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中国追求公民文化,而是内外因素促成。首先是它已经有了非常充分的体验,一种来自于传统子民时代的极为值得回味和记取痛苦的凄惨经历。这种体验和经历曾经伴随中国人走了两千多年之久,可怕的梦魇般的生活令人们不堪回眸。其次是声讯信息社会和全球化时代的到来,在高科技改写了时间和空间的概念以后,人们不再为专制所愚和因无知之自愚。这种客观的巨大改变使人们有条件跳出“深井”,放眼全球,量人比已,评头论足;有条件让人们对生活样态在对比与反思之中做出新的符合愿望要求的选择和调整。再次是已经有了一个不错的共和国的制度基础,有了一部追求公民权利的宪法,有了行政、立法、司法各司其职的政府框架结构,也有了一套倾向于民主的选举法律,还有了从1949年以后所获得的正反两面国家生活的经验。就是说,民主宪政所要求的必要硬件设施我们已经有了虽说不是全部,但也毕竟有所积累。最后是很迫切的外在要求,这是一个带有功利色彩的条件。公民文化的建设除了自在价值外,还有生产性价值。即是说,一种体现了人性需求和人类终极精神的文化对一个社会的成员“生产性”潜能的发挥具有最根本的正面的激励价值。人所共知,历届政府都曾不遗余力去号召人们热爱皇帝、领袖、热爱国家,热爱民族,但实际上始终不能根本上解决人民和国家“两张皮”的现象。这也不奇怪,一个本来就把人民当作役使与操纵对象和表面上把人民当作主人而实际上把他们当仆人的制度底下,人民有什么理由将自己百分之百的能量奉献于一个与自己的利益格格不入的异已之物呢?世界上只有“一家人不说两家话”的道理,没有“两家人强说一家话”的道理。就像我们平常过日子,自己一家人过起来,那才是与已有关的日子,干起来才劲头十足。如果到邻居家去帮工奉献,那缘于特殊的感情或只是偶尔为之。如果常此下去且被视为理所应当甚至动辄遭受邻居家主人的虐待欺侮,想一想有谁会愚蠢到为其拼命卖力的地步?
公民文化的价值追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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