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企产权交易须有正当程序 (上)


 

国企产权交易须有正当程序

盛洪 陈才 谈话录 (一)

 

         国有企业改制,一个并不新鲜的话题,最近却以一种令人不安的方式,重新被社会和舆论所关注。

  7月24日,吉林通钢集团通化钢铁股份公司因股权调整引发群体性事件,新上任的总经理被愤怒的工人打死;8月11日,河南省林州市濮阳林州钢铁有限责任公司发生工人大规模围堵事件,工人将当地国资委副主任软禁约90个小时……

  是什么导致了国企改制过程中的种种乱象?造成通钢、林钢事件悲剧性局面的根源是什么?怎样确保国企改制的公平和公正?

  著名经济学家、北京天则经济研究所所长盛洪近日在接受理财一周报专访时表示,十几年前,他反复向国家体改委提过相关建议。现在,他再次反思国企改制出现的问题,并呼吁“要有一个正当程序”。

 

职工安置是政府的责任

 

陈才:最近一个月,在通钢、林钢等国企改制中都出现了一些问题,国企改制背后的矛盾、冲突再一次浮出水面。这两起国企改制造成的混乱或者说悲剧性局面,根源是什么?

 

  盛洪:国企改制,一个重要方式就是国企产权的交易,其中一个很大的问题是原有职工的安置问题。在国企中,职工原来是低工资,但低工资背后有很多隐性福利,包括分房和非货币福利等,还有一个最重要的福利是不被解雇,同时职工养老有保障,因此原来到国企工作就是有了铁饭碗,一辈子有了保障。

  这些都包含在国企职工的雇佣条款,也就是合约中。这个合约原本没有明文写出来,是一个暗含的合约。当国企产权出售给了另一个民企时,就必须考虑暗含合约中包含的条款,即其中的货币价值。

  据我猜测,这两起事件中,国企的产权交易没有把工人的安置问题确定下来,而这个确定,首先是政府的责任。原先国企工人与企业的隐性合约,实际上是由政府来签订的,是政府给的保证,但现在进行产权交易的时候,政府不想再承担包袱,就将隐性条约中的义务推给了民营企业,但又没有明确地说明。

归根结底,是政府没有承担原有的义务,虽然这个义务没有明文规定。由于没有很好的安排,那么相关的信息也就不会完全公开披露出来。

 

陈才:政府应该怎样来承担和履行义务?

 

  盛洪:最好的做法,是政府明确规定民企对工人的安排,或者由政府全包——因为政府有这个义务;或者政府规定企业全包,但政府在价格上要做出让步。总而言之,无论谁来包,在价值上是一样的。但它需要一个明确的规定条款,同时要把职工安置办法向大家透明地公布。如果这样的话,应该就不会出问题了。现在的问题是,一没有很好的安排,二没有明确的信息给工人,工人当然会对自己的命运感到担忧。

通钢老总被打死,其实是很冤枉的,因为负最大责任的是政府。而林钢工人找当地国资委,是找对人了。

 

陈才:把国企职工的安置、养老问题抛给民企,是不是有点不合理?

 

  盛洪:也不能说不合理。从经济学角度来说,义务就是成本,这就等于增大了并购方的成本,从而并购企业就要降低其并购价格。举个例子,现在一个国企价值是1亿元,工人安置要花5000万元,如果民企不管职工,那么它就要给政府1.5亿元,然后政府拿5000万元去安置职工;如果是由民企来安置职工,那么民企只要给政府1亿元。结果其实是一样的,就是必须有一笔资金用来安置职工。

 

改制不能忽略职工利益

 

陈才:在国企改制中,除了国资委有话语权,国企职工是否也应该赋予他们参与、决策和监督的权利?

