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源“管理学”》之:管理哲学——管理的主体与客体(四)


《探源“管理学”》之:管理哲学——管理的主体与客体(四)

管理主客体关系的本质

(一)生产关系的性质决定管理活动中主客体关系的性质。在生产资料私有制的社会里,生产资料的所有者是管理者,而丧失生产资料的里的劳动者则是出于被支配地位的被管理者。管理者与被管理者之间的实质是剥削和被剥削的关系。正如马克思所说:“他所以成为工业的司令官,因为他是资本家。工业最高权力成了资本的属性,正象封建时代,战争中和法庭裁判中的最高是土地的属性一样”。在社会主义公有制条件下,管理主体与客体的社会地位是平等的,根本利益是一致的,他们之间的关系是相互合作关系。

因此,在确定管理活动主客体关系之前,必须确认社会或企业生产关系的性质,尤其在“特色社会主义”中国的今天,许多领域的社会生产关系是含糊、混杂的。这也是当前中国企业管理界“六神无主”、“举棋不定”的根本性原因所在。(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