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 2006-06-30 10:45:41 来源:广州日报
反对者则认为,这项修正案和美国宪法第一修正案中有关保护言论自由的条款相违背。
在美国国内,经常会有抗议者当众焚烧美国国旗。为制止这一行为,美国众议院去年通过了一项禁止焚烧国旗的宪法修正案。然而,这一修正案27日在美国参议院表决中未能获得通过。
未到2/3多数
根据这项修正案,美国将禁止焚烧国旗的行为。修正案获得美国总统布什和多数共和党议员支持。在参议院的表决中,支持和反对修正案的参议员分别为66人和34人。尽管支持者占多数,但因未达到修改宪法所需2/3多数,所以这项在美国朝野引起争议的议案未获得通过。
投赞成票的议员对表决结果感到遗憾,认为这是无视那些为“捍卫美国国旗献出生命的美国人”。他们认为,美国国旗应该获得应有的尊重。除焚烧国旗外,民众可以选择其他多种方式表达自己的不同意见。
故意转移视线?
反对者则认为,这项修正案和美国宪法第一修正案中有关保护言论自由的条款相违背,违反了人们的言论自由权。他们声称,共和党议员控制的参议院将此问题列入议程,其用意在于11月中期选举之前煽动选民的保守主义情绪,并借此转移人们对一些更重要政策问题的注意力。
美国联邦最高法院先后于1989年和1990年作出裁决,焚烧国旗行为受到美国宪法第一修正案保护。
新闻背景
焚烧美国国旗曾属违法
历史上的美国,焚烧国旗是违法的,但1984年的焚烧国旗案改变了一切。
当年在达拉斯举行的共和党全国大会上,大约100名反对里根政府的示威者在大街上游行并高呼政治口号。当示威者来到市政厅门前,一位名叫约翰逊的男子接过一面美国国旗,使之浇上煤油并开始焚烧。他一边焚烧,一边欢呼歌唱:“美国——红、白、蓝,我们对你吐痰。”
随后,约翰逊因焚烧国旗而违反了得克萨斯州的有关法律,并被得州法院判处1年监禁和2000美元罚款。官司最后被上诉到联邦最高法院。
1989年,美国联邦最高法院最终以5比4的表决宣布,焚烧国旗这种行为是言论自由的一种肢体表达,应受美国宪法第一修正案的保护,因此,禁止焚烧国旗的法律是违宪的。
这一判决不仅使约翰逊无罪获释,更重要的是,它使美国各州有关国旗保护的地方法律失效。那些视国旗为民族象征的美国人被激怒了。当时民意调查表明,3/4的美国人希望用法律来保护国旗,他们的愿望很快在国会得到表达。
当年10月,美国国会通过了《国旗保护法》,但这一法律立即受到支持焚旗为宪法权利的人的挑战。就在该法生效的10月30日,一位叫埃里奇兰的女子以身试法,在国会山下当众焚旗,因为她知道,这个案子必然会上诉到联邦最高法院。
在此案中,尽管面临各种压力,联邦最高法院再次以5比4的票数在1990年6月宣布《国旗保护法》违宪,重申其焚旗合法的立场。
10多年来,美国国会一直试图通过有关法案,严禁焚烧美国国旗的行为。虽然这些法案曾经多次获众议院通过,但最后均在参议院遭到封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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