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2005~2006年油价变化看
国有垄断企业与政府对公共利益的不作为
上海证券交易所研究中心 陆一
一、对2005年一些新闻事实所作的简短评论
在2005年诸多吸引人的新闻中,有一个新闻持续不断地揪着许多人的心一那就是持续不断的油价上涨和它背后的几近龌龊的社会道德危机。
以下是新华社发的2005年国际油价变化图:
我国政府部门和石油企业与此同步不断以国际油价上涨为由,来调整成品油价格:
300和250元。
从图~1可见,自
滑,纽约商品交易所原油期货价格从每桶将近70美元一路跌到11月底的58美元左右。
但从2005年7月底以后,中国的石油企业和政府管理部门就再也不见谈论国际油价下跌的趋势,也没有任何下调油价的意思。与此相反的,却在11月底仍旧高调宣称“国际油价仍在高位运行”,以此作为延长收取航空燃油附加的理由。
一 既然国际油价不断上涨是国内成品油价上涨的前提,而且我国政府和相关企业在2005年每次调整油价时总是以国际市场三个月以后的期货油价上涨作为说辞,那在国际油价连续几个月下跌、而且原来预计的冬季油价上涨都没有出现的情况下,为什么不见我国政府部门出面下调油价?
中国自1993年成为石油净进口国,目前已成为世界第二大石油进口国,消费量的三分之一依赖进口。2004年中国原油进口量突破一亿吨而成为全球第二大石油消费国,2005年石油进口依存度已经突破了40%o这是见诸官方的、几乎耳朵要听出老茧的说法。
而胡锦涛2005年11月份在APEC工商领导人峰会上的演讲中说:中国是一个能源消费大国,更是一个能源生产大国。20世纪90年代以来,中国的能源总自给率始终保持在90%以上。
即使胡锦涛讲的是一个大能源概念,但根据国际能源署的预计,2005年中国石油消费增长仅为3.2%,增幅较上年大幅回落:而2005年前九个月中国原油进口仅增长4%,增幅不到2004年的零头,出口原油则大增27.1%;进口成品油下降16.4%,而出口成品油大增38.2%。
一 有没有必要大张旗鼓地高调宣扬和制造油价上升、石油恐慌?想以此达到什么目的?垄断企业是否应该挟持市场来要挟政府、政府是否应该纵容垄断企业去操纵市场?在2005年,各国政府在面对全球石油价格上涨中都自觉或被迫地以稳定本地市场油价为国家和社会政策目标:只有中国,垄断企业挟持政府一起在本地石油产品市场的价格上兴风作浪。
根据中国海关日前公布的数据显示,2005年1~8月,中国成品油进口达到2048万吨,其数量同比下降19.1%,金额上升5.4%;而同期中国成品油出口达到1047万吨,数量同比上升42.3%,金额上升89。9%。在国内成品油供应偏紧的情况下,海关统计数字再次显示出国内成品油市场“一边缺油一边出口”的现象。
广东是我国经济最发达、最活跃的地区之一,其一省的成品油社会需求量约为1800万吨,比海南、广西、云南和贵州的四省区需求总量的总和还多二百万吨。但是,广东恰恰是出15I成品油最多的省份。
据媒体报导,在“油荒”初显苗头的2005年7月,广东各口岸成品油出口24.8万吨,同比激增92.5%。广东省经贸委的统计称,广东当月成品油消耗量在157万吨左右,月成品油出口量达到月耗油量的l5.8%。
广东海关的统计显示,2005年1~7月,经广东各口岸出口成品油共计117.3万吨,比2004年同期增长39.2%:进口成品油974.3万吨,下降19.1%。在广东口岸出口的成品油中,汽油出口41.3万吨,占35.2%;航空煤油出口36.9万吨,占31.4%。
与此同时,用于出口的还不止成品油。据统计,2005年1~7月, 经广东口岸出口原油280.7万吨,同比增长了19.6%。
上述数据清楚地表明,在产量增加有限的同时,我国大量本来应该用于国内市场的成品油,被出口到了国际市场。而在资源被抽空的同时,国内成品油需求却在持续增加。据估算2005年全年我国成品油需求比2004年增加8%以上。
上述情况显然说明,国内油荒的主因之一,是由于资源大量出口,压翻了国内油品供求平衡的天平。
于是
一 既然国际油价上涨造成国内炼油企业价格倒挂这样的充分理由是逼迫政府上调成品油价格的出发点,为何在制造国内“油荒”的同时却用已经无法满足国内市场需求的成品油和原油去出口赚取差价?如果老百姓这么做,就有一个现成的罪名叫“投机倒把”,那昧着社会责任的良心这么干的企业应该按个什么罪名呢?而纵容国有企业这么干的政府又应该承担什么样的责任呢?
