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老虎签一个劳动合同


晚饭时,看中央台新增加的一个有关环保主题的新栏目,报道了一件发生在三峡野生动物园的惨事。一头7岁大的小老虎在笼子里被杀,而且被剥了虎皮。事件的调查结果很明显,是动物园职工干的。该动物园从盛极时的数十名员工,到今天只剩下三人,连动物都已经在挨饿。动物园想到的其中一个生财之道,就是用那些饿死或者被弄死的老虎做虎骨酒。

其实,自从深圳在全国率先开办了野生动物园后,各地纷纷发现了这个“发财”的捷径,大大小小的野生动物园如雨后春笋地涌现出来。而如今,即使深圳这个都已经无法赢利,在考虑如何解决动物们不再挨饿的问题。有些地方甚至将老虎出租出去赚钱。这些小动物们或者供游人参观、拍照,或者被训练成马戏演员,这样一来,似乎可以解决了吃饭问题,但安全事故却不断出现。先后出现了动物因饥饿难耐袭击人,咬死咬伤人的报道。某市发生几匹饿狼集体突围后被全部击毙的事。

当初上马野生动物园时,投资方并没有很好地研究投资收益,只是看到别的野生动物园在赚钱,就匆忙上马。结果,当游人减少时,就出现了收入锐减,甚至艰难到无法养活动物的境地。人们似乎认为,动物被用来赚钱,是不需要承担责任的,因为动物毕竟不是人。何况人都还没有完全解决劳动保护问题,谁还顾得上保护动物呢?

也许我们没必要探讨动物是否需要保护以及动物的尊严问题,那离中国的国情太遥远。不过,这件事却体现了国人为了赚钱不择手段的一面。人们已经没有任何道德指针,只要能赚到钱,几乎什么都敢干,干什么都不怕别人议论。比如,前段时间某地发生一幼女被强奸事件,结果受害者的父亲拿到5000元赔偿就帮着凶手做伪证,这种状况到了令人发指的地步了。强奸犯固然可恨,但并不少见,可是,这样的可憎父亲,谁又见过呢?

为了钱,难道我们什么都不要了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