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长江《读书》奖”的争议


关于“长江《读书》奖”的争议

 

徐友渔

 

2000年6月初,“长江《读书》奖”在中国学术界、文化界引起争论,这场争论广泛而激烈,时间持续整个夏季,而且有长效后果和深远影响。

此奖由北京三联书店《读书》杂志与香港长江集团李嘉诚基金会举办,设3个著作奖,每部30万元人民币,3个文章奖,每篇3万元人民币,奖金总计为99万元。评奖结果公布后,马上引起舆论的议论和批评,南方一家报纸的记者在报道中说:“这次奖项,引发微词的是费孝通的《费孝通文集》,汪晖的《汪晖自选集》和钱理群的《想起七十六年前的纪念》。因为费孝通是特邀名誉主席,汪晖是学术委员会召集人,钱理群是评审委员会成员。”北京一份报纸发表评介文章时使用了通栏大标题“这样的学术评奖还不是丑闻?”以及副标题“指导委员会特邀名誉主席费孝通获特别荣誉奖应该不应该,《读书》杂志执行主编汪晖获专家奖应该不应该,评委钱理群获文章奖应该不应该”。争论过程中,汪晖获奖成为焦点,因为他既是评奖单位负责人之一,又是评奖活动负责人之一,再加上他对批评的反批评最为激烈。

汪晖本人和主办方对批评回应的第一点是,评奖期间,汪晖在美国,他没有参与评奖的实际过程,他对整个事情毫不知情。批评者中有人认为,在现代通讯条件下,身在异国并不能免除介入活动的嫌疑,因为使用电话、传真和电子邮件是非常方便的事情。更有批评者指出,就像司法中的回避制度一样,评奖活动中主办机构负责人必须回避指的是身份,而不是实际作为,与当事人是廉洁自律还是以权谋私没有关系。

为评奖结果辩护的许多人认为,汪晖的学术水平很高,得奖是名至实归,而不是运作的结果。有一位评委说,汪晖的著作达到了同类研究的最高水准,还有一位评委说:“汪晖一篇文章在美国获奖奖金就是1万美圆,他根本就不在乎这点儿奖金。”有个作家宣称:“可以透露一下,国外那些大学请他去做访问学者都要排队的。”“我去年在美国哥伦比亚大学时,那里的人就对我说,我们请不到汪晖。人家给的是巨款啊。”有人对汪晖获奖的文集做了具体分析,认为要说在同类作品中显得出类拔萃尚不足以服人,更多的意见是强调,争论的实质是程序正义,与汪晖作品水平的高低无关。

汪晖自始至终没有接受事关程序正义的说法,他认为争论出现的原因是有人企图以人身攻击方式解决思想分歧,他说:“在这次有关评奖的议论中,有些人利用知识界的思想分歧,混淆视听,攻击异己,用心之深,让人震撼。有些网站和个别报纸成为谣言的渊薮……有些人以获奖为由对我个人进行诬陷和毁谤,严重损害了个人的名誉,我将予以追究。”

有几位身在海外的辩护者认为,评奖遭到批评是因为有人不满《读书》杂志主编的思想文化立场,他们辩护说,指责《读书》转变方向,并为汪晖的追随者提供言论平台是没有根据的,他们要求对方提供证明:《读书》的文章有80%是“汪晖同党”写的。批评者回应说,建议这样来争论问题是在引偏方向,因为争论的问题与《读书》杂志的思想倾向无关,争论中从没有人说什么“汪晖同党”之类的话。

争论没有带来双方观点的沟通和意见的接近,一方坚持认为事关程序正义,一方认为是别有用心的发难。《读书》杂志的总负责人说,批评意见是“攻击和中伤”、“围剿”,目的是企图扼杀《读书》杂志。汪晖在颁奖仪式的答谢辞中宣布,他将所获奖金转赠给一份因资金问题即将停刊的杂志。另一位得奖者苏力在获奖致辞中说,讨论似乎关乎程序正义,但实际上不是,有些人是因为评选结果不合自己的意才进行指责,他们搞政治化和道德化,带来一种虚幻的大义凛然。

这次事件的焦点人物汪晖一直保持自己看待问题的态度:对他的批评是黑暗势力的有意识围攻和迫害。2001年,他在一篇宏观分析中国历史、社会形势的论文中断言:“社会专制本身并不仅仅来源于国家权力,而且也来源于某些社会群体和知识群体及其运作机制。”2007年,《读书》杂志所属的三联书店从国家政策规定和本社工作考虑,决定非本单位职工的汪晖和另一位学者不再继续担任《读书》主编,他的激烈反应使得这次人事变动成为轰动一时的“换主编”事件,他断定这是官僚体制,总想夺取《读书》这个思想平台的人,再加上某媒体这三股力量合谋的结果,性质是“思想讨论最终诉诸‘组织解决’”。

而另一方面,人们也从争论中学习到重视程序公正的必要性。有人在评论2000年度“十大科普好书”评选活动的成功时说,重要原因之一是舆论界和评委始终强调程序公正的重要性和“长江《读书》奖”的前车之鉴作用:“特别是于今年另一个民间图书奖——长江读书奖因公正问题引起轩然大波的‘覆辙’在前,大家对于这次评选的公正性、评委回避问题非常关注”。

2005年,北京市评选老舍文学奖,有报道说评委会副主任黎晶是新增设的“新人佳作奖”候选人,引起议论和批评。在此情况下,黎晶表示,由于自己的作品入围,他决定回避,他说:“我觉得自己不应该再参与评奖工作,主要是为了避嫌。”后来,考虑到自己已经引起争议,黎晶正式宣布退出了老舍文学奖组织工作。因为此事的出现,第四届老舍文学奖宣布增设新的规则,规定该奖项主办方北京市文联相关领导不得参与该奖项的评选。黎晶和组委会的决定引起人们赞扬,而一位评委表示:“这是常识,不是新闻。”他说,无数评奖都是这么做的,如果有作品入围,那就不应担任评委,或者放弃参与评奖。谈到是否应该在评奖条例中明确规定时,他称:“这是基本规则,不应该需要再定什么制度。”

“长江《读书》奖”事件已经过去8年,现在,我们应该用更加理性、成熟的态度来回顾和反思它。

首先可以说,没有充分的理由认为被批评的一方或批评的一方是由于严重的道德缺陷行事,是有意以权谋私,在公共活动中搞腐败,或者操纵舆论搞阴谋,到达不可告人的目的。

不论对哪一方的言行,用“阴谋论”来解释都是可笑的。

毋宁说,这是知识分子在刚开始有一点机会参与公共事务时需要学习合理运用公私权利和权力的问题。如何恰当界分权利的合理享有与权力的滥用,是一个新课题,因为中国一般的知识分子长期没有权利感,更与权力无缘,他们在传统文化和意识形态中不能学习、培养起当适的权利与权力及其自我约束的意识,又没有机会在社会实践中养成明确区分公私事务的习惯。随着知识分子越来越多地投入公共事务,相应的规矩、习惯和文化会逐渐形成,冷静、理智地从事批评和对待批评的心态也会慢慢形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