中国三大石油垄断巨头之一,中石油,2004年实现净利润1029.27亿元,同比增长47.9%,创下上市以来最好水平。另一家巨头中石化2004年实现主营业务收入5906.32亿元,同比增长41.57%;净利润为人民币322.75亿元,同比增长69.77%。2003年中国石化净利润为190亿元,2004年实现净利润322.75亿元,增长132.75亿元,增幅69.77%。据汤马逊金融分析,两家石油公司业绩的大幅提升主要得益于原油价格的持续上涨。
2005年上半年中石化实现主营业务收入3592亿元,净利润180亿元,同比增长19.98%,每股收益0.208元。而中石油2005年上半年净赚616.24亿元,同比增长36.1%。上半年,该公司共实现销售收入2525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41.5%。实现经营利润855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33.1%。
中石油有理由对2005年上半年的业绩感到自豪,因为中石油一家公司创造的利润,就相当于中国所有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上半年净利润的五分之一。国家统计局
而在2004年,中石油和中石化共实现净利润1352.02亿元(中石油1029.27亿元,中石化322.75亿元),国家统计局的数据显示,2004年所有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实现利润5311.9亿元。中石油和中石化两家公司的净利润占了四分之一。
2005年上半年,随着国际油价的高企,中石油的炼油和销售板块经营利润亏损59.49亿元。根据中石油的上半年报告,除了炼油与销售板块亏损外,中石油其它三个板块都实现了盈利。其中,勘探与生产板块经营利润为846.93亿元,化工与销售板块经营利润57.56亿元,天然气与管道经营利润14.78亿元。而且由于原油价格提高、销量增加和天然气销量增加,四大板块之间的销售收入增长51.3%。因此,国际原油价格上涨对于中石油来说,在一定程度上也是利好。中石油上半年的半年报显示,中石油平均原油销售价格,从2004年上半年的每桶平均29.76美元,上升到2005年上半年的每桶平均43.42美元,同比增长了45.9%。
一 炼油企业的亏损一直都是中石油和中石化不断向外界诉苦的主要内容和政府据此上调成品油价格的主要理由,喊“亏损”和要求继续上调价格的声音还相当响。可是,石油公司上半年的漂亮业绩说明,炼油环节的亏损,对于整个产业链的巨额盈利来说,显得微不足道。中石油和中石化都是上下游一体化的石油公司,勘探与生产、炼油与销售、化工与销售以及天然气与管道四个板块都存在互补关系,完全可以也应该“堤内损失堤外补”。
中石油在纽约和香港两地上市,其股权结构十分清楚,中石油集团握有其约90%的股权,其余股权为海外股东所有。而根据我们前面所引用的中石油的盈利数据可以轻易地估算出,大约有一百亿港元的利润流向海外。
据中石油董事长陈耕透露,2005年1月份,作为全球第二大富豪的沃伦。巴菲特给他写来了一封感谢信,信中说道:“我的基金持有十多亿美元市值的中石油股票。很高兴中石油兑现了上市时的承诺。”而此前,巴菲特2004年曾先后四次斥巨资购买了中石油股份,手中握有中石油l3.35%的H股,成为中石油的第四大股东。那么,为什么巴菲特要给陈耕写感谢信呢?当然不祇是因为中石油公司业绩优秀的缘故,虽然我们并不知道中石油上市时有过什么承诺,但巴菲特从对中石油的投资里获得了巨额的回报却是一个客观事实。
同样应该感谢中国公司的还有埃克森美孚、英国石油和壳牌集团这些国际大腕,绩优的中石化在发行H股时,它们分别以很低的每股1.61港元价格持有大量股份成为“战略投资者”。结果埃克森美孚赚了112亿港元,英国石油则从中石油和中石化身上赚了108亿港元。
一 我国三大国有石油公司都是在海外上市的石油企业。近一年来不止一次听到这些企业的老总振振有词地这么说:在这次国际油价高涨潮中,全球石油公司的业绩都直线上扬。如果我国石油企业利润不但不大幅增加,相反却报出亏损,如何履行当初国内外上市时对全球投资者的承诺?如何向国内外投资者交代?但是国内市场的消费者呢?你们是本土市场的国有控股企业啊,你们对本土市场的上亿消费者承担了什么样的责任呢?你们这些国有企业的老总、作为国家所有股份的代表者,你们对这个国家及其所有者一人民履行了什么样的承诺呢?
