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学发展观


在自然经济的社会中,劳动首先以家庭为劳动单位,劳动产品自给自足,以家庭私有,劳动的分工是在家庭范围内进行,而在劳动对象上以土地为主。这种私有制形式决定了人的劳动观念是个人的利益主义,特别是对人的生产上也表现出个人的利益主义,如:养儿防老的思想。一切劳动的出发点都是以自我的利益为中心。
随着社会的发展,社会形态转向商品经济的社会,在这种社会形态下,劳动目的因劳动者从家庭走向社会的各种组织中,劳动不再是为自己,而是转向为社会的其他成员。在组织中慢慢形成了劳动的目的是从组织中通过劳动取得自身所需,从而形成了各种组织利益的劳动价值观,如:国家利益观、集体主义观、民族主义观。在组织中,劳动对象为组织所有,在劳动主体上,劳动力成为商品;劳动形式上采取组织内的分工与协作;这种对劳动对象、劳动工具、劳动产品的组织占有,但是劳动成果的分配形式采取以市场决定,加之因家庭这种个体形式的存在,实质上在所有制形式上表现出组织公有与家庭私有共存。劳动价值观念因而也表现出复杂的个人利益与组织利益的冲突比较明显。
社会主义者看出了劳动的本质,建立了自己的劳动价值理论体系。倡导人类整体走进共产经济的社会形态,在劳动对象、劳动工具、劳动产品等方面全面实行公有制,家庭成为社会的人力资源生产基地;劳动方式以分工----和谐为基本,引导劳动者的劳动价值观从个人利益、集团利益向人类社会整体利益发展。
因而,社会主义倡导的科学发展观的实质的核心问题是建立社会主义或共产主义的劳动价值观,建立和谐社会是以建立分工----和谐的劳动方式为基本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