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岩,36岁,成都市民。曾在西藏当过武警,目前是成都东冠实业有限公司营销部大区经理。早在当兵期间,他就多次参与灾害救援。1996年,云南丽江发生大地震,陈岩只身赶往丽江参与救援。1998年,华中发生特大洪水,陈岩与救援人员一起驾船救援被洪水围困的群众。汶川大地震之后,陈岩是最早进入都江堰参与救援的志愿者之一,也是第一个进入重灾区汉旺镇救人的志愿者。一个穿格子衫的男人,穿行在废墟中。一波又一波余震袭来,危险显而易见。他说:“因为我活着,所以我要来。”(2008年6月2日中国共产党新闻转自《四川日报》)
中华民族是一个有着优良传统和美德的民族。诸如,“人之初,性本善”;“知恩图报”;“一方有难,八方支援”等等。应该说,绝大多数的中国人民是懂得感恩、知道报恩的。但是,社会上总有一些人没有把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很好地继承下来、发扬下去,他们往往只求“人人为我”,却不能做到“我为人人”,总觉得别人应该对自己怎样怎样好,从来或很少考虑自己应该对别人怎样怎样善。比如,有的青年人在自己翅膀“硬”了之后忘记回报国家的培养,甚至忘记了养育自己的父母;有的公务员、领导者靠纳税人养活,权重薪厚,却没把人民群众看在眼里,不能认真为纳税人和百姓服务,乃至高高在上,脱离群众,抑或以怨报德,以权谋私;有的文体明星和靠党的好政策发财致富的大款大腕只顾自己赚钱,对公益事业则不够热心,鲜见回报社会、无私奉献之举……等等等等,这些人已经将民族的精神丢之殆尽,他们不配也不可能成为民族的英雄和脊梁。
社会上一些人也可能在某些突发性事件中表现良好而获得某种殊荣,但是如果他们不能很好地把握或对待自己的荣誉,在成绩面前陶醉,在诱惑面前变质,最终还是难以成就大业,成为我们这个社会、某个时代最可爱的人。
毛泽东同志说过,“一个人做点好事并不难,难的是一辈子做好事!”同样,对于每个人来说,也绝不是一两次偶然的付出,就能赢得“英雄”的殊荣的,必须有着不变的信念、怀着永恒的追求、作出不断的奉献,并且将之内化为一种潜在的“本能”,一种自觉的行动。近日,阅读了一些抗震救灾英雄谱的先进事迹和感人故事,几乎都传达着像陈岩一样感人至深的情怀:“因为我活着,所以我要来!”
“因为我活着,所以我要来!”这句再普通不过的话语,却包含着强烈的责任意识,彰显着浓厚的英雄本色,渗透着纯朴的民族精神。知恩图报、患难相助,是我们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也是一个国家和社会不可或缺的巨大精神财富与无穷力量。这种精神和力量是支撑我们这个民族不断走向成功与进步的源动力。正如温总理在对赶往灾区的登机部队领导讲话时所说的“是人民在养你们,你们自己看着办!”
生命对于每个人只有一次,所以一个人活着,就是一种幸福。而一个人只要活着,就应该承担一份责任。因为是人民养育了我们,是国家培养了我们,是社会成就了我们,当人民遇到灾难的时候,当国家出现危险的时候,当社会有了需要的时候,我们就应该挺身而出,没有理由退缩。坚守这种信念、恪守这份责任,我们将无所畏惧、无所不能、无坚不摧、无往不胜。从5月12日晚上8时起,退役老兵陈岩连续转战都江堰、绵竹、北川救灾现场。5天5夜,他从废墟里救出20多个孩子,被成为“救人最多的志愿者”。当然,陈岩的救人,不是一时的冲动,而是一如既往的追求。无论是在部队,还是在地方,奋不顾身地冲在抢险救灾的第一线,已经成了陈岩的的代名词。很多人都问陈岩,为什么志愿参加救援?为什么愿意舍命去救别人?陈岩的回答干脆利落:“作为男人,我应该这样做;作为四川人,我应该这样做;作为中国人,我应该这样做。”陈岩用自己对人民的热爱和对社会的责任,向世人证明了自己是一个“真正的爷们”。
患难之中见真情。应该说,在5月12日四川汶川等地发生的这场特大自然灾害面前,无数的英雄曾让我们感慨、让我们落泪。就像在房倒屋塌时死死护住学生的谭千秋、张米亚、向倩一样,就像跪地大哭“让我再去救一个吧!我还能再就一个!”的舍身救人立三等功的消防战士荆利杰一样,就像蒋敏这样一个失去了幼女未来得及好好疼爱的年轻母亲,一个失去了父母未能尽孝的女儿,在大难来临之后,为了更多的母亲和孩子,为了更多的父母兄弟,忍住巨大伤痛,不惮艰险困苦,恪尽职守,用自己柔弱的肩膀分担起更多人的苦难的英雄警察一样……他们的行动已经超越了生命,超越了时空,超越了一切的一切。正如一位网友在看了有关陈岩救人的贴子后的留言:“2008年将不再有感动中国的人物。因为太多的人太多的事让我们感动。最终,所有让我感动的人将汇集成一个主体,那就是——中国人民!”
英雄的称号也许是暂时的,但是英雄的精神却是永恒的,而只有这种精神内化为全体人民的一种自觉行动,才是我们这个民族永远不可战胜的宝贵财富。正如一首歌中所唱的“只要人人都献出一点爱,世界将变成美好的人间。”愿“因为我活着,所以我要来”能够为每一个人终生记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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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岩:“因为我活着,所以我要来”
“因为我活着,所以我要来”浸透民族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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