二、2006年油价变化引发的进一步争论
数据显示,纽约商业期货交易所原油期货从2004年底每桶43.45美元到
由于美国总统布什
果然,
此后,纽约市场原油价格一直在每桶60美元左右波动。
自2006年9月初以来,国际市场油价总体呈下跌态势。目前,纽约市场油价与7月中旬每桶78.40美元的历史最高价相比已下跌了约28%以上。
可让人奇怪的是,在国际油价大跌的情况下,国内油价几乎没有什么反应,这与国际油价上涨时,国内油价紧随其后连续上涨的表现大相径庭。事实上,自2003年7月以来,祇有在2005年5月,国家发改委下调了国内汽油零售中准价。而这仅有的一次下调价格, 也因触动了相关利益集体的利益而遭到诸多质疑。
但现实却是,借助油价上涨东风,国内三大石油商2006年上半年最少赚了1160亿元。2006年1~6月,国内成品油价大涨了近36%,中石油、中石化、中海油等国有垄断石油商获利劲增。由此,中石油、中石化和中海油股价分别上扬31%、16%和18%。而上缴暴利税仅为160亿元,这些都是在油价上涨的背景下实现的。而从
尽管国际原油价格下跌,而且跌至2006年3月份以来的最低点,既没有见到国有控股的石油企业把成品油价格下调一点,更没见国家发改委再发文要求石油商降价。
反而,见诸媒体的是,国家发改委能源研究所能源系统分析和市场分析研究室主任姜克隽在
中石化中原油田销售分公司营销总监、高级经济师李培军也对此予以肯定。“考虑到国内油价与国际油价仍有很大差距,发改委不可能下调成品油价格。”
日前,发改委能源研究所所长周大地在一个行业性会议上说,如果国际原油价格维持在60美元或者更低达1~2个月,中国政府才可能会下调国内成品油价格。
2006年1 0月10日,国家发改委宏观经济研究院对外经济研究所主任张建平在接受《北京商报》记者专访时表示,“短时间内国内油价可能不会下调。”他分析说,由于朝核问题,国际油价一下又回到60美元/桶,现在国际油价并不稳定,我国政府对国际油价处于慎重的观察阶段,等国际油价平稳后再做举措。
因此,回答公众疑问的是一国际油价已跌至3月底以来的最低水平,专家称油价并未进入人们期望中的“低价周期”,60多美元一桶的价格仍比国内市场高出许多,因此对国内市场不会造成太大影响。
进入2006年lO月份,更多的“专家”和政府部门官员对于油价的问题,放出了一系列“推进国内油价直接与国际接轨实现一步到位”、“等待推出燃油税最佳时机”……等等不同的说法。
但真实情况是。据中国经营报报导,美国时间
实时数据显示,美国10月汽油期货结算价为1.4671美元/加仑,约为3.1元人民币/升。
来自新加坡的数据显示:目前。该国93号汽油离岸价为63美元/桶,到中国完税后约等于5900元人民币/吨。而目前中石化的汽油销售价高达6250元/吨左右。
此外,新加坡数据还显示,该国柴油离岸价为72美元/桶,到中国完税后为5750元人民币/吨,也低于国内市场售价。
因此,美国飞马期货全球副总裁施云付对国内媒体表示,国际原油价格已经深跌24%,中国一直在强调油价是在围绕国际油价8%上下浮动,那么,20%以上的跌幅足以支持发改委作出决策。
与此可成对照的是,台湾地区因为近期国际油价下滑,“中油”与“台塑”未及时跟进调降成品油价格,惹毛“消基会”(消费者文教基金会),要求“石油双雄”降价回馈消费者。
但面对公共利益的压力,台湾“中油”公司表示,目前并无调降国内油价的计划。和大陆国有垄断企业和政府机构口吻如出一辙,“中油”表示,与亚洲邻近国家相较,台湾汽柴油价格依然偏低。
但到了
到了
到了
在11月上旬,台湾“中油”及相关民营石化企业曾根据国际油价的波动而上调成品油价每升O.2元(新台币),但仅过一周,又随国际油价变化而下调了每升O.2元(新台币)。
此外还可资参考的是,一向对高油价袖手旁观的美国政府似乎终于改弦易辙了。为了遏制美国国内快速上涨的石油产品价格,美国总统布什在
布什说:“首先要确定美国消费者在加油站受到公平的对待。美国人了解原油价格在上涨,但是他们不愿意看到,也不能容忍有市场操纵行为。对此我同样不能容忍。联邦贸易委员会正在调查汽油价格是否受到操控。”
