县令,在他的治下随意惯了,竟然脑子发热跑到北京抓记者,如果张志国在北京做官,国外在京的官员有人得罪了他,他极有可能派警察到世界各国抓人。
抓记者事件开了用强权干预民主的恶例,张志国用违法手段对待正常舆论监督的手段极端,影响恶劣。作为一个地方县委书记,张志国不是依照党纪国法行事,却以言代法,尤其是在其问题被媒体曝光后, 不反思自己的问题,而是对曝光他问题的记者进行打击,甚至派公安人员进京对记者进行拘传。
为什么铁岭的市委在春节前的一天却来个“责令辞职” ?如本人不省,当于免职;如本人自觉,应引咎辞职。冠以“责令”,则无异免职了。
我国改革开放几十年来,社会有了很大进步,领导干部失职失误失责事件不少,除上级对直接责任者处理外,鲜闻有领导引咎辞职者。
我们共产党人是为人民服务的,是对人民高度负责的,其觉悟当不在外国公务员之下,引咎辞职应 不再作为上级的“责令”行为。
身为县委书记,凭什么“同意”公安机关对这个“诽谤案”立案并对记者拘传?再者说,公安局办案前,应该知道这个案子该不该立,为什么还要请示县委书记?结果是案子立了,拘传证开了,记者也差一点被抓回西丰,本该自诉的案子却“动用警力”,傻子也知道如果没有书记张志国大人的指使或“指示”,即使借给公安局一千个胆他们也不敢进京抓人。
如今,西丰的张书记被“责令辞职”,网友议论较多的是,“他还是人大代表呢?,其他官员有没有处理?张志国脸皮可真厚!此事也是对其他官员的一个教训,他们应该引以为戒,不要以为手中的权力是无限的。
土皇帝们!你们知道网络民主的厉害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