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医院实行年薪制的原则
1.年薪制人员的确定,坚持“学科骨干、专业技术人员为重点,侧重技术管理实绩”的原则。
2.年薪考核实行“效率优先、兼顾公平,按贡献大小分配,逐步建立与技术、责任、风险、利益相统一”的原则。
3.年薪标准与兑现采取“确定基薪,总薪封顶,中间看业绩”以及“月度预发与年度考评相结合”的原则。
二、医院年薪制人员的确定
制订享受年薪的标准条件,是实施年薪分配模式中充分体现公平、激励的重要一步,在按照“科室骨干、专业技术人员为重点,侧重技术管理实绩”的总原则下,医院年薪人员的筛选条件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考虑:
1.在临床某一学科中处于“领头羊”的专业技术骨干。
2.某临床科室在医院整体绩效中占据份额较大或具有举足轻重地位的带头人或负责人。
3.某临床科室绩效管理处于领先水平的重点管理人员。
4.在重点专科群中发挥优势作用的技术拔尖人才或专科负责人。
5.在科研、技术攻关项目取得重大突破的专业技术人才。
6.医院需要培养或扶持的人才对象。
7.在医院工作中具有较大管理责任和风险的职能科室中层管理人员。
三、医院年薪制的实施
1.年薪制责任书的签订
鉴于年薪人员年度目标责任书是实施年薪支付的重要环节,通过下达责任目标的形式,以更好地体现组织对个人或部门的绩效导向。
2.年薪的发放
根据年薪的薪酬特征和构成采取多种形式的支付方式,更有利于起到薪酬的激励作用。一般的讲,基薪实行按月标支付,管理薪酬年终考评支付,绩效薪酬按季考核支付。
3.年薪制的考核
强化年薪薪酬支付的考核机制是实施年薪制的重要条件。由于年薪人员所处的部门不同,因此其考核指标也应根据所在部门的特点进行设定。但指标设定的角度和方法可以基本一致,如可以用平衡计分卡的方法从财务、顾客、内部运作、创新与成长四个方面设计考核指标,采取动态的考核方法,结合沟通、反馈等手段,形成年薪实施的管理回路。
2002年《卫生部关于印发卫生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配套文件的通知》中首次提出了年薪制的概念。现行公立医院试行的年薪酬型分配方法是以年度为单位,根据医院医疗服务经营成果和管理者所承担的责任、风险等确定员工薪酬的一种分配制度。在年薪制的条件下,个人的“资历工资”已被逐渐弱化消失,个人酬劳仅以年薪方式得以体现。
现阶段应用对象主要为医院核心技术人员和核心管理人员,采用“上封顶,下保底,中间看业绩”的分配原则。
在实施过程中将人员按医技和管理分类,每一类别中再按各生产要素确定不同年薪基准,视年薪协议任务完成情况确定实际年薪与年薪基准之间的系数,年薪与绩效密切联系。在实施过程中,选择适用对象的标准具有代表性、特有性。各个岗位的目标确定,要尽可能接近管理者的能力、性格和知识水平,做到高低适度。既要避免目标过高无法实现导致管理者产生畏难情绪,又要避免目标太低难以激发管理者的内在潜能。年薪实行期内的考核不仅有经济指标,更有技术指标、人才培养、非短期指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