虽然美国总统布什已经承诺将调查美国国内乘油价高涨而牟取暴利的非法行为,但参院与众院的共和党两大领袖表示,联邦政府必须更加严格的执法,禁止任何操纵油价与违反市场竞争原则的行为。但民主党表示这祇不过是共和党的“政治表演”。
国会两大领袖敦促布什,联邦政府必须对暴涨的油价展开调查行动,以发现在能源市场中,是否可能有共谋串通或是哄抬油价的不法行径。
这两位共和党的国会议员在信中说:“我们敦促总统指示司法部长与联邦贸易委员会主席,调查在石油与乙醇批发与零售市场中,是否有任何共谋串通与操纵价格的不法行径。”费里斯特与哈斯特尔特同时敦促联邦政府有关机构,调查汽油在提炼、运输、储藏、推销与批发市场中,是否有任何人为操纵现象。
由此在2006年8月底美国媒体传出,近期,美国商品期货交易委员会(CFTC)开始调查英国石油公司(BP)涉嫌操纵全球原油OTC市场的可能性。CFTC作为强势监管部门,祇要涉及到美国利益,CFTC都要管。国际期货市场呼风唤雨的基金大鳄对其心态可用“畏惧”来形容。遥想当年的“住友铜丑闻”,若不是CFTC介入,可能不了了之了。巧合的是,此次CFTC调查BP一事,在时间上正好和国际油价回落一致。因此,不能不怀疑该事件对原油市场的影响。
美国有媒体指出,围绕石油价格变动的热闹交易可能祇是一种假象,价格被一些有权势的机构所操纵,而我们祇是被动的埋单者。《华尔街日报》援引律师和熟悉内情的交易商的话表示,目前CFTC正在对英国石油公司(BP)可能的操控原油和无铅汽油价格的行为进行调查,而BP的发言人也证实了这一调查的存在。
据悉,调查并非仅针对BP,而是在期货市场大范围展开。
美国商品期货交易委员会(CFTC)的这个调查可能会对整个产业造成深刻的影响。
在9月份过去的几周内,美国的汽油平均零售价格下跌了17%至每加仑2.38美元。至
美国能源部能源情报署
“我上周末刚在美国新泽西州加的油,美国87号汽油,每加仑1.939美元,去掉美国的燃油税,相当于约每升O.56美元。这个价格已经远低于国内同品位的93号汽油的零售价格了。”
三、国有企业的社会责任体现在哪里?
我国的经济改革和企业改革,将近30年来走了一条从“计划经济”到“市场经济”的“市场化”道路。
从政府角度来讲,为了从形式上消除“计划”政府的形象,“需要企业决定的东西”政府就不再干预,转型的过程几乎成了“去公共责任”的过程:而从企业角度讲,市场化几乎成了一场“去国有化”的过程和企业“去社会责任”的过程。
但是,市场是否真的可以解决社会的所有问题?
在政府与国有企业的这两个目标之间,剑桥大学嘉丁管理学院教授彼得。诺兰曾提出一种“半公司困境”的理论。一方面,这些垄断企业的母公司是国有垄断企业,承担着一定的社会责任。另一方面它又作为上市公司扮演着企业的角色,承担着为股东谋取利益最大化的责任。这种亦官亦商的身份决定了这些垄断企业既有政府的角色,也有企业的角色。在特定的外部条件下,这两种角色很可能会发生冲突甚至错位。比如有的企业为了获得国际投资者的青睐,维持股价,往往迫使政府保持甚至加强自己的垄断地位以获取垄断利润,但这对国内的公众来说又是极其不公平的。而这样的例子并不鲜见。
什么是政府及其国有企业的社会责任?这可以从国有企业的
基本性质见到:
国有企业是“公共性”与“私人性”(或企业性)的结合。公共性表现在:(一)所有权的公共性以及由此而派生出来的处分及收益权的公共性。(二)目的及用途的公共性:因为国有企业处在政府占有与监督之下,是政府经济政策的工具,着眼于国民经济福利的提高、国民生活质量的改善、公共设施的提供等。它必须承担社会责任,如果利润目标与社会利益发生冲突,必须在一定程度上舍弃利润目标。(三)决策的公共性:政府对其投资决策、利润分配、发展规划及人事任免、调动等安排都具有一定的控制权,使生产经营自主权受到很大限制。而企业性则表现在:(一)政府在追求社会政策目标之外,也必须考虑企业的经济效益。(二)国有企业的高级经营管理人员也要具备经济头脑,要具有企业家的基本素质,在生产经营管理方面有一定的自主权。[①]
与我国对国有企业大加针砭的改革趋势不同的是,2005年底2006年初OECD公布了一份《国有企业公司治理指引》,不仅承认国有企业的合理存在、而且要求国有企业承担比私有企业更高的社会责任目标和治理要求。
