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时期村治机制之七 村的难题
在快速推进工业化、城市化进程的新阶段,村治面临不少亟待破解的难题,不少“村官”为此感到非常困惑。在推进新农村建设的新时期,村的建设与发展面临四大难题。
村建问题。毫无疑问,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是当代中国村治的最鲜明时代特征。中央提出对新农村建设的要求是“生产发展,生活宽裕,村容整洁,乡风文明,管理民主”。这20字要求,应该说很全面、很简洁、很明确。但不少基层干部反映,有“老虎吃天”的感觉,村民们更是“找不着北”。新农村建设,村民是主体,村组织是载体,各级党委、政府是倡导者、支持者、推动者。新农村建设对村官、村民都提出新的更高的要求。(1)每一个村的“新农村建设”,必须依靠自己,走自己的特色路。现有的政策措施,很难解决好因地制宜,因村施策的问题。(2)在村治实践中,“跟着感觉走”的现象比较普遍。村官们常常根据村民眼前的要求,做出村治“承诺”,制定目标责任书。多数村目标责任书的兑现,也依赖各级政府的支持。(3)村民对村的长远发展缺少“共同愿景”,没有明确目标定位和可依赖的路径。缺少“共同愿景”就缺少“意志的整合”,缺乏凝聚力、向心力,没有明确的目标定位和可依赖路径就没有一致的前进方向和行为操守。(4)在各级党委、政府的要求下,约20%的村编制了“新农村建设规划”。但实施规划缺乏有力保障措施,这个规划常常被锁在“柜子里”,“墙上一挂”的都不多,很少有人能记得起她的“模样”。(4)政府部门“林林总总”,但“各司其职”,要么专注“农”,要么专注“村”,要么专注“人”,没有把新农、新村、新人建设放在一起的机制。实施新农村星级管理后,比较好的解决了这些问题。
村财问题。村财薄弱是个急需解决的大问题。目前,村财雄厚的村,人均村财超过1000元,村财匮乏的村人均只有10多元。差距甚大。本世纪以来,中央连续6个一号文件,出台向农户给予多类资金补助的优惠政策,农民甚是欢心,无不拍手称好。2008年起宝鸡实施新农村星级管理,调动了各村晋星创建的积极性,也激起了村民的愿望,计划晋星村的村治很有起色,村容村貌变化很大。现在问题是,(1)建设需要资金,发展需要资金,村的基础设施运行、维护更需要持续的资金支持。(2)因村财拮据,不少村依赖通过“一事一议”向村民收取费用支持村治、村务。虽然经过了法定村治程序,但仍导致村民与“村官”的一些新矛盾,甚至信任缺失。(3)有些收费项目本身不是村收费,比如新农合、新农保,按规定是自愿参加的,但各级把参合率、参保率作为“硬任务”,与“村官”的绩效挂钩,大多数“村官”不遗余力组织村民缴费参加,任务圆满完成了,却因此与村民之间产生了些许误解。(4)更重要的是,村债问题一直是一个突出问题。不少村债形成于上世纪80、90年代的义务教育达标。多数村有村债,少则几万,多则几十万。近几年在修筑农村道路等基础设施上实行几个一点的“钓鱼政策”,又形成一批新的村债。“不干不合大势,干必添新债”。更为严重的问题在于,各界对村财建设的重要性认识不足,特别是一些村官连简单的村财概念都没有,对增加村财心中无数,无所作为。一些村债困境已经危及到乡政村治的多个方面,对新时期村治科学发展提出新挑战。解决这些问题,最根本的路径是,加快机制体制创新,建立起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村财增长的长效机制。村财厚实了,村则能够提供较多村治的公共产品,有能力为“人人有份”的社会福利项目埋单,从而减少了村内矛盾,和谐了干群关系。
村责问题。人们经常讨论“无限政府”与“有限政府”问题。其实,要搞好新时期村治、村务,需要具有非凡“能耐”的人才能胜任,不少现任“村官”承受不起,村治的诸多问题也由此引发。(1)现阶段,村治的资源十分有限,不应承担过多责任,不能事无巨细全压上来。村责应当与村财相适应。不可期望太高,要求太急。(2)目前,出现一种新情况,“村官”选前一般向村民承诺村治目标,任后兑现选前承诺,但一些许诺往往超过村治、村务、村财的实际能力。村民有期望,村干部有压力,期望越大,压力越大。(3)一些村民上访所涉及事务,村治、村务、村财难以解决,强压其解决必然激化村内部矛盾,或者埋下隐患。(4)不少乡镇觉得难办的事情硬是往村上压,增加了村治负担,“村官”感觉压力很大。因此,有必要加强乡政村治研究,完善有关政策,进一步明确村治范围,明确乡政与村治分界,减轻村治压力,促进村治科学发展。
村官问题。关于“村官”主要有三个问题。(1)“村官”任期问题。对3年任期的看法,普遍觉得有些短,会导致村官干事创业的预期不够,缺乏长远打算。所谓“一年选、二年干,三年等着换”。但也有人认为,3年任期是合理的,能够及时通过法定程序更换掉那些“在其位不谋其政”的村官,再说只要干得好,可以连选连任,不受届数限制,有的人一干就是大半辈子。(2)“村官”能力建设问题。“细节决定成败。”但不少“村官”习惯于大轰大嗡,做事“认真劲”不够,缺少把工作做细能力。2009年起,宝鸡市实施农民增收“举措到户”工程,尽管规定已经非常详尽,但因“村官”的“业务生疏”,不少村“粗枝大叶”,草草了事。给人的印象是在农民增收上“村官”作为有限,否则是“赶着鸭子上架”。(3)“村官”激励问题。由县财政支付的“村官”补贴与村干部的任职年限无关,与村民富裕程度没有关系,任期届满离职后也缺乏可靠保障。这种薪酬机制,不利于村干部谋求长远,扎实苦干。要着眼长远,建立健全科学的“村官”薪酬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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