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笔者在自己的博客里写了一篇文字《国企高管的贡献是吴仪的400倍吗》,将平安集团高管的收入与刚卸任的前国家副总理吴仪的收入进行比较,意在指证社会分配不公的严重性。没想到,这则文字被人民网推荐到首页后,即刻引起了网友们的强烈反响,得到了网友们的热心支持和鼓励。这是我的一笔意外收获,有这么多热心的网友支持鼓励,我直感到从心里热到心外。
当然,这里头也有一些不同意见,有的反对者还把它贴到另外的网站加以批判挞伐。不过也好,从这里,我却发现,这些不同意见者竞有不少是与平安集团瓜葛不一般的人。看起来,这则字数不多的文字是把某些人给得罪透了。可是,有什么办法呢?公理就是公理,公理自在人心,只要说的是真话,是公理,你就是把它贴到哪里,也还是有主持公道的人在。
这则博文之所以得到网友的大力支持,我以为,最根本的就在于它说出了人人心中欲说而未说的真心话,就在于它说出了一个客观的社会公理,这个公理就是,一个人的所获,应当是这个人的应当所得,即收入应该跟贡献相适应相均衡相协调,否则,就难免让人不满,遭人反对。岂止不满,当这种不满超出了一定额度时,就会引发剧烈的社会动荡不安甚至颠覆,这已是为历史所证明了的。由此,我不禁又想起了曾一度热得发荡的话题——“仇富心理”。
“仇富心理”是富人们和为富人说话的人们扣在所谓“仇富”者头上一顶黑色的大帽。当然,也有一些人“跟屁虫”似的,在后面闭着眼睛说糊话,而且他们卖力地说着这些糊话,未必就一定想或者能够从富人那里讨得半勺残羹冷炙。这顶黑色的大帽一抛来,那些一度对社会分配不公愤愤不平者似乎便即刻在世人面前被显出了心态的极度不正常了。
然而,人们还是弄不明白,中国人穷都穷怕了,为了改变这种穷困,人们是不惜无休劳作,恨不能一夜之间奔到了富豪的行列,怎么会仇恨富贵呢?最近,在网上读到了一篇大作有所醒悟。这篇大作对这种“仇富心理”作了新的解说,认为,所谓“仇富心理”其实就是“嫉妒心理”,文字里面不乏对“仇富”者的恶毒贬损。可是,尽管文章显得“义愤填膺”的,我还是想说,这位“喜富者”或者准确点说是“媚富者”,不知是无知还是佯装不知,总之是,他忽视了一个铁的史实。陈嘉庚富吗?邵逸夫富吗?曾宪梓富吗?我敢保证,中国人不仅99.9%的人对他们一点不“仇”,而且由衷地无限景仰。我倒是以为,说中国人“仇富”其实不假,也没说错。问题在于他们所“仇”的是什么样的“富”,该不该“仇”。他们“仇”什么呢?他们所“仇”者,乃是不当富而富者,“仇”的是为富不仁者。对这样的“富”,其实,不仅今人“仇”,古人也“仇”;不仅中国人“仇”,外国人也“仇”;他们不仅“仇”这种不当的“富”,而且还对产生这种不当的“富”的不合理制度极为不满。要不然,中国革命和世界革命的正义性就无法解说清楚。
什么是“不当富”?所谓“不当富”,就是所富者不是或不完全是自己劳动所得或资产的合理所得。大家知道,物质是不灭的,只能转化的,财富也不是“无中生有”的。所谓“不当富”,其实就是将本属于别人的财富,拿到自己的口袋,变为自己的财富,更直白地说,是穷别人的口袋,富自己的腰包。而且这些所谓的富人,通过钻政策空子,利用制度缺陷,从别人那吸饱了财富之后,不少人是心安理得,恬不知耻,大摆其阔,肆意挥霍,甚至对被他们榨干了钱财的穷人歧视有加,欺辱有加。他们高高在上,作威作福,俯视芸芸众生。这样的“富”,我想,不仅“仇”之合理,也“仇”之合情。把属于别人的财富占为己有,还要别人心悦诚服,笑脸相迎,世界上哪有这样的道理!至于,贪污受贿致富者,在国有资产严重流失中而致富者等等,则不仅不当富,而且为党纪国法所极不相容。党和人民对他们岂只要在嘴上“仇”、笔头“恨”?而且应该努力地把他们挖将出来,打倒,严惩,赋予他们应得的报偿。
也许有人要说,通过高报酬的激励,有利于调动人们创业积极性。可是,这个“高报酬”总得有个度吧,人们别忘了,喂得太饱的猫是不逮鼠的,而且往往容易变得其更娇气。我们固然不能搞绝对的平均主义,虽然我们的社会是社会主义,而且只有这种制度才能最大限度地缩小贫富差距。但是,我们至少不能人为地强化这种分配不公吧,须知,这种分配不公不仅不合理,不仅未必有利于调动人们创业的积极性,有利于经济社会的健康发展,而且也是影响社会稳定的可怕隐患。