OECD认为:如果有足够的公司治理实践和合适的制度结构安排,私有化祇是经济有效运行的条件之一。尽管在20世纪80和90年代出现大量的私有化行为,但在OECD国家和非OECD国家,国家仍然是商业企业的大所有者。即使它们的重要性已经大大降低,但是在一些OECD国家里,这些国有企业仍占有20%的GDP。大约10%的就业机会以及40%左右的市场资本总额。国家所有权在一些部门里表现得很明显,它通常最普遍地存在于一些公共事业和基础行业中,比如能源、交通和电信等重要行业。一些非OECD国家也有大量的重要的国有部门,在某些情况下它们决定着经济的未来。
不管是国有企业还是私有企业,良好的效率不完全取决于所有制,更取决于足够的公司治理实践和合适的制度结构安排。而从历史上来看,实践证明无论是市场经济国家还是计划经济国家,国有企业都因为其必须承担部分或全部“全民的”、“国家的”、“社会的”公共服务义务,从而与私有企业有着根本的区别。
更何况,在发达的市场经济国家,近年来“社会责任”已经成为企业经营的重要目标之一。
在西方有所谓“社会责任性投资”、也被称为“对社会负责的投资”,是存在已久的概念,受重视的程度一直不及公司治理(Corporate Governance),现在却有后来居上的趋势。它指的是将融资目的和社会、环境以及伦理和社会公正问题相统一的一种融资模式。它要求企业在对其盈利能力加以“合理”关注以外,同时也关心另外两项对所有企业生存的影响与日俱增的因素:环保和社会公正。公司治理和责任性投资,同样是企业社会责任的组成部分。公司治理在此以前主要强调的是董事会的责任,而责任性投资则包含更广的范围,兼顾股东和环境的因素。所以,说它并不是一个全新的概念,是因为在这个概念中也包含了一个在中国大陆耳熟能详的提法:“可持续发展”(Sustainability).
随着社会的发展和科技的进步,20世纪末在西方发达市场经济国家掀起了一股社会责任国际运动的热潮。西方企业管理也从工具人、经济人进化到了社会人、观念人的阶段。《世界人权宣言》(Universal Declaration of Human Rights)的思想逐步在企业和社会公众中扎下根来,资本主义早期的血腥管理逐步被人本管理取代,“血汗工资”、“血汗工厂”的做法逐步被摒弃,利润最大化不再是惟一的目标。在获取利润的同时,主动承担社会责任逐步成为企业从被迫到半自觉的选择,如企业不承担社会责任,社会公众就会迫使其承担。
于是在1997年,社会责任国际组织(SCI:Social Accountability International)发起并联合欧美跨国公司和其它国际组织,制定了全球首个道德规范国际标准一SA 8000社会责任国际标准(Social Accountability 8000)。其宗旨是协助公司建立、维持和改善公司政策和程序,在公司可以控制和影响的范围内,管理有关社会责任的事务,从而实现社会责任和经济目标的统一。它不是公司质量认证标准,也不是一般的商业伦理标准, 而是一项公司人权认证标准,其具体条款绝大部分源自国际劳工组织制定并得到国际公认的《劳动者基本权利宣言》(ILO Declaration on Fundamental Labour Rights)。
1998年,可持续性发展(Sustainability)研究的权威John Elkington出版了《拿叉子的野人:二十一世纪企业的三条底线》。[②]书中提出了“三条底线”(The Triple Bottom Line)观点,就是要让企业在其对盈利能力——财务结算底线——的合理关注之外,同时也关心另外两项对公司生存的影响与日俱增的因素:环境质量和社会公正(environmental quality and social justice)。
这样的要求不祇是用经济、社会和环境的变量去衡量和反映公司的业绩。从最广泛的意义来说,它包括了一系列的价值观、问题和过程,企业必须分析所有这些方面的问题以尽可能减少其活动可能带来的害处,同时创造经济、社会和环境价值。这意味着公司必须要具备明确的目标,并考虑到股东、客户、雇员、商业合作伙伴、政府、当地小区以及公众等所有利益相关者和责任承担者的需求。
