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条 公司设立CI企划规范管理委员会(简称:CI委员会)。该委员会人员组成见附件一。(注:主任由公司高层领导担任 委员由各部门负责人组成)
第三条 公司CI企划规范管理委员会职能如下:
1、CI规范管理文件的制定。
2、CI规范管理标准的制定。
3、CI规范管理活动的组织与运作。
4、CI规范管理工作的督促与检查。
第四条 公司CI企划规范管理委员会下设CI企划规范管理执行委员会(简称:CI执行委员会)。主任由企划部部长担任,其工作职责如下:
1、根据公司业务的发展需求,对公司CI建设的理念识别、行为识别、视觉识别三个系统进行科学的分析、研究与定位。
2、开展广泛的CI调查,不断提出建议,不断提交公司CI建设的国际市场报告。
3、对公司CI建设各种方案的实施进行分析、测评,提出意见和建议。
1、 在公司CI管理规范管理委员会的指导下,对公司CI企划规范管理工作进行督导。
第五条 公司CI企划规范管理执行委员会下设三组:
1、CI创意设计组
职责:1、主要负责CI设计过程中的全部创意
2、根据创意将企业理念、视觉和行为规范进行设计
3、整理、规范CI识别系统
4、负责辅助CI宣传组撰写宣传方案
5、负责策划过程的全部方案编制工作
2、CI宣传调研组
职责:1、负责组织具体的企业形象调查
2、负责向CI创意组提供调查有关资料
3、负责CI的宣传、员工教育
3、CI规范化管理组
职责:1、按照上级批准的概念和计划,制作配合理念表现和识别系统的具体管理制度。
2、审议表现的内容,将结果呈送给公司最高负责人。得到审批后有计划部署工作。
3、对公司内外发表所开发的CI结果
4、制定CI企划管理制度
5、整理结论,确认日后的活动计划
6、不断总结出CI在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并为第二次,第三次CI做好准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