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社会的滋生社会经济诈骗愈演愈烈,对法院判决效果失去信心的民众,开始寻求背离法律的途径,主张自己的权益,社会追债似乎成了唯一挽回部分经济损失的救命稻草,然而追债的结果是在现行的法律面前,诈骗者自持对法律的研究一旦引入民事审判,昂然不理,任意逍遥,畅行无碍,从而激怒追债者陷入妨碍他人自由,非法拘禁的怪圈陷阱,请君入瓮。无可奈何的民众为防备触犯法律,不得不求助于黑社会暴力组织,主张自己的权益,防备自己成为第二次受害者,更有甚者骗子团伙甚至以黑社会做后盾,不仅逃脱了法律,而且暴力阻止受害者采用追偿行为。遗憾而不恭的说,正是未适应新的经济状况的过时的民法法规,社会经济活动中的害人者和受害者,三者共同养育出一个又一个的黑社会暴力组织。
重庆近来掀起“打黑风暴”,一些横行多年的黑恶势力团伙被摧毁,一批“黑老大”落网。与此同时,充当“黑社会”“保护伞”的一些党政干部和政法干警也被调查。
“黑社会”与地下经济是相辅相成的。“黑社会”向地下经济收取保护费,以此来赚钱生存。它其实是一个经济组织,它的警卫、武装都为它的经济目的服务。同时,也有相当多的地下经济需要“黑社会”来保护,所以“黑社会”和地下经济是相互依赖的。当然,“黑社会”在操纵地下经济的时候会采取“黑社会”的手段,会有暴力活动,这是它的运作方式。“黑社会”是依赖地下经济的,地下经济越繁荣,“黑社会”的收入也就越高。从某种角度来说,“黑社会”是促使地下经济有秩序发展的,必不可少的一个因素。
但“黑社会”和地下经济现象对一个正常的社会来说,并不是好现象,一个健全的社会,应该最大限度地对“黑社会”和地下经济进行管制,甚至去捣毁它。因为“黑社会”的暴力活动,会造成社会的混乱和不稳定,所以政府会打击“黑社会”。但是,打击“黑社会”是一个外部手段,是短期的,真正要打击“黑社会”和地下经济,靠公安是不够的,像国外经常进行扫黑活动,这说明“黑社会”是扫不完的,它只是治标不治本。“黑社会”和地下经济,本质上是一个体制的问题。
为什么很多问题不能有一个快速反应的解决机制?为什么要拖这么多年,在国庆60周年前为了把治安给整顿好才进行这样一个行动?这是个问题。我们现在没有一个很好的监督机制,“黑社会”有了一定的背景、弄得很大之后,地方政府也拿它没办法。有些“黑社会”组织,关系盘根错节,地方政府官员也自身难保,这次如果不是薄熙来书记来的话,也很难撼动它。
归根结底,这是政府的问题,是政治体制改革没有启动的问题。一个老化的政治体制落后于先进的生产力,体制跟不上生产力,这个问题很严重。
“黑社会”对中国的挑战
评论
8 view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