因此,从某种角度来说、至少在OECD看来,国有企业不同于私有企业的根本点在于,国有企业在“社会责任和义务以及公共政策目标”这方面的要求和标准要此私有企业高得多:对国有企业来说,这几乎可以说是一种特定的、:强制的、法定的企业目标和责任。对于国有企业来说,无论国有全资、国有控股,哪怕是国有非控股企业都必须主动承担这样的责任:而私有企业则可以在特定的条件下,如战争、自然灾难等社会紧急状态下,被动地担当起类似的责任。
问题并不是要不要承担这样的责任,而是在市场化的条件下,承担这样责任的方式和机制:公开透.明的信息披露、明确的定价和补偿政策、市场化的招投标方式……正如OECD所说:对于国有企业来说“这些特殊的责任和义务可能高于一般公认的标准,也就是说,高于一个一般私有企业通常被期望承担的责任和义务。”因此OECD推荐“在公共服务义务和超越通常公认标准的特定责任要求方面,任何要求国有企业必须承担的特定义务,应该通过法律和法规明确规定、并向公众披露,同时要以透明的方式确定相关的成本。”“这种特殊的要求需要给与适当的补偿,可以通过以特别法律条款为基础的国家预算进行补偿,也可以通过合同机制进行,比如经营管理合同。如果所涉及的企业是在经济中的竞争性部门就更应如此。市场以及一般公众应该被明确告知这些义务的实质和内容。对相关成本的明确确认和披露也很重要。”
同时对于政府,OECD提出“改善国有企业治理是一个重要的公共政策目标,就像政府应该制定政策改善国有企业效率一样。”
由此可见,政府与国有企业在公共性与企业性(社会公共利益与企业利益)之间,永远应该把公共利益放在第一位,这是其有别于私有部门和私有企业的最根本的特点,也是包括资本主义国家在内的全球公认的国际惯例。
当我们带着这些认识回到2005和2006年中国的油价问题上来,就可以明显地发现中国的国有垄断石油企业和中国政府多多少少丢弃了肩上应负的社会责任和公共责任。
国际油价上涨,作为政府和国有垄断企业首先应该考虑的是稳定本国油价,保护本国市场:而不是先国际期货油价而抬高本国现货油价:也不是国际油价上涨也急着上抬油价、国际油价下跌却不见政府干预高企的油价:更不是借口保证对国际股权投资者的利润回报而用高油价从本国消费者口袋里掏钱:而那种为本企业利润而置本国市场基本供应于不顾,反而将应该供应本国的原油和成品油倒卖到国际市场上赚取高额差价的做法,那简直就是对一个本土国家的犯罪。
所以可以这么说,在操纵和把持关系国民生计的油、水、电、气、教育、医疗等公共品价格而攫取垄断利润的过程中,取得的超额利润却属于本企业的员工和股东,这是一种对社会公共利益的侵害和侵吞。垄断的国有企业这么做是企业无良、政府不干预是政府的失职。
在中国社会转型的过程中,政府保证社会公正公平和公开的公共服务目标、企业的社会责任要求……这些是不能在这转型过程中统统都被市场化的。
中国千百年来有一句老话:做生意要讲良心。这良心对于国有企业来说其实就是我们现在所说的,国有企业应该履行特殊的社会责任和义务以及公共政策目标。同时在这良心中对政府来说就是不能回避公共利益的诉求,在公共政策领域不能以市场化的借口来脱卸政府应尽的公共责任。
只不过在2005和2006年,中国的老百姓却从中国的国有垄断企业和政府部门的行为中得到了一句“市场化”的响应:良心?良心值多少钱一斤!
发稿之前,美国《财富》杂志公布了“2006企业社会责任评估”排名,以2006年财富500强的前50家企业为评估对象,同时还包括了另外14家全球知名的跨国企业,主要位于能源、电子、汽车、金融、公用事业等领域。这是该杂志连续第二年对企业社会责任进行评估。
在《财富》杂志公布的企业社会责任评估排名显示:在总共64位的榜单中,中石化排57位,中石油和国家电网列最末两名。
2005年冠军为英国石油公司(BP),而2006年BP与荷兰皇家
壳牌集团分获二、三名。
同样是石油化工企业,社会责任的评价结果差距如此之大,我想,该是我国的国有垄断企业和政府引起深思和改弦更张的时候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