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私是把双刃剑


 

 

       读了张先生的大作《论自私》后,感受颇多。这是一个很令人感兴趣的命题,同时也是一个让人头痛的问题。什么是自私?现代汉语是这样下的定义:“只顾自己的利益,不顾别人和集体;自私自利。”张先生说“自私是谋求自身的利益,这种利益无非是追求幸福和逃离痛苦。自私是人类进化和发展的根本动力。”还有人说“自私就是损人利己。”这三种说法包含着不同的意义。按第一种说法和第三种说法,自私肯定是不可取的。但要是按张先生的说法,那自私就是无可非议的啦!可见,自私是一个很有争议的概念,人们对它褒贬不一。实际上,自私是一把双刃剑,它既有推动人类进步和社会发展的一面,又有危害社会稳定和引发犯罪的一面。关键是大家怎样去理解,怎样去取舍。
  自私是动物与生俱来的天性。动物为了自身的生存,而不得不残暴地伤害其它弱小动物的生命。自然界这就出现了食肉动物残酷地吞噬食草动物,也就是人们常说的:大鱼吃小鱼,小鱼吃虾米。达尔文把这种自然现象称之为:“弱肉强食”。可正是这种动物之间残酷的以血腥来淘汰种群中的老弱病残,从而保证了物种的优化繁衍,保证了动物的进化,形成了一个不可逆转的生物链。形成了亘古不变的自然法则:弱肉强食,优胜劣汰,生态平衡,适者生存。
  人是高级动物,虽然人已经脱离了动物的兽性,但在人的身上仍然残留着动物的本能--自私。但这个自私已经不是原来意义上的自私。准确的说,应该是人保留了动物本能的利已性。
  自私是把双刃剑。一方面,自私是动物进化和人类社会发展的动力;另一方面,自私也是万恶之源。任何一个观念都有一个度,超过了一定的度就走向了反面。当人类能够把握好自私的度,把自私的概念限定在大家普遍能够接受的限度内,限定在人性的限度内,限定在道德允许的范围内,自私便能发挥它积极的作用,便能够推动人类社会的发展。当
人类把握不住自私的度,走向极端自私的时候,自私就会像一匹脱缰的野马,毫无约束,随心所欲,毒害着人类的灵魂,危害着人们的生活,危害着社会的稳定。造成自私自利泛滥,损人利已横行,用犯罪的手段获取非法的利益;甚至于为了个人的私利,去杀人、抢劫、贩毒等。可以毫不夸张的说,大部分社会丑恶现象都是由自私引起的。
  每个人都不是生活在真空,而是生活在现实社会中。每个人都是一个社会的人。社会是一个整体,它是由若干个团体组成的社会整体。任何人离开了团队,离开了社会,都将会一事无成。任何人的成功都离不开别人的支持和帮助,离不开团队和社会的认可。一个好汉三个帮,一个篱笆三个桩,说的就是这个道理。任何一个只会损人利已,个人至上的人,都不可能被团队和社会整体所接受。最终都会被团队和社会无情的抛弃。
  我们提倡的自私,应该是在法律和道德允许范围内的自私。换句话说,也就是在一定的游戏规则内的自私,也就是利己不损人的自私。我们反对的自私,应该是违反法律、不讲道德、个人利益至上的极端自私。也就是为了自己的私利,不择手段,不按游戏规则办事,不管他人死活,损人利己的自私。
  人类应该清醒地认识到自私的两面性。自私即是推动人类进步和社会发展的动力,同时也是破坏社会稳定和引发犯罪的万恶之源。关键是看我们大家如何理解、如何取舍;关键是看自私这把双刃剑如何劈。运用得好,可以推动人类的进步和社会的发展。走向极端,会破坏社会的稳定,毒害人们的灵魂。我们应该张扬自私符合人性的内涵,放弃自私非人性的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