毛泽东在《关于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问题》中对群众闹事的原因、处理办法作了科学的论断。我们在处理“六四事件”“彭水诗案”“稷山文案”“孟州书案”“志丹短信案”“高唐网案”“王帅案”“吴保全案”“曹县贴案”“瓮安事件”“陇南事件”“府谷事件”“孟连事件”“惠州事件”“石首事件”“通钢事件”中的处理方法与手段,完全背离了毛泽东关于处理人民内部矛盾应采取的科学的有效方法与手段。大都采用处理敌我矛盾的强制手段,对当事人软禁、拘留、劳教、判刑。虽然表面上事件得到了平息,但民众内心不服,为更大规模的群众事件的爆发埋下了仇恨的种子。从去年以来的群体事件可以看出,参与人数越来越多,规模越来越多,对抗形式越来越激烈。如此用处理敌我矛盾的手段处理人民内部矛盾,只能适得其反!
现将毛泽东关于处理“群众闹事”的论述摘录如下,望各级领导借鉴,以科学地认识“群众闹事”,并采取科学的处理方法,以便彻底消除社会隐患,构建和谐社会:
毛泽东:我们是不赞成闹事的,因为人民内部矛盾可以用“团结—批评—团结”的方法去解决,而闹事总会要造成一些损失,不利于社会主义事业的发展。我们相信,我国广大的人民群众是拥护社会主义制度的,他们很守纪律,很讲道理,决不无故闹事。但是这并不是说,在我国已经没有了发生群众闹事的可能性。在这个问题上,我们应当注意的是:(一)为了从根本上消灭发生闹事的原因,必须坚决的克服官僚主义,很好地加强思想政治教育,恰当地处理各种矛盾。只要做到这一条,一般地就不会发生闹事的问题。(二)如果由于我们的工作做得不好,闹了事,那就应当把闹事的群众引向正确的道路,利用闹事来作为改善工作、教育干部和群众的一种特殊手段,解决平日所没有解决的问题。应当在处理闹事的过程中,进行细致的工作,不要用简单的方法去处理,不要“草率收兵”。对于闹事的带头人物,除了那些违犯刑法的分子和现行反革命分子应当法办以往,不应当轻易开除。在我们这样大的国家里,有少数人闹事,并不值得大惊小怪,倒是足以帮助我们克服官僚主义。
重温毛泽东论“拆迁、人民上访与国家政治民主 ”
毛泽东同志在《中国共产党第八届中央委员会第二次全体会议上的讲话》节选:
论拆迁
早几年,在河南省一个地方要修飞机场,事先不给农民安排好,没有说清道理,就强迫人家搬家。
那个庄的农民说,你拿根长棍子去拨树上雀儿的巢,把它搞下来,雀儿也要叫几声。
邓小平你也有一个巢,我把你的巢搞烂了,你要不要叫几声?
于是乎那个地方的群众布置了三道防线:第一道是小孩子,第二道是妇女,第三道是男的青壮年。到那里去测量的人都被赶走了,结果农民还是胜利了。
后来,向农民好好说清楚,给他们作了安排,他们的家还是搬了,飞机场还是修了。这样的事情不少。
现在,有这样一些人,好象得了天下,就高枕无忧,可以横行霸道了。这样的人,群众反对他,打石头,打锄头,我看是该当,我最欢迎。而且有些时候,只有打才能解决问题。共产党是要得到教训的。
论人民上访
学生上街,工人上街,凡是有那样的事情,同志们要看作好事。成都有一百多学生要到北京请愿,一个列车上的学生在四川省广元车站就被阻止了,另外一个列车上的学生到了洛阳,没有能到北京来。
我的意见,周总理的意见,是应当放到北京来,到有关部门去拜访。
论国家政治民主
要允许工人罢工,允许群众示威。游行示威在宪法上是有根据的。
以后修改宪法,我主张加一个罢工自由,要允许工人罢工。这样,有利于解决国家、厂长同群众的矛盾。无非是矛盾。世界充满着矛盾。
民主革命解决了同帝国主义、封建主义、官僚资本主义这一套矛盾。现在,在所有制方面同民族资本主义和小生产的矛盾也基本上解决了,别的方面的矛盾又突出出来了,新的矛盾又发生了。
县委以上的干部有几十万,国家的命运就掌握在他们手里。如果不搞好,脱离群众,不是艰苦奋斗,那末,工人、农民、学生就有理由不赞成他们。
我们一定要警惕,不要滋长官僚主义作风,不要形成一个脱离人民的贵族阶层。
谁犯了官僚主义,不去解决群众的问题,骂群众,压群众,总是不改,群众就有理由把他革掉。我说革掉很好,应当革掉。
(《毛泽东选集》第五卷,人民出版社1977年4月第1版,第313--329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