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源“管理学”》之:管理哲学——管理的主体与客体(六)
管理主客体关系的本质
(三)当前社会制度下管理关系的特征。我国当前的社会制度是一个非常特殊的社会制度,在这种名义上社会主义制度前提下又事实存在资本主义制度的所谓“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框架下,管理关系也必然是极具“特色性”的。具体表现为:1、政治性。管理关系是政治关系的一种具体表现形式。2、民主性。“宪法”规定的人民民主权利与实际存在的由社会经济基础决定的社会关系的根本性矛盾决定了中国的“民主性”原则是不完全的。3、平等性。每个社会成员在法律意义上是平等的,且在随信息科学技术的发展和进步,平等文化和平等氛围仍然将是社会意识形态的主流文化。4、法制性。必须依照法律进行管理活动和处理各种关系。5、复杂性。由于以公有制为主体的多种经济成分及以按劳分配为主体的多种分配形式的存在,管理者与被管理者的经济利益关系表现得更加复杂化。6、多层次性。不同群体利益层次不同。在同一群体内业存在不同利益层次。7、交错性。在农村实行了以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为主体的多种形式,企业实行了承包、租赁等多种经营形式,管理者与被管理者的利益关系出现多种、交错的情况。8、多变性。由于管理者与被管理者地位、作用、贡献等不是固定的,因而,管理主体与管理客体关系具有多变性。
对管理关系的正确定性是确定管理原则和探索管理原理、实施高效管理的前提和基础。(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