当然,这里头也有一些不同意见,有的反对者还把它贴到另外的网站加以批判挞伐。不过也好,从这里,我却发现,这些不同意见者竞有不少是与平安集团瓜葛不一般的人。看起来,这则字数不多的文字是把某些人给得罪透了。可是,有什么办法呢?公理就是公理,公理自在人心,只要说的是真话,是公理,你就是把它贴到哪里,也还是有主持公道的人在。
这则博文之所以得到网友的大力支持,我以为,最根本的就在于它说出了人人心中欲说而未说的真心话,就在于它说出了一个客观的社会公理,这个公理就是,一个人的所获,应当是这个人的应当所得,即收入应该跟贡献相适应相均衡相协调,否则,就难免让人不满,遭人反对。岂止不满,当这种不满超出了一定额度时,就会引发剧烈的社会动荡不安甚至颠覆,这已是为历史所证明了的。由此,我不禁又想起了曾一度热得发荡的话题——“仇富心理”。
“仇富心理”是富人们和为富人说话的人们扣在所谓“仇富”者头上一顶黑色的大帽。当然,也有一些人“跟屁虫”似的,在后面闭着眼睛说糊话,而且他们卖力地说着这些糊话,未必就一定想或者能够从富人那里讨得半勺残羹冷炙。这顶黑色的大帽一抛来,那些一度对社会分配不公愤愤不平者似乎便即刻在世人面前被显出了心态的极度不正常了。
然而,人们还是弄不明白,中国人穷都穷怕了,为了改变这种穷困,人们是不惜无休劳作,恨不能一夜之间奔到了富豪的行列,怎么会仇恨富贵呢?最近,在网上读到了一篇大作有所醒悟。这篇大作对这种“仇富心理”作了新的解说,认为,所谓“仇富心理”其实就是“嫉妒心理”,文字里面不乏对“仇富”者的恶毒贬损。可是,尽管文章显得“义愤填膺”的,我还是想说,这位“喜富者”或者准确点说是“媚富者”,不知是无知还是佯装不知,总之是,他忽视了一个铁的史实。陈嘉庚富吗?邵逸夫富吗?曾宪梓富吗?我敢保证,中国人不仅99.9%的人对他们一点不“仇”,而且由衷地无限景仰。我倒是以为,说中国人“仇富”其实不假,也没说错。问题在于他们所“仇”的是什么样的“富”,该不该“仇”。他们“仇”什么呢?他们所“仇”者,乃是不当富而富者,“仇”的是为富不仁者。对这样的“富”,其实,不仅今人“仇”,古人也“仇”;不仅中国人“仇”,外国人也“仇”;他们不仅“仇”这种不当的“富”,而且还对产生这种不当的“富”的不合理制度极为不满。要不然,中国革命和世界革命的正义性就无法解说清楚。
什么是“不当富”?所谓“不当富”,就是所富者不是或不完全是自己劳动所得或资产的合理所得。大家知道,物质是不灭的,只能转化的,财富也不是“无中生有”的。所谓“不当富”,其实就是将本属于别人的财富,拿到自己的口袋,变为自己的财富,更直白地说,是穷别人的口袋,富自己的腰包。而且这些所谓的富人,通过钻政策空子,利用制度缺陷,从别人那吸饱了财富之后,不少人是心安理得,恬不知耻,大摆其阔,肆意挥霍,甚至对被他们榨干了钱财的穷人歧视有加,欺辱有加。他们高高在上,作威作福,俯视芸芸众生。这样的“富”,我想,不仅“仇”之合理,也“仇”之合情。把属于别人的财富占为己有,还要别人心悦诚服,笑脸相迎,世界上哪有这样的道理!至于,贪污受贿致富者,在国有资产严重流失中而致富者等等,则不仅不当富,而且为党纪国法所极不相容。党和人民对他们岂只要在嘴上“仇”、笔头“恨”?而且应该努力地把他们挖将出来,打倒,严惩,赋予他们应得的报偿。
也许有人要说,通过高报酬的激励,有利于调动人们创业积极性。可是,这个“高报酬”总得有个度吧,人们别忘了,喂得太饱的猫是不逮鼠的,而且往往容易变得其更娇气。我们固然不能搞绝对的平均主义,虽然我们的社会是社会主义,而且只有这种制度才能最大限度地缩小贫富差距。但是,我们至少不能人为地强化这种分配不公吧,须知,这种分配不公不仅不合理,不仅未必有利于调动人们创业的积极性,有利于经济社会的健康发展,而且也是影响社会稳定的可怕隐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