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先发展小城镇之十三:彭真怀谈深化小城镇改革


    政府管理体制改革是小城镇体制改革的中心环节,既涉及农村生产关系调整,也直接触及农村上层建筑变革。应加快职能转变,发挥好政府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的职能,切实把小城镇政府的职能转到主要为市场主体服务和创造良好发展环境上来,保证基层政权正常运转。凡是农民不认可的改革不能强制推进;凡是农民一时不接受的改革,要先行试点让农民逐步理解和接受,避免由于小城镇发展中的工作失误造成对农民利益的伤害。我认为应稳妥地推进以乡镇机构改革、农村义务教育体制改革、县乡财政管理体制改革为重点的综合配套改革;逐步建立与小城镇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农村困难群众住房救助体系,探索农村宅基地有效流转方式,研究农村房屋产权登记与流通政策;完善小城镇公共设施投入与长效运行管理机制,推进村集体经济产权制度改革,资产变股权、农民当股东,确保农民带着资产进入小城镇,并享受集体资产的股权收益;加强农民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在农民子女义务教育上,可以从9年制向12年制发展,延长3年的职业教育培训。

    在小城镇执行国家土地政策问题上,应当完善土地承包政策,推进承包地使用权流转,确保进入小城镇农民的土地承包权益,解除进入小城镇的农民在土地经营权上的后顾之忧,保障农民在土地流转中失地不失利、失地不失业,让农民在小城镇发展中得到实际利益。在实践中,天津、江西、安徽等地正在进行小城镇迁村并点试点。试点的基本思路是:对大、中城市近郊条件比较成熟的小城镇,在保持基本农田总量不变的前提下,整合散居农民的宅基地,重新规划居住区、工业区,变平房为楼房,变散居为聚居,将农业用地向种田大户集中。在无偿提供农民住宅后,将节余出的建设用地进行整理、出让,进行商业开发,所得出让收益用于小城镇基础设施建设,支付农民住房建设成本。同时,将原有宅基地整理复垦,实现耕地总量的占补平衡。这种试点已经起到明显的示范作用,初步做到了农民向小城镇集中、工业向园区集中、耕地向种田大户集中,成为推动小城镇发展的一种崭新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