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天>之(253)——“原则上不再批准六大行业扩大产能”之“原则上”是否另有涵义?


关于我国“生产过剩”和“产业结构调整”等问题是当前经济建设和决策性层面最核心的问题,更是多年以来关心国家经济建设的广大爱国学者一直呼吁和担忧的主要议题。

针对于此,国家发改委等部门昨日联合召开引导产业健康发展新闻发布会。发改委产业协调司巡视员熊必琳在会上透露:发改委正抓紧制订《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并将在最短时间内出台。

与此同时,发改委等十部门昨日联合宣布,对钢铁、水泥、平板玻璃、煤化工、多晶硅和风电设备等产能过剩行业,国家有关部门将原则上不再批准扩大产能的项目。

我们注意到,这里有个耐人寻味的词语:“原则上不再批准”。很显然,刻意用上这个词是另有含义、另有用意、另有所指的。这样的语境在中国官场当中是习以为常的、司空见惯的,但对于一个事关国家经济命脉健康与否、事关经济发展持续与否、事关产业结构合理与否的决策性问题,这样的表达方式实在存在欠严肃的嫌疑。

抑制产能过剩和重复建设问题不但涉及行业广泛,而且取决于决策层果决的决心和各级各部门切实执行和落实的态度。所以在制定政策时,既要充分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同时也辅以必要的调控措施,既要有严格控制过剩产能的对策措施,又要有果断地着眼于引导产业健康发展的政策导向和态度。所以,不管从哪个角度说,就如此利国利民、刻不容缓、事关国家经济安全与否的问题,采用如此“原则上”的官僚主义作风及其有可能出现的后续“半开门”做法,都是不可理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