 

  盛洪:如果是民营企业,职工一般不应介入这一过程,因为民营企业的产权很明晰,工人的报酬都按市场价格当期支付了。但是在国有企业,职工参与是有一定理由的。因为企业和职工有一个隐性合约,其中规定了大量的非货币福利,这些福利是一种承诺,并没有拿到手里,是企业欠他们的。这时候如果仅仅只是国有企业的管理者和民营企业谈判,他们就有可能忽略工人的利益;因为财政紧张等方面的原因,政府也有一种“甩包袱”的倾向;对于民营企业,肯定也是花钱越少越好。综合这几方面的因素,都可能忽略职工的利益。

  所以我认为,国有企业的产权交易,应该有职工方来参与、监管。当然职工方也有一定的权限,就是它主要应在捍卫自己利益的边界内行事,不能越界。你的利益得到了保障,就业、住房、养老等,能得到了基本满足,你还说我不喜欢并购方,也是没有道理的。

如果职工没有发言权,利益就很容易被忽略,这应该是今后国企改制时要加上的一个条款,它实际上是一件好事,会避免产生很多悲剧。有了这个条款,职工会随便让你侵犯他的利益吗?

 

陈才:三方应该是一个平等博弈的过程,而不是由国资委和企业暗箱操作,这样才能避免引发矛盾。

 

  盛洪:本来政府也好,国资委也好,应该想到职工的利益,因为政府代表了整个社会的利益。原则上是这样的。政府不管工人,似乎很说不过去,但是事实上,很多时候政府就是不管工人,这时候只能工人自己代表自己,在工人没有合法的代表参与谈判时,就容易引发群体性事件。

当工人感觉到自己的利益受到侵犯,就可能采取一些暴力手段解决问题,代价就非常大了。

 

陈才:国企职工本身是否也有需要反思的地方?以前是“铁饭碗”,现在失去依靠了,职工心理上、情感上可能不适应。

 

  盛洪:应该有这个原因。我前些年研究过一些并购案例,包括很多民营企业间的并购,类似的情况很多。严格来说,我还不是太了解通钢、林钢的具体情况,我只是猜测,会有职工利益受到侵犯的一方面。但另外一方面,职工还不习惯民营企业老板来接管国有企业。做国有企业的职工,都很自豪,也可能国企管理比较松、待遇比较好,过得相对比较舒服,民营企业老板来,要求可能会严一些,还有企业文化的冲突等等。

  当然了,比较聪明的老板,会放下身段去做大量工作,我听到过很多这方面的故事,民营企业的老板啃着方便面在车间呆几个月,最后才把企业搞定。不单是民企,有的新型国企的老总也是这样,让人觉得这个老总雷锋似的,直到把职工的心征服。

  这样的过程,并非只存在于民营企业并购国有企业,而是企业并购本身就包含了这种冲突,因为不同的企业有不同的文化。一般来讲,一个外来企业要接管本地企业,本地企业的管理层和员工都有一种本能的反抗,这在企业界是很普遍的,关键是你怎么去接管它。我过去也研究过不少案例,包括海尔的并购,海尔就说我们并购是文化先行,在文化上达成一定的共识,然后管理、技术、经营等才能跟上,所以说并购本身就是一门学问。比如说通钢那个老总,跟职工打交道太没经验了,面对那么多愤怒的工人,缺乏必要的准备。

对企业家来说,要学习和借鉴其他企业在并购过程中所下的工夫、所采取的手段和成熟的经验,要借鉴,要花工夫,不要说“老子有钱,我来就是要管你的”。不是这个概念。2000年我去美国访问,一个主题就是“并购”,他们有专门的“文化设计师”,就是说,两个企业的文化不同,怎么设计一套兼容两种企业文化的文化结构,让被并购企业能接受,这是需要下很多工夫的。买一个企业和买一般东西是不一样的:这里面有一群活生生的人,员工有自己的文化、自己的习惯,这不是一个简单的问题。

 

陈才:所以说这对民营企业或并购方,也提出了一些值得学习和警示的地方。

 

  盛洪:通钢这个老总太没思想准备了,想得太简单天真,所以付出了生命的代价。(编辑:陆恒)

 [ 本文原刊于200995《东方早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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