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破新股发行市盈率的“魔咒”


    在询价制实施以前,新股发行的价格由证监会的相关部门审核通过,这也就意味着其发行市盈率也由其把关。事实上,在新股发行价格行政审批制的时代,发行市盈率一般都以不超过20倍作为其中的“界限”。

    当然也有例外,当年闽东电力由于监管层推行新股发行的“市场化改革”,结果该股发出了88.69倍的“天价”市盈率,并一度成为市场“津津乐道”的话题。尽管如此,闽东电力也没有因之坐上新股发行“第一高市盈率”的宝座,其后在询价制实施后的中国人寿等的发行市盈率更窜至近百倍,确实让整个市场感到瞠目结舌。

    资料显示,去年整个市场新股发行的平均市盈率高达30.48倍,而今年一季度的新股平均发行市盈率也达到了29.98倍。这样的平均市盈率应该说不低,而问题主要出在询价制本身所存在的弊端上。

    高市盈率发行意味着高价发行,也就意味着上市公司能够从市场中多“圈钱”。而且,由于保荐机构是以上市公司募集的资金来获得保荐费用,发行价格越高,保荐费用就越多。在这一利益链中,上市公司与保荐机构成为了最大赢家。但由于一级市场本身就抬高了新股的价格,当这些股票进行二级市场并经过炒作之后,其泡沫被吹大已经确定无疑了。

    显然,A股市场的泡沫不断膨胀也有新股高价发行时的“功劳”。而新股的高价发行,在吹大了整个市场泡沫的同时,也让自身处于“破发”的境地。中海集运、中国太保、中煤能源等的纷纷“破发”,有大环境调整的因素,更与其当初的高市盈率发行不无关系。

    其实,新股高市盈率发行一直以来就遭到市场的诟病。监管层一方面欲打压二级市场的泡沫,另一方面又放任一级市场泡沫的产生,并传导到二级市场。这样的结果,最终只有参与二级市场的投资者来承受,而在中国太保“破发”事件中,机构投资者也成为其中的受害者。

    降低新股发行市盈率,是包括笔者在内的众多市场人士的愿望。笔者在相关新股发行制度改革的文章中亦提到,为了防止股市泡沫的产生,必须严格控制一级市场的泡沫。但由于询价制打着“市场化定价”的旗号,显然,如果不从根本上改革新股发行制度,仅仅只有呼吁是无法成为现实的。

    自股指从6124点下跌以来,沪深市场已从原先的70余倍的平均市盈率急剧下降,目前动态平均市盈率在30倍左右,而少数板块或个股的平均市盈率则更低。实际上,正是整个市场平均市盈率的下移,为新股发行市盈率的下降起到了牵制作用。

    日前,在暂停了一个月之后,新股金钼股份闪亮登场。最终该股的发行价格区间确定为每股15元—16.57元,该区间对应的市盈率为15.79倍—17.44倍。而按照询价制实施以后的“惯例”,投资者申购时将以16.57元进行申购,发行价格亦为16.57元,对应的发行市盈率则为17.44倍。

    17.44倍,大大低于去年及今年一季度新股平均发行市盈率,也使新股发行市盈率重回20倍以内的大关,其意义不同凡响。从行业看,金钼股份属于有色金属板块,从估值上看,金钼股份也具有一定的优势。如江西铜业、中国铝业等有色金属类股票的市盈率都在20倍以上,如果该股上市后能够达到有色金属类的平均市盈率水平,则该股存在一定的盈利空间。

    金钼股份20倍以下的市盈率发行,打破了以往发行市盈率都高出20倍的“魔咒”,而这是由整个市场的大环境决定的。如果今后行情走好,类似事件能否再次出现,才是市场最为关注的。

    笔者以为,对于新股发行市盈率,监管层应该有个“窗口指导”意见。从询价制实施后的情形看,其“市场化定价”的原则并没有达到原来的初衷,结果导致了高价发行接连不断。如果说高市盈率发行新股最后是由投资者来埋单的话,那倒不如说是由整个市场来埋单。毕竟,新股“破发”对于股市融资功能的影响已经显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