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墅“别解”的别味


别墅“别解”的别味
“别墅现在是指独门独院、两至三层楼形式。”2006年中国地交会上,国土资源部地籍司司长樊志全这样向媒体记者定义“别墅”。 
如果这是代表中央政府对“别墅”下的最终定义,那么我们通常所说的五种别墅中,联排别墅、双拼别墅、叠拼别墅和空中别墅,将超出“别墅”的定义,而不被停止审批用地。
因为在对别墅的“别解”中,除了独栋别墅,其他已经被排除在外。国家已经叫停别墅类房地产开发项目的土地供应好几年了。而今,别墅的定义却再次成了“弹簧尺”。
国土资源部“停止别墅用地审批”的通知发出后,将3年未果的别墅定义再次推上了桌面。国土资源部土地利用司副司长李海洋曾较为模糊地表示,别墅是指“独门独户独院的那种,占地面积又相当大,容积率非常低的那种”。
《现代汉语词典》中,别墅的定义为:在郊区或风景区建造的供休养用的园林住宅。它包含了三个要素:在郊区或风景区,即大环境必须一流;在功能上是供休养用的,在这里要有放松心情的感觉;是园林住宅,即小环境也要好。其实按照这个概念,市区内的独栋别墅也不能称作别墅,而且即使建在风景区或郊区别墅,如果不是“供休养”的,也不能划入国土部的别墅范围。依此概念,国土资源部就没有出台文件禁止别墅的土地供应的必要了。
之所以有必要,正是因为土地的失控,占地面积又相当大、容积率非常低的那种建筑,就是最大的祸首。联排别墅、双拼别墅、叠拼别墅和空中别墅,这些非“别墅” 的别墅,在其中占了非常大的部分,因为这样的建设项目上马,往往是政府部门参与或者以单位名义办理的结果。
同样的一幕,不仅在90平方米限大和70%限比的房产问题上再现,而且在多项被人钻空子的政策中表现了出来,其祸根就在于政府部门的法定概念不明确。一个政策的落实,靠的不是法定的概念和条文,而是当权官员的别解;正是这样的别解,让中央的好政策,被底下的歪嘴和尚念歪了经。
据悉,来中国工作的境外人士对高档物业的需求,已从酒店式公寓、高档住宅向以家庭为单元的独栋、联体别墅转移,目前上海别墅入住率达到80%左右,高档别墅平均租金报价为每月每平方米20.04美元,其回报率可达到13.4%左右。
但这些和普通老百姓的生活无关。除了中国的国际大都市上海外,其他城市,包括北京也没有这么大的别墅市场。而国家要考虑的不仅仅是这样的少部分,还包括占到绝大多数的普通中国人。所以说,限制别墅用地是正确的决策,而且只有明确了限制的范围,才能不让当局官员再别解出别的味道。
别墅“别解”的别味,使老百姓成了吃黄连的哑巴;政府的惠民政策也落了空,和谐社会就成了没基础的“空中别墅”。                 
                                                    费建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