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垄断法刚生效遇到第一案,防伪企业状告质监局“行政垄断”是另有深义。当局推出反垄断实际是剑指PPi的价格输入,特别是类如两拓合并,中国钢铁企业本在铁矿石谈判就处于“黔驴技穷”,人家两大再合并岂非只有“吾为鱼肉,人为刀俎”,同样石油、粮食、技术标准等,欧盟能对微软裁定“垄断”同样我们为什么就不铸造自己的“尚方宝剑”,当然我们不能反垄断推出第一案就直指外方其政治目的性太赤裸了不利与中国形象;而从行政垄断切入,既能塑造政府开明、法制的新形象,又是一场“苦肉计”,敲山震虎。
中国要融入国际经济就必须按所谓的“国际规则办事”,要有法可依,在国际贸易经常遇到的“反倾销法”(你的产品有价格竞争优势就经常被遇到的),“国家安全法”(涉及高科技),“反垄断法”,“知识产权“,这是中国企业经常被他国修理的理由,我们也需要构筑自己的“法律长城”,针对科技类采用反垄断手段,针对化工产品采用“环保法”等。这是一种“先礼后兵式的贸易策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