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中国证监会主席尚福林的建议


观点的评述:关于第四次中美战略经济对话允许符合条件的境外公司通过发行股票或存托凭证的形式在中国的交易所上市的问题,证监会主席尚福林认为:“优质境外公司来华上市,还将有利于提高上市公司的质量,提升我国资本市场的国际化水平,并有利于我国投资者分享跨国公司的增长成果。”笔者对此没有异意,但是什么样的优质公司还是应该有所考虑,证监会及其发审委必须履行好自己的职责。

分析与建议:我想美国可能不会把象微软、英特儿那样的公司拿到中国上市,如果象黑石那样的投机公司,或其他有可能在中国产生竞争垄断的企业如联合利华,来中国上市就值得好好权衡,另外,就算是优质上市公司,上市时也应当充分考虑中国市场所处的周期和承受能力,笔者认为这些都是中国证券监管部门应该注意的事。建议中国以后也别把事关国家经济命脉的龙头企业如中国石油、中国移动那样的公司随意拿到美国上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