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利益的共同性与政治关系的形成。(1)利益共同性的含义。利益的共同性是指各利益主体之间具有相同的利益指向。共同利益的基础是个人利益,或构成某一群体的利益等等。这些不同的个人利益或子群体利益的相同之处,构成了共同利益。从这个意义上讲,共同利益就是人们结成群体后形成的利益,即群体利益。(2)利益是人们结成政治关系的出发点。在社会生活中,人们为了生产和生活而结成各种社会关系,人们的需要通过这些社会关系而转化为人们的利益,同时,人们的利益也只有在这些社会关系中才能够得到满足和实现。由于社会关系的多样性,人们在社会中满足和实现自己利益的途径是多种多样的,显然,这其中经济关系和物质生产是实现人们利益要求的基本途径。可是,当特定社会群体中的成员的利益实现与全体成员的共同利益和根本利益发生矛盾时;当该群体利益的实现与其他群体利益的实现发生矛盾时;当这种利益的实现需要由特定的社会群体范围中形成的强制性权威力量加以解决时,人们就会结成特定的政治关系。于是产生了阶级、民族、政党、社会阶层、国家等。他们形成的利益共同体追求的是群体成员共同的利益。由此可见,利益是人们结成政治关系的原始动机,而政治关系不过是人们用来满足自己利益要求的特殊途径。
2.利益的差异性形成不同利益共同体的基础。利益主体在社会中或者因为经济地位和能力水平的不同,或者因为血缘关系、性别关系、地缘关系和业缘关系的不同,或者因为民族关系、宗教关系和信仰关系的不同,等等,常常出现差异性。所谓利益差异性,就是各个主体之间或者某些群体之间存在着不同利益指向。这种不同主体之间不同指向的需要,使主体实现需要的活动方向有可能是各走各的道,有可能是相互偏离,也有可能是相互对立的。主体活动方向的不一致,导致需要的矛盾和活动方向的偏离,甚至导致磨擦和活动方向的对立,从而引起相互冲突。当社会的物质财富和精神财富不可能都满足每个主体的需要时,就会发生矛盾、磨擦和冲突,其结果或者是各方相互妥协,各有所得而安;或者是以牺牲一方的需要为代价来满足另一方的需要;或者是一方的部分需要屈从于另一方的部分需要,等等,不论各个主体怎样进行活动以及活动的结果是什么,当这些调节或者处理主体之间需要关系的活动产生了,实质上就意味着他们之间的利害关系产生了,这样,差异性的需要在一定社会关系中通过主体的活动就转化成利益关系了,就形成了不同的利益共同体。
3.利益的共同性与差异性是政治意识态的源泉。作为观念而存在的政治意识形态,来自于人们的政治利益,反映着人们的利益内容和要求,并服务于特定的政治利益。因此,利益是政治意识形态的本源,离开了这一本源,任何政治意识形态都无从解释。不过,在实际政治生活中,政治意识形态往往并不采取直接与利益相联系的形式,而是通过对于政治权力和政治权利的态度,看法和论述来间接地与特定利益联系在一起的。因此,分析特定政治意识形态的利益取向必须把它们与政治权力和政治权利联系起来。利益的共同性产生利益共同体内部各成员基本一致的政治意识形态;利益的差异性形成不同的共同体之间的政治意识形态的区别与特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