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是狗的宠物


    狗是城市经济的晴雨表,在现代城市,遛狗者的数量往往与一座城市的经济状况成正比。世人心目中的世界花都巴黎,历来以狗患出名;众多第三世界城市,由于尚有别种缠身大患,反而暂时轮不到狗患登场。
    狗当然不可能构成农村经济的晴雨表,农人养狗,自有另一套历史传统,与现代与否关系不大。农家狗几近一个小厮,因为领受着看家护院的保安职责,也就无法被破格提拔为宠物了。所谓宠物,我想得满足一个条件:必须是赋闲之身。城市里的狗正是如此,自从主人在房门上安装了猫眼或其它更高级的可视设备之后,狗就无官一身轻了,可以全力以赴地享受那三千宠爱。——猫的情况大抵相仿,有资格作为宠物的猫,通常也无需从事捕捉老鼠的职责。不管白猫黑猫,见老鼠就躲才是市民们可爱的小乖猫。
    且说我新买了一套期房,位于二层。我觉得二楼不坏,既亲近土地,又避免了土地中的湿气,售价还相对便宜些,简直就是不二之选。谁知有朋友不以为然,建议我慎重考虑,理由是:“你不怕遛狗的从窗前走过吗?你不嫌狗吠烦人吗?我可是受够了那份洋罪。”“你当我买的是什么高档楼盘?”我不解,“遛狗者大多是阔太太,有闲阶级,这样的人不可能成为我的邻居。”“差矣”,朋友嘿然一笑,“老黄历喽。上海不比巴黎,巴黎的养狗女人头上戴顶帽子,上海滩上的遛狗女人,穿廉价睡衣的比穿名牌的还多,其中退休大妈、下岗工人或‘4050工程’的成员,大有人在。如果老兄买别的楼盘,我不会多嘴,至于这个嘛,兄弟只能知无不言了。”
    嘲笑社会上的弱势群体,不是我的习惯,何况本人也不属于强势者,犯不着同类相残。但听了朋友一番点拨后,外出时我难免对本市的遛狗者多加留意,结果发现朋友所言不虚。在今日上海,市郊结合部的遛狗者,比所谓的上流社区还多,而牵着它四处蹓跶的,也多是些更适合被称呼为大嫂大妈的女人,其中戴帽子的富贵太太,百里难见一二,穿睡衣的家常女子,抬头就是一个。对这个现象当然可以从不同角度加以评价,从积极的角度来看,它至少表明上海的社会保障工作做得相当成功,以至靠退休金度日的大爷大妈们都不会把养条小狗当成经济负担。上文晴雨表之说,依旧得到了有力支撑。当然,这事也可换个角度来看,比如它也许表明我们的生猪业供大于求,估计猪农们会产生些挫折感。至于“为什么城市中的弱势群体反而更愿意牵着宠物狗在大街上遛跶”这个更有意思的问题,我今天不便探讨,主要是其中有些话说不出口。
    对养狗我素无偏见,因为,再缺乏观察力的人也会发现,就狗这种动物来说,它是打心眼里希望被人养起来的,养狗完全符合狗性。反过来,市民们养狗又并非慑于狗的胁迫或感于狗的窘迫,纯粹出于自觉自愿,这便从另一面证明养狗完全符合人性。这是养狗与养鸟的本质区别,养狗是两全其美的好事,养鸟却属于人的一厢情愿。“丧家狗”或“野狗”都是凄切的词,“失笼鸟”或“野鸟”却从未听说。
    你现在应该知道,我不会因为有人在窗下遛狗就躲在窗后咬牙切齿。至于本人这辈子不会去养狗,则另有原因,今天不妨顺嘴一提,那就是我觉得自己的人生远远谈不上成功,这小子却力排众议,坚持把我每天的例行回家都视为恺撒凯旋,那汪汪的声音仿佛在高叫“皇上驾到”,长此以往,它的态度虽然谄而不邪,媚而不诈,无可厚非又无可挑剔,我却担心自己被它彻底宠坏。到了那一天,我和它到底谁是谁的宠物,到底谁更需要得到对方的抚摸,怕就说不清楚了。
    有些大人物如美国总统的喜欢养狗,作为小人物应有的礼貌,我必须认为它另有深意。大人物与我不同,面对狗的大声颂赞和步步尾随,他完全有理由认为自己当之无愧。此外,他们还认为自己有资格代表人类向以狗为代表的动物界表明一下态度。——不必说,这个资格也是我不具备的。
(作者:周泽雄,本人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